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查,全因“隔夜酒”未散

11月8日早上,交警河西支队东风里大队在卫津南路与黑牛城道交口设置点位开展晨检行动。8时许,一辆号牌为津KG07××的白色小客车沿快速路中石油桥下由东向西行至交口处时,被执勤交警依法进行拦检。检查中,交警闻到淡淡的酒味,便询问驾驶人是否喝酒,驾驶人李某“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没有喝酒,交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7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面对检测结果,李某大吃一惊:“今天我确实没喝酒,我是昨天晚上喝的酒,早上起来感觉没事儿了才开车上路的,要知道是这个结果我就不开车出来了。”

男子酒驾被查,全因“隔夜酒”未散
男子酒驾被查,全因“隔夜酒”未散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1800元、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对此,公安交管部门再次强调,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而是要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就会被认定为酒驾。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也不同,因此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焦轩 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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