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就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征求意见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凤茹)11月10日晚间,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官网消息,经中国证监会原则同意,中金所拟于近期开展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交易。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现就《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中金所披露的《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显示,合约标的物为沪深300指数,合约乘数为每点100元,合约类型包括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沪深300股指期权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合约月份为当月、下2个月及随后3个季月。

与此同时,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交易方式,开盘结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25-9:30,其中9:25-9:29为指令申报时间,9:29-9:30为指令撮合时间。连续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和13:00-14:57,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4:5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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