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從法檢到律師容易,從律師到法檢難?

為什麼從法檢到律師容易,從律師到法檢難?

最近,江蘇省取消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檢察官、法官的消息,在法學圈子裡引起不小的反響。據瞭解,取消的原因是根本無人應召。

自2016年6月,中央辦公廳頒佈了《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辦法》,此《辦法》出臺的本意是暢通法律職業互換的渠道、充分利用律師的實務經驗、發揮其在立法、維穩、民生等方面作用

然而中辦公佈《選拔辦法》已3年有餘,全國卻僅有上海、廣東、江蘇、浙江、北京等5地落實了這一制度。

為什麼從法檢到律師容易,從律師到法檢難?

而2019年1月開始選拔的浙江,於2月公佈了選拔工作實施辦法的北京,目前均未有最終結果;2018年啟動選拔的江蘇,更是遭遇了無人應招,取消開考的尷尬。

為什麼從法檢到律師容易,從律師到法檢難?

類似的尷尬,其實從這一制度推行時便已出現——曾任最高法院政治部的法官管理部部長陳海光曾在《論律師與法官間的人員流動》一文中透露,1999年、2000年最高法院兩次公開選拔法官,均“應者甚寡”,兩次希望選拔20人,但只招錄到3人......

為什麼從法檢到律師容易,從律師到法檢難?


從律師到法檢,難道就這麼難嗎?

參與選拔的律師,需要滿足具有獨立辦案能力,執業經驗豐富,或者通曉境外法律制度並具有成功處理國際法律事務的經驗,或者精通某些特殊專業領域的法律實務的條件,且實際執業不少於五年,從業聲譽良好

而各個省份根據自己省份的具體情況,更是提出了更高的報名資格要求,例如江蘇省檢查系統要求報名者應具有全日制大學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擁有省內登記註冊的執業證書,實際執業不少於7年以上

那麼問題來了,執業五年或以上的律師,一般都過了發展的瓶頸期,擁有了一定經驗,並且案源不斷,至少從收入來說,要高出法官一大截,那麼這些律師為什麼要選擇做法官呢?

可能有人說,為了一種情懷,為了個人理想,但在這個理想不能當飯吃的時代,單從收入這一點上,就有很多執業五年以上的律師壓根不願進法檢。

那麼,一些律師缺乏案源收入微薄,或會看重法檢職位的,求的就是法檢的一個穩定,但這些律師,業務能力有限,水平一般,還會成為法檢的遴選對象嗎?


脫下西裝,換上制服

張律師是一名執業十二年的刑辯律師,資歷深厚的他事業有成,案源不斷,收入不菲。

但隨著年齡的增長,律師高強度的工作讓他越來越感到力不從心,萌生退意的他回想起自己作為辯護人出庭時,看著法官們坐在庭上聽人說說話,敲敲法槌,出個裁判文書就完事兒了,覺得法官的工作似乎比律師輕鬆很多。

與法檢常有往來的他,調查了一下法檢系統的薪資,雖然與律師相比有一定差距,但他自認打拼多年已有積蓄,這個差距還在可接受範圍之內。

於是他選擇了脫下西裝,穿上制服,通過考核成為了一名市中院的法官。

入職沒多久,中院的訴訟系統就給張法官分配了9件刑事案件,其中兩件一審、七件二審。中院的刑庭裡一審案件多是重大複雜案件,不少涉及殺人、販毒等問題;二審案件主要是基層法院一審判決後,當事人上訴的案件。

承辦一審案件時,有時要開兩次庭,開庭前要閱卷,有時候檢方還會申請退回補充偵查;開庭後還要合議,較為複雜;專業性較強的案子,有時還要在專業法官會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撰寫裁判文書才是最後一步。

辦案量似乎更大了,這是張法官最直接的第一感受;而且做律師時,只用站在辯護人角度進行辯護的準備,現在做法官,需要從各個方面考慮。

為什麼從法檢到律師容易,從律師到法檢難?

此外,雖然在轉行前已對薪資差距做好了充分的心理準備,但真正拿到法官薪資的張法官,心理還是有很大的落差,更大的辦案量,卻是更少的薪資,張法官心裡萌生悔意。

但做法官後接觸的案件類型比做律師時豐富,各種類型的犯罪,都能見識,這是令張法官在“轉行”後唯一感到高興的地方。

在反思自己的“轉行”是否正確的時候,和張法官關係較好的一名民事庭法官准備辭職去當律師,那名法官和張法官開玩笑說,自己前幾天加入了辭職法官群,再來十幾位成員,微信群就能達到500人上限了。

張法官很不是滋味,自己縱橫律界十餘載,難道在轉行這上面踩了坑?

身邊不是法檢和律界的親朋,認為他現在是去“當官”的人;而律師界老友覺得他現在是去自討苦吃;而剛新加入的法官群體,又覺得張法官憑什麼一進來就是法官甚至高級法官?

張法官現在很想回到張律師的身份,但他打算再堅持一下,雖然微信群快滿員了,但他還想接觸更廣泛的案情。

為什麼從法檢到律師容易,從律師到法檢難?


走下審判席,穿上律師袍

胡律師已經當了十餘年的法官,轉行當律師,是他慎重考慮後的決定——做法官時期積累的人脈網,十餘年法官生涯鍛煉出的優秀文書書寫能力,豐富的實務經驗——這些優秀律師必備的職業技能,胡律師都完美具備,他決定脫下制服,穿上西裝,展開新的職業生涯。

法官辭職後有兩年的“競業禁止”期,兩年的“競業禁止”期是指“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胡律師則利用了這兩年辦理一些非訴業務,並在這兩年間完成了自己從法官到律師的思維轉變:他不需要站在裁判者的角度去審視案情,而是需要站在維護委託人權益的角度去思考案情。

而也正是這裁判者的思維方式,成為了胡律師的絕佳優勢,因為現在作為律師的他站在法官角度去全面地分析、判斷案件,他能夠把這個案件看得更準確,能夠為委託人提供更優質的法律服務。


而曾經作為優秀法官的他,在法庭上也善於把握對方律師的心理、雙方當事人的心理以及法官的心理,所發表的意見完全能夠讓法官聽明白,也往往最能說服法官接受其所提出的觀點。

優秀律師的收入遠遠高於法官這一點,在業界毋庸置疑但收入的猛增程度,讓胡律師也不免有些驚訝。

“法官也該漲漲工資了,畢竟不能只為榮譽而工作。”

為什麼從法檢到律師容易,從律師到法檢難?


法檢還是律師,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對於即將進入職場的法學生來說,是進入體制成為法檢工作人員,還是進入律師行業打拼,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1、收入對比

從大家最關心的收入來說,法檢公務員的收入較為穩定且標準化,其收入也高出其他公務員的40%左右,除了工資以外,也有較高的公積金和醫保,是求穩的法學生的不二選擇。

而作為剛入行的律師來說,剛入職的前兩年是一個困難的過渡期,但隨著個人能力的提高與人脈的拓展,案源會逐漸增多,其收入會有極大提升。據調查顯示,執業五年左右的優秀律師,即使在二線城市,保守估計,收入也在20萬到50萬之間。

2、發展前景

在法檢系統中,每一個職位和類別都設置了不同的上升標準和途徑,雖此舉意在鼓勵法檢工作人員憑實力和專業度晉升,但無論是晉升速度還是今生難度都讓人望而卻步。

而律師行業的發展前景更為廣闊,隨著我國法治社會的建設需要,律師無疑是最熱行業之一,在優勝劣汰更加殘酷的律師行業中,實力,決定了你發展的高度。

聽朋友提過他之前律所的一位同事,1993年出生,本科畢業通過了司法考試,在100多人的律所裡,因為高創收和優秀的業務能力,2018年就已經是主辦律師,有獨立承接案件的資格了。

一些精品所,比如世輝,能力出眾,5年成為合夥人不是夢。

3、工作強度

其實想做好任何行業的工作,都不可能輕鬆,即便是吃著公糧的法檢工作者,也從來都不是網傳的:公務員每天上班只是喝茶看報紙,法檢和律師的工作強度都很大。但不同的是,法檢的工作量取決於法檢系統派發的案件數量,律師則是要自己更為主動地去爭取案源,簡單來說,法檢就是拿著一眼望到底的工資,加著一眼望不到底的班,而律師,加班越多就意味著案子越多。


法學生,你選擇去法檢,還是成為律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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