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同學下套,騙走株洲一工人41餘萬,法院判了他8年

“高管”同學下套,騙走株洲一工人41餘萬,法院判了他8年

“高管”同學下套,騙走株洲一工人41餘萬,法院判了他8年

“這個錢,我到底算是借的,還是被騙的?”時隔一年多之後,株洲的譚先生終於算清楚了這筆糊塗賬。

近日,荷塘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詐騙案,男子羅某獲刑8年。隨著審判長手中的法槌落下,旁聽席上的譚先生長舒了一口氣,心中有種既痛快又懊惱的情緒,難以言說。

普通工人遇“高管”同學被忽悠投資“大項目”

今年30歲的譚先生,是株洲市某工廠的普通工人,2018年,他來到株洲市荷塘區月塘派出所報案,稱其初中同學羅某虛構在中車電機公司承接了風電返修項目,以入股投資的理由騙走了他一共7萬多元錢。隨後,該案主辦民警徐善海立即來到中車電機公司調查,工作人員稱該公司無風電返修項目,且從未與羅某有過接觸。

得知根本沒有這個投資項目時,譚先生的反應卻讓民警有些意外,他全身發抖,神情越來越恍惚。“在這之前,我還陸陸續續給了他34萬多元,他是說借,會還。”譚先生說。借的?以什麼理由借的?到底是借還是騙?民警意識到,這34萬餘元的認定問題,才是本案的關鍵。

在警方的幫助下,譚先生花了一整天時間,慢慢梳理清楚了自己與羅某來往的細節。

譚先生告訴民警,他和羅某是中學同學,2018年,羅某跟譚先生說,自己最近因為跟老婆辦離婚等原因,資金被凍結了,公司需要資金週轉,他承諾老朋友若能幫忙渡過難關,以後可以一起承包一些回報率很高的大項目。

譚先生也想通過投資改善經濟狀況,於是答應借錢。在接下來的48天裡,譚先生給羅某匯了29次錢,共計41萬元,最後一筆便是先前報案的7萬元,羅某聲稱一起投資某項目。關於其餘 34 萬餘元的用處,羅某給譚先生的解釋是,買了原材料、辦了一些手續、交了保證金、打點了業務企業的高層。

“為了這些投資錢,我變賣了母親給我買的婚房。”譚先生稱,為此還和母親鬧翻。

“高管”早是失業男所騙財物均用於網絡賭博

立案偵查後,民警多次尋找羅某,可羅某卻一直處於失聯狀態。去年6月,警方將羅某列為逃犯,實行網上追逃。時間一天天過去,羅某始終沒有音訊,譚先生也越來越焦急,從兩三天打一個電話追問辦案進度發展到一天打十多個電話給民警。

2019年6月25日,線報傳來,羅某很可能藏匿在蘆淞區一民宅中。民警立馬展開抓捕,面對民警鬍子拉碴、神情憔悴的羅某有些意外,但並未激烈反抗。

審訊中,羅某坦白了詐騙老同學譚先生7萬多元的犯罪事實,但對於34萬餘元,他堅稱是借。為此,民警找了羅某先前跟老同學描繪的那家公司。公司負責人是羅某的親戚,親戚表示,羅某原來是在公司上過班,但案發前一年多已經離職了。之後,民警來到羅某聲稱一直有業務往來的那家公司,對方稱根本未與羅某有過任何接觸。

同時,警方也掌握到,羅某長期在境外網站賭博,也多次前往澳門賭場,家人已為他還了幾十萬元的賭債。他從譚先生那裡“借”來的錢,也全部都用來還債了。羅某到案後,其家人表示,已經無力再幫羅某償還債務,讓他自己承擔後果進行反思。

10月29日上午,羅某涉嫌詐騙案在荷塘區人民法院當庭宣判,法院認定了羅某詐騙譚先生41萬餘元的犯罪事實,羅某獲刑8年。隨著審判長手中的法槌落下,坐在旁聽席上的受害人譚某長舒了一口氣,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瀟湘晨報記者陳詩嫻 通訊員劉肖翔 徐善海實習生毛紅枚王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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