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塘裡的魚在岸邊吃草,被路過的村民用鋤頭打死拿回家了,要不要他賠錢?

老梁話三農


水產養殖的發展越來越多,在農村基本上都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魚塘,如何才能保證魚塘的財產不受到損失也是很多養殖戶考慮的事情。正如題主所說到的這個問題,魚塘裡的魚被人用鋤頭打死拿回家,遇上這樣的事確實很鬱悶,處理方式也不是隻有賠錢那麼簡單。


將魚打死拿回家,已是偷魚的行為,嚴重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魚在池塘邊吃草是很正常不過了,而往往有些人為了佔小便宜,看到了池塘邊上的魚就起了貪念,想不花錢佔為己有,用工具將魚打死拿回家。說白了,這就是偷竊的行為,只不過偷的方式不同而已。現實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人,令人防不勝防,順手牽羊摘點別人種的菜或是其它農作物拿回家的事情時有發生。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都存在僥倖的心理,認為這不是大事,只是佔點小便宜。如果犯的次事多了,數量和金額達到了一定的標準,去當地派出所報案用法律來處罰是很嚴重的。現在對於偷竊的處罰力度也很大,達到處罰的標準是要承擔刑事責任,進行罰款和拘留處理。


對於偷魚的人,該如何處理

村民將魚打死拿回家,對於養殖戶來說,是很不公平的,搞養殖的平時都很辛苦,將魚養大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養殖戶只是找他賠錢的話,這種處理方式過於簡單了,偷魚的人認為,只是花點錢賠償,看來也不是很大的事,也許就有下一次或是其他人效仿。我覺得這件事正確的處理方式,就是在村裡將偷魚的事情公開,一來讓輿論來監督他,二來也表明了你對這件事的一個處理態度,樹立自己的威信,避免下次有同樣的事情發生。如果你要他賠錢,也賠不了多少,村民們也看不到你的處理方式。要是損失巨大,那就要找他賠償,而且要報案處理,尋求法律的保護。


池塘養魚做好養殖管理的同時,也要做好防護措施。偷魚的事情時有發生,像這種順手牽羊偷魚的方式在處理上也不能只用賠錢來解決。如果處理不當,姑息當事人,有可能後續還會造成更嚴重的後果。用合適的方法來解決,維護自己正當的利益才能起到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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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漁鄉


看到這題目,進來答一下。我老家親戚那兒,家家都稻田養魚,你從田坎上走過可見大大小小的魚兒在水裡跑。

他們隊裡也有個魚塘。由幾家人承包三五年,最後把魚撈乾淨,才讓下一批人繼續承包喂塘魚。這幾家人養魚,隊上其他人是不能碰人家堰塘的魚的,雖沒開村民大會明說大家也是自覺遵守這規矩的。

像我走去玩,想去堰塘裡釣魚,也得問問親戚同塘主們的關係、關係好還得把話說在前面才能去釣。像題主說“魚塘的魚在岸邊吃草,被村民鋤頭打死拿回家,要不要他賠錢?”答案是肯定的,要他賠錢。

在一個村裡就要遵守村裡的鄉規民約。人家養的魚,你拿鋤頭打死了,你就侵犯他人的權利了。人家的魚沒有主人家首肯,你去抓或打一是不道德,也是侵犯人家合法的財產權。

人家看見了叫你賠錢是正當的無可非議的。有人要說鄉里鄉親的,一條魚不要斤斤計較,是你先不尊重人嘛。如果你先給主人家打了招呼,這就沒問題了。



殘陽餘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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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農民,有條件的都承包魚塘,通過發展養殖業發家致富。在養殖過程中,通常都會發生許多問題,有養殖技術問題、資金問題、銷售問題,以及承包方問題,還有偷盜等不法行為方面的問題。最近,在我們村有一件怪事,養殖戶魚塘裡的魚中午時分,因天氣炎熱,遊在池塘的岸邊透氣吃草時,被路過的村民用鋤頭打死拿回家了,這事正好被養殖戶看見了,兩人爭吵不休,還鬧到村委會去調解。那麼,這種情況要不要給養殖戶賠錢呢?作為“三農”領域民間觀察員的【鄉村關中】認為看待這問題要一分為而二。

第一,雙方都要當前把話說清楚比較好。

在農村大家鄉里鄉親,同在一個村子住著,低頭不見抬頭見,養魚戶養一塘魚,鄰居吃一兩條魚也沒必要大動干戈;而作為村民們也要自覺,要明白養魚戶養魚也不容易,不能隨便這樣損害人家的魚,想吃魚直接找養殖戶要就是了。但是,農村人有個毛病,就是你讓他一回,他以為你好說話,就得寸進尺,其他人也就效仿,這樣養殖戶的口子不紮緊,養殖場也就黃了。如果讓鄰居賠錢,就沒有了人情,也讓村民認為見錢眼開,自己在村中名譽掃地。雙方都要自知之明,當面把話說清楚,這樣也就不會鬧矛盾。

第二,養魚戶是小肚雞腸人就會讓村民賠錢。

農村啥人都有,心底善良的人居多,但有些人不好說話,把自己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容不得別人侵犯。村民用鋤頭打死魚拿回家,養魚戶撕破臉皮追到村民家討要說法,按理說,這是合情合理的。村民不能隨意損害養殖人的權益,類似的事情在農村發生的很多。如果讓鄰居賠錢,這樣得到了錢,卻丟掉了人品;而村民把鄰居家的魚打死,佔得小便宜,這也不成體統。但農村人大都比較憨厚,如果斤斤計較,就沒人和你打交道。但農村也不乏有小肚雞腸之人,就沒那麼大度,他會讓村民賠錢。

第三,小偷小摸之人必須追責。

農村有些人有偷雞摸狗的劣行,這些人把村子搞得雞犬不寧,令村民深惡痛絕。村民們如果抓住把柄,就得好好懲治,當典型給予嚴懲,不僅讓他人格掃地,還要讓他交出罰款。否則,交派出所懲辦。雖說打死魚是件小事,但不能縱容這些心底不良的人,再做出害人坑人違法的事,讓他們改掉不良習慣,還村民一個安寧的生活。

第四,到底要不要賠錢要視行為而定。

上面我們從人情關係、村民鄉情分析,這屬於道德範疇,但我們重點要看事情的本質,如果打死魚心存不良動機,要坑害、嫉妒、肆意破壞的行為或動機,那就得要上綱上線,絕不能容忍這種行為再漫延。如果屬於無意間的舉動,那輕則當前說一說,重則給予警告,這樣也讓鄰居要對自己行為負責。因此,要分清打死魚舉動背後的意圖,再做決斷也不遲。

總之,這種行為該不該賠錢,由養魚戶自己決定。如果這村民是慣犯,就要罰;如果是偶爾的舉措,就給予口頭警告。畢竟,大家生活在同一個村子,抬頭不見低頭見,把事情不能做的太絕了,也不能把錢看得太認真了。到底賠不賠,還要看這種行為的背後,看不見的那隻手。因此,題主提出的問題要一分為二看待。你有什麼想法,歡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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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關中


魚塘裡的魚在岸邊吃草,被路過的村民用鋤頭打死拿回家,要不要他賠錢?


這個問題其實很好定性,處理起來也不麻煩,關鍵是處理之後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

為什麼這麼說呢?

1.從法律上來說,魚塘裡的魚屬於你的私有財產,路過的村民用鋤頭打死拿回家,當然從法律上來講你要他賠錢虎也是合理的,有法律保護。就好比路上掉了錢,你留心撿起來之後放進了自己的口袋裡,但是運氣不好被掉錢的人看見了,向你索要,這個時候,你是必須要還的,不然掉錢的人依據法律條例可以起訴你。但是偷魚的這種情況與掉錢這個例子相比還有兩個不得不考慮的因素,農村的習俗和水產養殖的獨特性。


2.從農村習俗上來說,如果有人是有預謀的大量偷你魚塘裡的魚蝦,這樣當然會引發眾怒,所有人從內心深處都會傾向於你,有的甚至會幫助你起訴,這等於明目張膽搶劫。但是如果是因為魚浮頭被別人看見,打死了拿回家,你不依不饒要求別人賠錢,有很多人會覺得你小題大做,儘管嘴上不說。小時候,家家都有魚塘,有時候我們發現魚塘裡有黑魚浮頭,會偷偷拿魚叉將黑魚叉上來,即便有人看到,一般也會爭一隻眼閉一隻眼,頂多說兩句。

3.水產養殖有個特殊的地方就是要防止魚蝦急性中毒。換一句話說,如果有人使壞在半夜三更的時候,等你入睡之後在你魚塘裡投毒,你也只能乾瞪眼,所以有經驗的養殖戶都會告誡身邊的人。養殖魚蝦千萬不要輕易得罪人,否則別人半夜三更有可能在你蝦田(魚塘)投毒,到時候你找不到人,後悔莫及。

總結:

所以,所以有些時候,得饒人處且饒人,讓別人佔點小便宜,當做沒看見就算了。


小龍蝦曬太陽


大家好,我是天義,專注於三農領域。自己家魚塘裡面養殖的魚,屬於自己的私有財產,即使可能不注意,魚跑到了岸邊,同樣是自己的,不可能變成公共的財產。

所以說被路過的村民用鋤頭打死,還拿回家了,這樣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也是不道德的,具體要不要賠錢就看村民之間的關係了,或者是魚的種類大小

第一,如果村民和我們之間的關係比較近,而且肯能以為是野生的魚,處於這樣的情況,基本上見面說開後,也就不會出現糾紛或者賠錢的情況。

第二,假如是村民出於報復或者是眼紅人家養魚賺錢,或者是以前互相有過節,鬧過不愉快,這樣養魚的主人,還是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無論是報警還是尋找當地村委會來調節,該賠錢的就要賠錢,要不然這次寬恕,下次說不準做出更加嚴重的事情來,對待這樣惡劣的人就要嚴懲才行。

第三,魚如果是自己養著玩,個頭也不大的話,賠償也沒有多大的意義,但是假如魚的主人是靠養魚為生,也是家裡收入的主要來源,這樣村民的做法就性質不一樣了。

最後天義還是溫馨提示,大家在村裡低頭不見抬頭見,俗話說的好,遠親不如近鄰,村民之間還是保持好,和諧的關係才行。


天義說


魚是一種物品,屬於養殖戶的私人財產。如果真的發生了題主所說的,路過的村民無故打死魚兒還帶回了家,這是一種不道德,更是違法的行為。



路過村民的行為不屬於盜竊罪

很多人會誤以為,路過的村民打死並偷走魚,犯了盜竊罪。然而,實際上不能夠那麼武斷。盜竊罪是所偷的物品在價值上需要達到一定的標準,才可以立案。那麼,這個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呢?

  1. 數額較大,1000~3000元以上;
  2. 數額巨大,30000~100000元以上;
  3. 數額特別巨大,30萬~50萬元以上。

照此規定的話,一條魚的價值最多也就十幾元、幾十元,數額達不到立案的標準。那麼,這個村民的行為就沒有可以管的地方了?當然不是,這位村民不犯罪卻違法了。



偷魚的村民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魚是池塘主人的私人財務,偷魚就是侵犯了他人的財務,會被處於5~10日行政拘留,情節比較嚴重的處於10~15日行政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那麼,在這個事情之中,路過的這位村民,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之下,會被處於5~10日行政拘留。

因為一條魚,卻要付出被拘留被罰款的結果,肯定是得不償失。所以,老祖宗那句話很有道理,叫"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大家切記,切記!



好了,以上是我個人看法,如果說的不到位的地方,歡迎評論指正。


有點意思的事兒


晚飯吃得早,看到這題看餓了,來答一下。

都是一個村的村民,打死魚拿回家的村民會不知道那個魚塘是誰家的?會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偷魚?就是看到魚在岸邊觸手可得一時起了貪念。

偷魚確實是很不道德的行為,這麼幹的人多了,魚塘主人辛苦養魚的收成就慘了。按理說,偷魚賠錢天經地義,不過一條魚便宜不過幾塊錢,貴不過幾十塊,金額很小。為這條魚價值不大的魚,找上門去要賠錢,可能贓物已經被“消滅”,你沒有證據對方不承認也無可奈何,對方甚至還會倒打一耙說你冤枉他。其他人也會覺得你為人小氣小題大做,不值當。

最好的辦法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等過一陣子遇到這個村民,熱情招呼,說:“哥,我家魚味道還不錯吧,下次想吃直接找我要。”,“哎,哥,你家桃子熟了,我明兒摘兩個嚐嚐”。對方肯定不好意思得笑笑:“怪哥嘴饞,桃子儘管吃”,這樣對方不但不記恨你,反倒覺得你大度,下次也不會再幹了。而且魚換了桃子你也沒啥損失。

鄉里鄉親,抬頭不見低頭見,犯不著為條魚鬧太僵。


上林院


問:村民路過魚塘,看到魚兒在岸邊吃草,用鋤頭順手打死並拿回了家,該不該要他賠錢呢?

一條魚而已,鄉里鄉親的難道還比不過一條魚嗎?難道還會牽扯到法律嗎?都是本村人,別人也就是路過時受好奇心驅使而敲了一鋤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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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兒在岸邊吃草?聽起來好像是魚兒上岸吃草,這有點不可能,最多是在魚塘吃草時跳出水面落到了岸邊。遇到這種情況,雖然曉得是塘裡的魚,但打死魚兒並撿走就相當於在魚塘邊撿的魚。


根據實際情況,刺楸認為應該是魚兒在近岸邊的水域裡吃草,可能是草魚。養魚其實辛苦很,除了下暴雨會隨雨水沖走外,也經常會有偷釣者來釣魚。如果是村民路過順手弄一兩條魚,該不該讓它賠償呢?

一、農村人不小氣

農村人有這麼小氣?據刺楸觀察,許多農村人沒城裡人那樣小肚雞腸,這種事都會睜隻眼閉隻眼,如果發生在城裡,肯定就會扯上法了。


在農村,同村人順手逮條魚吃很正常,很多時候塘主還會主動邀約村裡人來捉魚,沒城裡那麼多的彎彎繞繞,也不像城裡什麼都是用錢來說話。

在農村,類似順手弄魚的事情多了去,難道都去追究?如此一來,那農村也會變得和城裡一樣,沒有人情味。

二、該慶幸人沒出事

魚塘水面離岸上有一定高度,且魚塘大壩一般是斜著的,鋤頭也很難夠不到(如下圖所示),用鋤頭打魚有一定危險,要是用力過猛沒打到魚而人掉下去淹死了,塘主還可能反被對方家屬扭著賠償呢,所以,應該慶幸運氣不錯。



三、正確的做法是送魚給他

為了一條魚而與村民結仇真的不划算,若是鬧翻了,對自己反而不好。別扯什麼法律,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上面也就教育一下而已。一條魚兒也就值十幾二十塊錢,如果扭著對方要賠償,雖得到了賠償,但失去了聲譽,在村裡會被指指點點。


在農村做養殖要和村民搞好關係,得罪村民是很愚蠢的行為,畢竟農藥太好弄了,最後吃虧的是自己。刺楸認為,最明智的做法是,時不時弄幾條魚送給對方,讓他自己心裡愧疚,以後就不好意思再做這種事情了。另外,逢年過節放塘捉魚時送點給附近的村民,大家會記著塘主的好。如果塘主是個小家子氣的人,沒把關係處好,到時可能連哭的地方都沒有。

以上就是刺楸對鄰居路過魚塘用鋤頭將水邊正在吃草的魚兒打死並順便帶回家的看法,如果覺得回答得還行就點個贊並順便關注一下吧,謝謝。

刺楸


這個問題要一分為二,舉一反三,前思後想,左右為難。

咱們就慢慢分析,魚是自己跑上來的還是有幕後推手,如果有那就是養魚的人。養魚人放任自己的魚偷吃岸上屬於公共財產的草,屬於違法行為,應於批評教育,賠償國家財產青草一筐以示警戒。其二,過路的村民應該制止這種違法行為,而不是自行審判並且做出殺死違法魚的這種目無組織,無視法律的行為,且更不應該把殺死的魚自行處理。因此對該村民應予以村內警告,留村查看一年的處罰,並沒收其作案工具出頭一把,賠錢就免了吧。

題主,你還滿意?


土基子


簡單說幾句。

目前從實際情況來講,野外種植的瓜果,魚塘養殖的魚等還不認定為偷。除非價值較高,比如稀有品種。或者事件社會影響較廣。

所以,一條魚,兩條魚被釣,被抓,如果正好被事主看見,那就把魚拿回來,譴責幾句,甚或要點錢都可以,報警警方也不會處理。

如果是拿著網兜、拿著專門的捕撈工具來的,魚塘明確提示是養殖場的,那就是偷了。甚或揹著電瓶來的,那就可以刑拘了。

我覺得現在的農家,即便真的看見有人抓了條魚,摘了個瓜,也不會暴跳如雷,非要追究什麼,甚至還笑笑叫你拿回去嚐嚐,然後下次來買點去。除非是有人天天來偷,損失多了,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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