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深入第五中學成功調解一起在校未成年人傷害賠償案件

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有效化解社會矛盾,近期,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主動走進校園,為在校未成年人調解一起傷害賠償案件。

嘉峪關市第五中學學生席某與實驗中學學生趙某系小學同學,就讀於實驗中學的趙某因學校改建遂與席某同在市第五中學學習。2018年11月17日課間,席某在與趙某嬉鬧過程中致趙某摔倒,致趙某右手手腕橈骨骨折,經傷殘鑑定為十級傷殘。後雙方家長在校方的主持下就賠償問題多次進行協商,但一直未能達成賠償協議。這不但給雙方家長和孩子之間造成了困擾,而且對學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學工作造成一定影響。

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尹傑系嘉峪關市第五中學法治副校長,當她得知這一情況後,主動與學校聯繫,積極參與雙方賠償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檢察干警認真聽取雙方家長和代理人的意見及要求後,通過耐心細緻的釋法說理,促使雙方家長平和心態,互諒互讓,積極協商,最終就賠償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由席某監護人賠償趙某醫藥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三萬五千元整,趙某及其監護人對席某表示諒解。

通過檢察官的調解,有效地維護了趙某的合法權益,成功化解了雙方的矛盾糾紛,同時也充分地彰顯了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成長的高度關注,在平安校園建設領域積極貢獻了檢察力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