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哭窮想延期還款,還有必要起訴麼?

借款人哭窮想延期還款,還有必要起訴麼?

民間借貸糾紛中,不少債權人會遇到以下難題:對方還款態度良好,只是一味哭窮,要求延緩還款時間。

遇到這種情況,到底是徹底相信對方,還是先走一遍法律程序起訴對方?

國警懸賞網小編提醒大家:更穩妥的做法一定是後者,理由足有6個!

真窮還是裝窮?起訴摸清對方真實財產

借款人哭窮想延期還款,還有必要起訴麼?

起訴前,債權人無法瞭解債務人真實財產情況。

在借款人、出借人不是同吃同睡的情況下,借款人到底是真窮還是裝窮,確實彈盡糧絕,還是釋放煙幕迷惑債權人,沒有誰會比聯網查詢後的辦案法官更清楚。

存款、房產、車輛等信息,只有債權人代理律師持法院協查函、調查令,到有關單位查找。部分財產,還需進入案件執行階段,才能查到。

以生效法律文書鎖定債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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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裡的債務關係,並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只有在生效法律文書上得以確認,這一借貸關係才算真正得到法律“加持”。

法律最講證據,債權人任憑證據隨時間消失,證據所支撐的事實,在法律上也就不復存在。

借款人哭窮想延期還款,還有必要起訴麼?

民間借貸中,很多債權人沒有完整保留相關憑證。日子一長,再也沒法補全證據。

遇上準備充分的賴賬人,一旦主張債務關係不存在, 甚至可能出現債權無法確定的情況。所以不如及早起訴,絕了對方念想。

避免訴訟時效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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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有句話: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債權人沒有及時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催要欠款。訴訟時效一到,法律不再予以保護。如何證明自己曾主張過權利?

口說無憑,需要通過固定證據予以證明。比如律師函催告,比如迫使對方簽訂還款計劃,比如第一時間就起訴債務人。

勝訴後有機會收懲罰性利息



借款人哭窮想延期還款,還有必要起訴麼?

債權人打贏官司,訴訟費、保全費等相關費用,會按按判決所支持金額全部或部分退回。

同時,債權人可得到豐厚利息收益。沒有約定還款時間的欠款,債權人可以自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計算利息。

更重要的是,法院判決一般確定帶懲罰性的延遲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即債務人未在判決指定的期間支付,需支付雙倍利息,直至全部欠款還清之日止。

法院執行措施不斷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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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首次提出“基本解決執行難”至今,人民法院從制度層面到技術層面,執行措施、力度不斷加強,現已與人行、公安部、交通部、農業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騰訊、支付寶、京東等部門單位完成了網絡查控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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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在拒執罪的威懾下,及最高人民法院加強與公安、鐵路、民航、銀行、工商、騰訊、芝麻信用、支付寶等部門單位合作,拓展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信用懲戒,被執行人主動還款比例,不斷攀升。

確保對方有能力後記得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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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無錢可還者,五年八年後有了償還能力,這時借款人都把這筆錢忘個差不多,有多少借款人會主動償還?即便對方愛惜名譽,想到數年利息,恐怕也不敢跟債權人接觸。所以,債權人不如走完全套法律程序。

即便債務人經濟有困難,當時執行不了,債權人也能簽署雙方都能接受還款協議。雖然可能需要在利息上做適當讓步, 但經法律確認的債務關係,原則上可跟隨對方一生。

借款人哭窮想延期還款,還有必要起訴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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