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過婚已有4個孩子,民警超生被開除一事,背後還有多少真相?

計劃生育本就是我們的基本國策,當年制定這項條例的出發點,是因為有關部門已經意識到,過度的、無序的繁衍人口,勢必會帶來嚴重的糧食危機。

而且從目前的狀況來看,我們即便是施行了計劃生育,人口總量依舊達到了14億規模,因此從宏觀角度來看,制定、執行計劃生育,是為了讓我們的國家,能夠更好地進行可持續性發展。

但是迴歸到現實生活中,因為超生而引發一系列問題,卻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思考。

民警超生被開除真相大白

據媒體報道稱,此前鬧得沸沸揚揚的民警夫婦超生,丈夫妻子被單位雙雙辭退的新聞,最終以警方通報的真相,暫時平息。

離過婚已有4個孩子,民警超生被開除一事,背後還有多少真相?

根據廣東雲浮市公安局的通報,民警薛某在2006年和前任妻子生育一孩,在2012年和現任妻子謝某再婚,兩人在當年7月生育了二孩。隨後,兩人在同年10 月份離婚,2016年5月份復婚,並在同年9月份生育了三孩。

而就在2018年,身為教師的妻子謝某懷有四孩的事實被單位發現,而丈夫薛某卻從未主動將此事向單位報告。在經過詳細調查之後認定,謝某此次懷孕已經屬於政策外,並且考慮到薛某本身就在執法部門工作多年,因此在經過領導的多次勸說、警示以及感化之後,薛某仍然堅持拒絕配合,直到單位向其發出了責任告知書之後,也堅持生下四孩。

離過婚已有4個孩子,民警超生被開除一事,背後還有多少真相?

最終,雲浮市公安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認定薛某已經不再適合繼續在公安機關工作,依法予以辭退,而妻子謝某也被自己所在的學校辭退。

身為公職人員知法犯法?

從雲浮市公安局給出的這份通報中可以看出,薛某並不是因為三胎就被辭退,而是打算堅持生下四胎,並且在單位多次勸說無果,並且接到了責任告知書之後仍然堅持己見。因此,在程序上,雲浮市公安局已經盡到了自己的義務。

而從法律的角度,我國現行的《人口與生育法》和《廣東深個人與計劃生育條例》中都明確規定了,超生的界限和所需要承擔的後果。再加上,薛某本身就是在執法機關工作多年的老警察,很多網友看了通報後就覺得,身為公職人員知法犯法,並且屢次勸說拒絕整改,那麼雲浮市公安局依照《公務員法》和《人民警察法》對其進行處理,也就無可厚非。

離過婚已有4個孩子,民警超生被開除一事,背後還有多少真相?

另一方面,我們應該看到,這件事情在網絡上引起的爭議,也超出了很多媒體的猜測。

很多網友對警方的決定感到非常不解,認為現在我國距離老齡化社會也僅有一步之遙,若是不能全面放開計劃生育,人口紅利對於我們將徹底化為歷史,現在已經處於人口負增長的韓國,就是前車之鑑。

不過真相通報後,很多人口風也變了,對於雲浮市公安局的做法表示肯定。他們認為,我們既然要堅持建設法治社會,堅持用法律來維護社會的秩序,那麼公職人員,特別是那些本身就在執法部門任職的公務員,就更不能破壞自己宣誓要維護的法律,這樣的負面表率帶來的破壞性,甚至比人口老齡化更加可怕。

老齡化須重視,但法大於情

其實,筆者在看了很多網友的爭論之後,發現很多同情這對夫婦的網友,集中點都是“不應該將其辭退”,認為這種做法是明顯違反了2018年最新《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第四十條。

離過婚已有4個孩子,民警超生被開除一事,背後還有多少真相?

此前的規定是,“超生職工應當給予開除處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而新條例中將其修改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對公務員的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由此可見,雲浮市公安局的處理結果,並沒有超出法律界定的範圍。

雖然筆者十分理解那些,反對將超生夫婦開除的網友的想法,並且筆者也認為,解決人口老齡化是我們的當務之急,但是還是要強調一點,那就是“依法治國”不是一句空話,法律永遠大於人情。

如果覺得現行法律應該有所調整,我們的有關部門是可以接受來自社會上的意見。一旦這種意見成為了社會上的普遍共識,有關部門肯定會對此做出反應和調整。

離過婚已有4個孩子,民警超生被開除一事,背後還有多少真相?

但是,作為國家機關,和我們個人終究看待問題的角度不同,因此宏觀和微觀之間並不存在誰對誰錯,所有的出發點都是為了能夠讓國家可持續性發展,讓人民過上更有質量的生活,但是這個過程中絕對不包含知法犯法。

所以,大家在看待這起事件時,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和判斷,千萬不要被感性衝昏了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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