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务院国资委网站11月11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国资委不再审核股权激励分期实施方案(不含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依据股权激励计划制定的分期实施方案,国有控股股东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决定前,报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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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1 04:29:41 中國證券報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务院国资委网站11月11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国资委不再审核股权激励分期实施方案(不含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依据股权激励计划制定的分期实施方案,国有控股股东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决定前,报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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