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拟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

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


《通知》称,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但不影响个人、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正常、合理的用现需要,对监测非常规大额用现行为有针对性。(中国青年报)

|点评| 央行进行大额现金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金融安全、防范洗钱犯罪等情况。在银行网络与监管方式齐备的情况下,监控个人资金动态已不是难事,只是大额现金的流向比较难以掌握。

不过,在移动互联网支付普及的大背景下,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现金的机会已经越来越少了。即便需要用到现金,能达到10万以上的事情也很少。但对监管而言,如何在新的环境中,及时调整策略,既要达到防范洗钱犯罪的目的,同时保证正常的消费所需不受影响,这仍然是需要与时俱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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