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區踢了沒栓繩的狗,狗主人要索賠4000?怎麼辦?

現代45


這種事情,你直接可以不理解,讓他報警或者打官司去,如果打官司,判決多少賠多少,你再進行賠償,如果警方介入協調,能賠償多少算多少。

這個事情,首先是對方不牽狗繩子,狗對你進行了攻擊,要咬你,危及到你的人身安全,你踢他它,屬於正當防衛,導致狗受傷,不用承擔責任。

這個就如同有人拿著武器要攻擊你一樣,你沒有使用武器,將對方制止並打傷,完全屬於他咎由自取,不用承擔責任。

每一座都城市有養犬規定,出門要牽狗繩,狗不能亂吼亂叫影響他人生活和危及他人安全,而這個養狗人出門不栓狗繩子,錯誤在先,狗攻擊他人。危及他人安全的時候,沒有及時進行制止,導致被受威脅之人踢傷,完全是自找的,因此,責任不在你,而在狗主人。

如果真早賠償,先讓他把不牽狗繩罰款交了,再把危及他人安全的精神賠償付完了,你再賠償他的狗診療費。

我三年之前,也在行走的過程中,遇到一條小狗不斷追著我叫,女主不僅沒有牽繩子,根本就不管,我忍了又忍,追了估計有三四十米,狗撲上來要咬我,我直接一腳下去,踢飛出去四五米遠,狗在地上打了幾個圈滾,爬起來尖利地慘叫,狗主人,也就是那個女的不願意了,過來人說幹哪嘛踢替她的狗,我直接說:你眼瞎了?狗一路追著我,你在幹嘛?要如撲過來咬我,你在幹嘛?沒看到嗎?她不吭聲了,說你要跟我去醫院看狗受傷嗎?我直接說:滾蛋,哪兒涼快哪兒待著去,下次再敢不牽繩子追人咬,不就是踢一腳的事情,讓它死,她悄悄不吭聲了。

所以,對於那些不牽繩子的狗主,你根本就不用理睬他(她),狗敢咬我?我讓它付出代價,讓畜牲長記性。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遛狗不拴繩狗衝你吠就相當於是一個人拿刀指著你

而你把狗踢傷就相當於你躲刀自衛

主觀來說不屬於無故虐狗 責任起碼五五開

狗主朝你要四千就給四千吶?真逗 讓他走法律程序吧

首先他得證明狗是他自己的

其次他得證明是你傷害了他的狗

然後他要證明這狗的實際價值

在法律面前狗只是私有物品 即便是賠償也是在物品價值的範圍以內來賠償 沒道理你撞了一輛比亞迪 卻要賠賓利的修車費吧?

劃重點 是他不拴繩違規遛狗在先 犬吠才有的踢狗在後 所以這是狗主的責任 是狗咎由自取

一毛錢都不用陪 有招想去沒招死去 不拴繩遛狗就是無主狗 活該!不拴繩遛狗 威脅到路人的 踢死都是活該!小時候沒聽一句話嗎?“流氓像彈簧 你弱他就強”

養狗必須上證 遛狗必須拴繩 狗吠必須制止 這是法律規定的 如果一點都做不到 那麼法律也不會保護狗與狗主人 在一方違法一方合法合規的前提下 法律只保護合法合規的 如果雙方都合法合規 那就看誰錯在先


進擊的小怪獣


在小區踢了沒栓繩的寵物狗,將寵物狗踢骨折後,經寵物醫生診斷需要4000元治療費,這筆費用狗主人向你全額索賠,你可以與狗主人協商一人負責一半狗狗的治療費用。



為什麼不能拒絕賠償?

第一,狗向你吠叫時,有出現攻擊你的可能性,但不是絕對。

這種並未發生的事實,讓有理的立場都稍顯站不住腳,因此你根本無法完全推卸到狗主人沒給狗拴牽引繩的理由上。



第二,你對狗踹了一腳就將其造成骨折,可見你的那一腳的力量得有多強!

雖然不知道你踹的狗是什麼體型的,但應該不是嬌小體型的,若是嬌小體型按照你那一腳應該會造成死亡,所以更傾向中型犬。

再加上本身心情煩躁等負面情緒因素影響,所造成的過於自我防衛的衝動行為,也是無法將自身責任完全摘乾淨的。

第三,寵物狗屬於狗主人的財產,只要不是狗主動攻擊而被他人打傷、打死,都得按照狗主人的狗狗市場價值賠償的。



為什麼可以不全額賠償呢?

理由很簡單!因為狗主人沒有用牽引繩遛狗加嘴套,這本身就是狗主人的失責。

再加上你的工作性質是需要四處奔波的,遛狗人在公共場合任自家狗子對他人吠叫,這種屬於擾民行為。

更何況,狗主人的狗狗對你吠叫所造成的工作收入損失,也是你可以跟狗主人協商的理由之一。



賠償方式方法建議:

1、鑑於你月收入5000,除開日常消費,結餘3000左右,無力承擔這筆全額治療費用。

建議將自身情況明確說明給狗主人,同時好好講道理溝通達成一人負責一般治療費用的共識。

狗主人沒有按照養犬條例遛狗也是有錯在先的,所以這點記得多次強調。

2、即便一人承擔一半的治療費用,對於你來說也是一比不小的開支,因此可以嘗試跟狗主人協商分期支付的方式。

PS:由於現在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沒那麼容易擁有,狗主人應該不會答應,除非你倆溝通順利才有機會。



總結:

凡事別衝動,就算自己心情糟糕也不該在動物身上撒氣,不然衝動的結果還不得自己買單!這又何必呢?

另外,狗狗其實挺無辜的,大家別急著吐槽。狗狗吠叫大多數都是有原因的,要麼是受到了驚嚇而害怕的吠叫,要麼是主人身邊出現威脅的警告吠叫等。



根據題主的描述,很可能是你浮躁的情緒和急匆匆的步伐引起了狗狗的警惕,本能的通過吠叫來引起狗主人的重視。

若是狗主人能做好文明養犬,並避開人來人往較多的公共區域,狗狗根本不會吠叫擾民,所以狗無辜,養狗人不無辜。



我是寵物達人【汪小弟】,歡迎關注我一起分享養寵心得。


汪小弟


狗主人太不講理了,一分錢都不需要賠!

一個送外賣的,到小區送外賣必須得步行,這本身就是夠辛苦的了。人在步行時,最怕碰到狗咬。別說是一個外賣員,就是一個體育運動員也害怕被狗咬呀。

當一個沒有拴狗繩的狗,吠向外賣員時,人本能的反應就是有兩種:一是躲開,二是反擊咬人狗。所以對於外賣員來說,用腳踢開撲向他的狗狗,這也是一種萬不得已的行為。

對於這種行為,也可以說是人的一種自衛反應,即使造成狗狗的損害,那麼也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



首先,小區讓養狗不讓養狗暫且不說,即使小區讓養狗,那麼遛狗的時候不拴狗繩,養狗的時候不管理好狗狗。狗主人都是有錯的,責任完全在狗主人。

其次,在別人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狗狗撲咬他人,這都是對他人人身的攻擊和傷害。錯都在狗狗,狗主人應當替狗狗承擔責任。

再次,公民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對於不法侵害有權實施正當防衛或者是緊急避險,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狗主人給他人造成侵害,那麼可以實施正當防衛;如果是狗給他人造成侵害,那麼就可以實施緊急避險。

無論是緊急避險或者是正當防衛,行為人都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

最後,快遞員踢了狗一下,狗主人卻要快遞員賠償4000元錢。

這不是訛人嗎?一隻狗才多少錢?就是把狗腿踢折了一個,也花不了多少醫療費。狗主人卻要求快遞員賠償4000元錢,這明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對於這樣的事情,快遞員相對來說是一個弱者,應當通過報警處理,法律自有公斷。


法重情深


踢死狗也不用賠錢。狗主人你在小區內遛狗,一牽掛著狗鏈子沒有?二給狗戴口罩沒有?三是辦狗證沒有?四是狗屎你收拾沒有?這四條沒做到,狗主人該吃狗屎吃狗肉的!!!


ZZ開心就0K


事情情況:

外賣送餐員送貨到某小區,在送餐途中,有一隻狗(沒有狗繩)狂吠著衝向送餐人員。送餐人員由於有4個外賣沒送,都快超時了心情比較煩躁,所以順勢就給了狗一腳給它抽飛了。誰知狗主人就跟在後,抓住送餐人員去寵物醫院,獸醫說是骨折了,治療費需要4000。但是送餐人員每個月也只拿到5000多工資,去掉加油抽菸,只能剩下3000多,現在沒錢給,怎麼辦?

外賣送餐人員一個月的工資只有5000多,那這個確實稍微有點少。至少在頭條上看到大多數的外賣人員工資都將近一萬吧。

至於賠償問題,這個涉及一個緊急避險的問題。

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民法總則》第182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但是這個緊急避險跟正當防衛一樣,屬於規定都有規定,想要適用那就挺有難度。因為狗沒有栓繩而狂吠著衝向你,這個時候確實有可能給你造成傷害,為了維護自己的人身安全而實施相應的行為是符合法律規定,並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目前治療費用4000元,寵物主人要求你賠償4000元。這是認為該起事件的全部責任都在於你,你若不認可,完全可以拒絕,讓對方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由法院來確定雙方的責任。個人認為,不管是否屬於緊急避險,但是寵物主人沒有栓繩而放任寵物到處跑,衝向人員,寵物主人自身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是全部責任都由其他人員承擔。


葉律師


這件事情公道點說都有錯吧,狗主人遛狗不栓繩,這是特別危險的,即使你的狗沒有咬過人,也不能代表說狗就不咬人,所以說狗主人這種遛狗方式特別危險,對於小區的行人威脅很大,尤其是小區的兒童,狗雖說是畜生,但特別聰明,一般大人不會咬,主要咬的是老人和孩子,所以說這就有違相關的養狗規定。

其次,題主看到這條狗以後,狗沒有對題主進行攻擊,而是題主主動攻擊了這條狗,這屬於沒事找事,把狗踢傷,狗主人自然要找你索賠,有些狗的自身價格特別高,一般小區養的這些狗那可是寵物狗,品種很重要,現在你把人家狗踢傷,人家找你索賠,還真找不出來你不賠償的理由。

而題主不想賠償的意思就是有些先入為主的意思,認為這條狗沒有栓繩自己踢它就是為民除害,這種想法促使他打了這條狗,這還真不是見義勇為,也不是為民除害,而是自討苦吃,現在好了,人家要賠償,你還真說不出不賠償的理由。

作為一個外賣小哥,你由於還有四個外賣沒有送,這隻狗朝著你叫了,所以你很煩,一腳踢飛了這條狗,結果呢,狗主人拽著你不幹了,狗被你踢骨折了,現在要你賠償4000元的治療費,這和你職業沒關係,也和你收入沒關係,你自己犯的錯自然就需要承擔,這就是因果,有因必有果。

要是你踢死了這條寵物狗,估計你賠償的可就不是這四千塊錢了,而是會更多,你這個心態不行,自己心裡煩悶就拿別人的狗解恨,還真是奇葩一個,要是你心情不好,碰到的是一個人,難道你也要踢飛嗎?你這樣做就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你。

筆者也討厭狗,只要狗不主動攻擊我,絕不會沒事幹去打狗,這就是給自己找麻煩,怪不得任何人,既然你不想掏錢,那你可以選擇走法律途徑,估計你即使走法律途徑也是要賠償的,這件事情錯在你,而不是狗。


珞珈社


不賠,讓對方報警。這和你一個月工資多少沒有任何關係,讓警察處理,警察讓你你就賠多少,不讓你賠就一分錢不賠。首先,狗主人不給狗牽繩這就是大錯特錯,如果他給狗牽繩了,這一切就不會發生了。


我也遇見過沒有牽繩的狗,但是看見人就叫的狗其實不多,除非那種特別欠的狗,叫起來沒完沒了,跟著你叫,遇見怕狗的嚇都嚇死了。這是安全隱患問題,它朝你叫,你踢它這一腳屬實不輕,直接骨折了。但也算正當防衛了,狗主人想讓你賠錢,就只能通過報警處理,其他都不好使。公道自在人心,我相信警察會給你一個合理的解決的辦法,如果他家狗沒有狗證就更好處理了,誰賠誰還不一定呢。

我是沒有翅膀貓咪,歡迎大家評論與指教。


沒有翅膀的貓咪


狗沒拴繩是主人的責任,狗都還沒對你做出實際的攻擊行動,你卻踹了狗一腳,真正的人不如獸系列啊!你這種人不是在找事嗎?真欠揍!

其實你這種人活的也挺可悲的,把自己生活當中的不如意發洩到無辜的狗身上,明明自己已經生活在社會的底層了,還要去傷害比自己還弱小而且無辜的小生命,你欺負比自己還弱小的生靈來顯示自己的強大,讓我看到的只是你的色厲內苒和無能渺小,你現在面臨的只是要賠錢的恐懼,因為你沒錢,可你的內心裡卻對被你無辜遷怒踢傷的狗沒有任何一點愧疚和良心難安,既然狗主人找上了你,賠錢是在所難免的,這是你該負的金錢債,至於你欠下的天良債,我相信冥冥當中自有安排,你就靜靜的等著吧。


身過忘川心入海


別人沒栓繩,如果並沒有給你帶來傷害,你踢死或踢傷他們的狗,屬於過度防衛,並損壞了他人財物,這是常識,如同遛狗不牽繩觸犯城市養犬規定一樣。但執法人和執法權不在你身上。這些小學生就該懂了,拿別人不栓繩為自己隨意損毀他人財物的擋箭牌是極端可笑的行為,這一點五年級以上的孩子都應該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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