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還開車,硯山一黨員被開除黨籍


喝醉酒還開車,硯山一黨員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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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酒還開車,硯山一黨員被開除黨籍

值嗎?

喝完酒還開車上路

這位黨員被開除黨籍

喝醉酒還開車,硯山一黨員被開除黨籍

2019年3月,硯山縣紀委監委收到縣人民法院移交者臘鄉布那村委會太陽平村黨員朱朝華醉駕的問題線索。該縣紀委監委立即成立核查組對該問題進行了核查。

經查,2018年12月15日15時許,朱朝華飲酒後駕駛雲HLB088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至硯山縣江那鎮硯華東路國土局門前時被民警當場查獲。民警對朱朝華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檢測,其酒精含量為165mg/100ml。隨後民警將朱朝華帶至硯山縣中醫醫院抽血送檢,經鑑定,朱朝華血樣中乙醇含量為224.19mg/100ml,達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喝醉酒還開車,硯山一黨員被開除黨籍

2019年3月22日,硯山縣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朱朝華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2019年10月,經該縣紀委監委批准,給予朱朝華開除黨籍處分。

“我身為一名共產黨員,本應該處處嚴格要求自己,時時為廣大群眾樹標杆、作表率,但我沒能嚴格約束自己。希望廣大黨員同志以我為戒,不要步入歧途才知後悔。”朱朝華對自己酒後駕駛的行為後悔不已。

(李興偉 朱文菊 張一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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