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世界上的政教合一国家

所谓政教合一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就是政治和宗教高度合一。事实上所谓政教合一国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严格意义上的政教合一国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国家元首和宗教领袖由同一个人兼任;国家的法律制度以教义为基础。而广义上的政教合一国家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这么说似乎挺抽象的,那么我就为大家举出只符合其中一条标准的例子:英国在很多人眼中绝对是一个政教分离的国家,因为英国国内尽管普遍信奉基督教,然而英国在处理政治事务时几乎不怎么受宗教因素的影响,英国的国家运作和宗教的关系不大。然而实际上英国是符合关于政教合一的第一条标准的——国家元首和宗教领袖由一人兼任。这事得从16世纪的宗教改革说起:在此之前基督教对欧洲各国的政治生活是影响巨大的,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世俗君主都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罗马教廷。然而从16世纪起欧洲掀起了一场宗教改革运动,在此过程中基督教演化出了路德宗、加尔文宗等新教派。当时的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宣布英格兰教会独立于罗马教廷而存在,就此演化出如今的英国国教圣公会。在此之前西欧天主教国家的教会都是隶属于罗马教廷管辖的,然而从亨利八世起英国国王就开始兼任英国国教的最高领袖。这一惯例一直延续至今,也就是说如今的伊丽莎白女王依然还是英国国教的最高领袖。很显然英国就符合国家元首和宗教领袖由一人兼任的特征,然而为什么大家基本上公认英国不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呢?因为英国作为一个君主立宪国家尽管是由国王同时兼任国家元首和宗教领袖,然而国家政治的实权掌握在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内阁手中,而英国的法律制度也不是以宗教教义为蓝本制定的,可以说宗教因素对英国政治生活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我们可以说从亨利八世兼任英国国教领袖到英国确立君主立宪政体这段国王作为世俗君主和宗教领袖大权独揽的时代是英国历史上的政教合一时期,然而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后的英国一般不再被视为政教合一国家。

盘点世界上的政教合一国家

还有一个国家具有与英国类似的政教合一特点,但并不被世人视为政教合一国家——这个国家就是日本。说起来两国的国情还是具备不少相似性的:两国都是岛国、都是君主立宪国。现在我可以告诉大家这两个国家另一个相似点就是两国的政治生态都具有一定的政教合一特征,但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教合一国家。可能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这个国家在古代受到中华文明的影响盛行儒家学说和中国式的汉传佛教,在接触到西方文明后也有不少人皈依了基督教,然而我们往往忽略了在日本历史悠久的本土宗教——神道教。日本的神道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极为独特的一种宗教形态,而日本天皇在神道教体系中的地位则更为特殊。我们前面提到政教合一国家的一大特征是国家元首兼任宗教领袖,但在绝大多数宗教体系中宗教领袖只是作为凡人和神沟通的使者,也就是说宗教领袖本身也是凡人;然而在日本神道教的体系中天皇被视为日本的创世神明天照大神的后代,也就是说在日本神道教的信仰体系中天皇本身就被视为神。在日本效仿中国隋唐制度建立律令制国家的时代日本实际上就是一个由天皇同时掌握国家统治大权和神道祭祀大权的政教合一国家,然而在后来长达七百余年的幕府时代由于日本国家的实际军政大权掌握在幕府将军手中,于是天皇的政治权力实际上被剥夺了,这才导致日本这种政教合一的国家体制变得模糊。尽管天皇被剥夺了政治权力,但天皇作为国家宗教领袖的神话色彩却没被削弱,这也是在长达七百余年的幕府时代实际手握大权的幕府将军不敢公然废立的原因。明治维新后的日本确立了近代天皇制和以天皇为主导的国家神道体系,于是日本又再次成为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后来的历史表明日本近代这种政教合一的体制是其发动侵略战争的重大诱因之一,因此战后美国占领当局对日本的民主化改造中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打破这一政教合一体制。1946年元旦天皇裕仁在美国占领当局的压力下发布《人格宣言》:首次向全国民众申明自己只是一介凡人而非神明,天皇的“现人神”地位自此开始打破。1947年5月3日通过的新的《日本国宪法》又确立了国家实权由议会选举产生的内阁掌握的原则,至此继打破天皇身上的神话色彩后天皇所拥有的政治实权也被剥夺。如今的日本已成为一个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国家,在国家体制层面推行的是政教分离原则。尽管如今的日本皇室无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或是在国民的精神意识形态领域仍有高度影响,但毕竟已无法实际干预国家政治生活,所以如今的日本也并不被视为一个政教合一国家。

盘点世界上的政教合一国家

现在我们已分析过英国和日本的例子,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像英国和日本这样的君主立宪国即使由君主兼任宗教领袖也一般不会被视为政教合一国家。这这要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政府由国民选举产生,国家的法律制度由人民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制定,宗教无法干预国家政治生活。那么由此我们就不难得出一个结论:真正狭义上的政教合一国家应当是以宗教教义作为治国理政的最高依据的。如果一个国家在形式上由国家元首兼任宗教领袖,但实际上国家的政治治理并不是依据宗教教义进行的,那么这样的国家只能称为广义上的政教合一国家或者只能说有一定的政教合一特点,事实上有一部分人并不认为这样的国家属于政教合一国家。那么当今世界有哪些国家是符合真正狭义上的政教合一国家的特征的呢?我觉得这样的国家首推梵蒂冈。梵蒂冈是位于意大利首都罗马西北角高地的一个内陆城邦国家,同时这也是一个宗教领袖制国家:梵蒂冈的国家元首是罗马天主教的教皇。这个国家的诞生是和宗教密切相关的:公元1世纪基督教诞生在巴勒斯坦地区。基督教在欧洲传播的早期阶段受到了罗马帝国的迫害,直到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大帝才在米兰敕令中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公元392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将基督教定为罗马帝国国教。这时尚不存在”罗马教皇“的称谓,当时的罗马主教与君士坦丁堡、耶路撒冷、安条克、亚历山大4个地区的主教在职权上是平等的,这五大主教区都受到罗马皇帝的管制在,这一时期教权尚不足以同皇权分庭抗礼。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主教开始与涌入原西罗马帝国领地的日耳曼统治者合作并趁机掠夺土地。公元555年东罗马帝国从日耳曼人手中收复了意大利全境,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将罗马城的实际统治权授予罗马主教,也就是从这时起”罗马主教“的称谓开始逐渐被”罗马教皇“所替代,象征着教皇权威的圣彼得大教堂和梵蒂冈宫也是在这一时期诞生的。756年法兰克国王丕平将自己征服的拉文纳 、利米尼 、具沙罗等二十二个城市献给罗马教会。自此从拉文纳到罗马的大片领土便划为教皇辖区,从此欧洲的历史舞台上就出现了一个教皇国——这是一个典型的政教合一国家:罗马教皇既是天主教世界的绝对权威,也是一个国家的世俗君主。1870年致力于完成统一的意大利派军队进入罗马城,罗马教廷从此失去世俗权力,此后一直蛰居梵蒂冈,被称作“梵蒂冈囚徒”。1929年2月11日时任意大利元首的墨索里尼为争取天主教世界的支持而与教皇签署了《拉特兰条约》:正式承认梵蒂冈为主权国家,梵蒂冈的国际法地位由此确认。

盘点世界上的政教合一国家

梵蒂冈可以说是一个毫无争议的政教合一国家,相比之下接下来要提到的几个国家可能会具有一定的争议。首先要说的就是伊朗:伊朗在1979年之前绝对是一个世俗化国家,然而1979年伊朗的巴列维王朝被伊斯兰革命所推翻。推翻巴列维王朝的伊斯兰革命本身就是以宗教教义为号召发动的一场革命——作为革命领导者的霍梅尼本身就是宗教领袖出身,革命胜利后建立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权自然要维护宗教界的利益。由于伊斯兰革命推翻了作为美国盟友的巴列维王朝,美伊关系开始日渐恶化。尽管伊朗和其他中东国家一样信奉伊斯兰教,但伊朗所信奉的什叶派作为伊斯兰中的少数派一直和周边信奉逊尼派的阿拉伯邻国存在着领土和教义上的纷争。在巴列维王朝统治时期伊朗依靠美国这个世界霸主的调停可以从容应对阿拉伯国家的挑战,随着美伊关系的恶化伊朗不得不面对美国及其支持的伊拉克等阿拉伯国家的挑战。伊朗面对作为世界霸主的美国以及作为伊斯兰多数派的阿拉伯逊尼派的挑战必须最大限度调动国内资源以发展壮大自己。如果伊朗动用世俗权力去强制性刮地皮、拉壮丁,显然会激起民众的普遍反对。与此同时在美苏冷战的国际大格局下与美国交恶的伊朗只能选择倒向苏联,这时苏联的模式对伊朗构成了强大的吸引——苏联通过共产主义信仰将国民团结在一面旗帜下同资本主义阵营抗衡的经验很快被伊朗所借鉴。然而伊朗的国情毕竟不同于苏联:伊朗民族对共产主义这一无神论信仰并不热衷,而传统的伊斯兰宗教信仰在伊朗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于是伊朗开始尝试将国家政体打造为基于伊斯兰信仰的政教合一政权,用宗教信仰的力量去鼓动人民同西方以及逊尼派势力对抗。在这样的局势下伊斯兰教的宗教领袖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伊朗国家的实际最高统治者。不过伊朗历史上毕竟长期是一个世俗化国家,而政教分离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大势所趋,所以革命后的伊朗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极为独特的政体:在伊朗作为伊斯兰教什叶派教士首领的最高精神领袖拥有包括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其执行,担任武装部队统帅,宣布战争、和平和总动员令,下达全民公决令,可任命或罢免总参谋长、伊斯兰革命卫队总司令、广播电视局局长和司法总监等官员的广泛权力。与此同时伊朗保留了宪法和民选政府,由此形成了宗教领袖和民选政府两套权力机构。伊朗的最高宗教领袖既是这个国家权力最大的人,也是这个国家最神秘的人,就在公众面前的曝光度而言:最高领袖远远不及民选政府的成员。事实上伊朗最高领袖更多处于一种统而不治的状态——由于掌握着国家立法、行政、司法、财政以及军队的最高权力,使最高宗教领袖实际处于伊朗国家权力体系的最顶层,然而国家的内政外交等日常行政事务却并不由最高领袖处理。要解释清楚伊朗最高宗教领袖和伊朗总统之间的关系不妨将伊朗比作一家公司:最高宗教领袖相当于集团董事长,是公司的最高领导人,但一般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总统由民选产生,根据伊朗宪法赋予的权限实际处理伊朗政府的日常事务,相当于公司首席执行官。也就是说最高宗教领袖确立国家发展的大方向不动摇,但不具体处理政治经济事务;总统则是具体经办政府事务,但必须服从于最高宗教领袖确立的国家发展大方向。

盘点世界上的政教合一国家

伊朗这种政教合一的政体即使在以保守著称的伊斯兰世界也是极为独特的:以沙特为代表的海湾王权国家尽管至今仍保留着绝对君主制且宗教气息浓厚,以致于连女性开车上路也能成为引起国际轰动的新闻,然而海湾王权的国家的政权毕竟是掌握在世俗化的国王手中。以沙特为代表的海湾王权国家尽管表面上看难以被称为政教合一国家,然而实际上宗教对这些国家的政治生活影响之大甚至可能超过了伊朗:伊朗毕竟有民选政府和宪法,尽管国家大政方针是由最高宗教领袖确立,但日常行政事务实际上仍是由民选政府负责,可以说像妇女需不需要蒙面纱这种涉及普通百姓日常社会生活的方面在伊朗受宗教影响的程度还远远不及沙特。沙特的宗教气息之浓厚由此可见一般。事实上沙特这个国家是没宪法的,国家的治理以《古兰经》和《圣训》为执法依据。这就符合我们前面提到的以宗教教义作为治国理政依据的特征,甚至我们可以说在这点上沙特表现得比伊朗更为明显:伊朗的国家政治生活虽然要受到伊斯兰教法这一最高准则的约束,然而伊朗毕竟保留有宪法和民选政府,相比之下沙特的国家治理则是完全依据与伊斯兰教法。不过沙特不符合政教合一国家的另一条标准:沙特国王并非沙特的宗教领袖——沙特王室通过与瓦哈比教派的合作统治这个国家,所以在沙特王权和教权属于合作而非合一的关系。称沙特为君主专制国家是完全恰如其分的,但如果要称沙特是政教合一国家似乎仍有牵强的成分。不可否认沙特是一个宗教气息浓厚的国家,在沙特宗教的确会对国家政治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但毕竟国家的世俗统治者和最高宗教领袖并非同一人。对沙特的最佳定义也许该是:具备一定政教合一特征的国家。与伊朗为邻的阿曼、阿联酋、卡塔尔、巴林、科威特这几个海湾阿拉伯国家的政体和沙特相仿:王权和教权的紧密结合使这些国家宗教气息浓厚,但世俗政治权力均掌握在王室手中而非宗教领袖手中。严格意义上这些国家只能被视为是具备一定政教合一特征的国家,但要说这些国家就是政教合一国家可能仍有些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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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文莱也具备明显的政教合一特征:文莱自1984年1月1日独立之日起就正式宣布“马来伊斯兰君主制”为国家纲领。文莱这一国际纲领的内涵为:国家维护马来语言、文化和风俗主体地位,在全国推行伊斯兰法律和价值观,王室地位至高无上。该纲领将伊斯兰教确认为文莱国教,反对政教分离。文莱的国家元首称为苏丹,这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最高统治者的称谓是一样的:苏丹既是世俗世界的最高统治者,也是伊斯兰教的宗教领袖。从2014年5月起文莱开始分阶段在国内推行伊斯兰刑事法。我们择要看看文莱的伊斯兰刑法的相关规定:1、同性恋及通奸者将会在“一群穆斯林的见证下”被处以乱石砸死的死刑。2、犯下窃盗罪者,最高刑法将被砍断手脚。3、强奸、通奸、鸡奸,侮辱或诽谤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皆会处以死刑。4、堕胎的女性会面临公开鞭刑。5、让穆斯林儿童接触伊斯兰教以外的宗教被视为犯罪行为。乍一看文莱似乎同时符合政教合一国家的两大特点:文莱苏丹既是国家元首又是宗教领袖,文莱的国家治理依据伊斯兰教法。这样看来文莱似乎该是一个典型的政教合一国家,然而和沙特等海湾国家几乎全民信奉伊斯兰教不同:在文莱信奉伊斯兰教的马来族人口占其总人口的65.7%,华人占10.3%,其他种族占24%。文莱政府鉴于本国多民族多宗教的特征对穆斯林人口和非穆斯林人口实际上执行不同的政策:伊斯兰教法只适用于穆斯林人口,而对非穆斯林人口仍适用世俗法律。事实上文莱的国家政治生活具有明显的二元特征:伊斯兰教法和世俗法律同时并存并分别适用于不同族群。正因为文莱的国家治理并非单纯依据伊斯兰教法,所以文莱是不是政教合一国家其实也是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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