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保鏢手槍藏懷裡,警察別腰間,而特種部隊則置於大腿外側,這是為什麼?

壹碗情


便衣警察、保鏢、警察和特種兵的任務、定位完全不同,他們所攜帶的武器裝備不同,對武器裝備的攜帶方式也存在較大差別,例如保鏢或便衣警察經常把槍別在腋下或者是腰部6點鐘方向(也就是後腰),警察和特種兵攜帶手槍的方式就非常不同,警察通常是把手槍放在腰間槍套上,特種兵則經常把手槍放在大腿外側或者是胸前的槍套上。

警察把手槍放在腰間槍套上,主要是可以用上衣進行遮掩,用衣服蓋住手槍,讓外人無法直接看到警察攜帶了手槍。畢竟在很多時候,警察在執行任務時都需要隱藏身份,只有在必要時候才會亮出手槍。

通常情況下,警察執行任務時需要攜帶的武器裝備比較少,除了攜帶手槍,只需要攜帶手銬、警棍、對講機等少量裝備即可。因為裝備少,通常警察只配發一條外腰帶/腰封用以攜帶所有裝備。警察攜帶手槍時,第一選擇當然是用配發的外腰帶/腰封來攜帶。

特種兵攜帶手槍時經常將它放在大腿外側或者別在胸前,一個主要原因是沒有其他位置可以方便攜帶。特種兵通常在執行任務時會穿著背心,背心前後、側面空間都裝滿彈匣、醫療包、震撼彈/手雷/煙霧彈、無線電等彈藥裝備。如果此時將手槍放置在腰間槍套上,背心上掛載的物品將嚴重阻礙射手快速拔出手槍。

對於特種兵來說,手槍是主武器彈藥耗盡、出現故障後的備用武器,非常強調手槍的出槍速度,如果將手槍放在腰間槍套,無疑是徹底違背這種原則。

實際上,很多特種兵學員在進行手槍射擊培訓前,教官都會要求學員首先學會如何正確地捆綁槍套,手槍位置應該在手自然下垂的掌心附近,學員能夠快速而自然的握住手槍,訓練時學員會不斷重複快速拔出手槍、扣下扳機、將手槍放回大腿外側等一連串動作,最終形成一種肌肉記憶,以求在特殊情況下迅速使用副武器擊中目標。

將手槍別在胸前也是便於快速拔槍的一種放置方法,手槍別在胸前時位置是高於背心上放置彈藥等物品位置的。特種兵只要將手臂屈回胸前取槍,然後將手臂快速伸直,將手槍指向目標,別在胸前的方式出槍速度快,快速指向能力好,所以獲得不少特種兵的青睞。


科羅廖夫


特種兵,保鏢,警察都是玩槍的高手,他們掛槍位置的不同是根據彼此的工作場合不同而配掛武器的。


一,保鏢,一般是帶墨鏡,穿西服之類,武器配的是手槍,通迅工具,手槍一般掛在上身胸前,這樣掛具有隱閉性,而且觸手可及,這是為什麼呢。因為頂級的保鏢一般是配給大領導的貼身高手,時時刻刻處在領導身邊,需要良好的形象,外表,叫真人不露相,給人一種震懾感,模不透的感覺,使人不敢動手,再個大領導的安保並不是幾個貼身保鏢,外層還許多全副武裝的安保。貼身保鏢時刻展示一種外交友好形象,還有是隱閉震懾性,其實便衣刑警也是掛胸前就是隱閉性好。


二,為什麼有警察要把手槍掛在腰間,還要繫上一根防搶繩,警察在巡邏中與人接觸多,把槍掛在腰間就是方便觸手可及,以便讓人看到起到震懾作用,看到這個警察帶了槍巡邏,我們群眾很安全,給人一種安會感,給壞人一種震懾感。

三,特種兵把手槍掛腿上,所以叫特種兵是他執行的任務和場景比較複雜,自身帶的武器裝備也比較多,這就需要經過合理安排來掛武器,上身胸腹前掛手雷之類,腰間掛子彈,再背一支自動步槍,上身差不多掛滿了,只有在腿掛刀具和手槍之類小物件,合理安排,火力更順暢,更強。主要特種帶的東西多,就要合理來掛配。




牛頭馬面兩鬼


先說個全球人民喜聞樂見的“網紅”——普京大帝。

20年來,全球各界對走高冷神秘路線的普京進行了全方位研究和分析,費勁了心機,其中一項就是他非常獨特的“走路姿勢”,為此還組織了跨國專家團隊研究了好多年。

普京在行進過程中,他的右手,幾乎是不動的,不會參與到行走的運動中,而是緊繃著貼在大腿外側,只有左手隨著步伐擺動,是不是顯得很擰巴?

而常人在走路時,雙臂會隨著腳步前後擺動,比如,奧巴馬。

剛開始發現這個現象的時候,西方各界一下子高興壞了。

一般走的這麼擰巴的,多是帕金森症早期的跡象。1952年出生,已經快要奔七的普京,都活過了俄羅斯男人的平均壽命(男66,女77),得個老年病也不稀奇。

然而,這種疾病的其他症狀,比如震顫、僵硬或不協調,並未在普京身上發現過絲毫痕跡。

恰恰相反,他們發現,身為柔道黑帶、舉重和游泳高手的普京具備“出色的運動能力”,每天充滿了活力。一大把年紀了,還時不時的秀一秀自己各種上天入地的本領,簽名的時候手非常穩,筆跡也特別有力道。

最終,課題組得出結論,普京大帝沒得老年病,人家這是“槍手步態”。

這跟普京的克格勃經歷有關。蘇聯訓練克格勃時,要求他們一定要將武器隱藏在右手靠緊胸部的位置,即,所謂的“手槍藏懷裡”,而克格勃們走路時,會將身體的一側——通常是左側(左撇子的話用右側)——“略微轉向前進的方向”。

這種方法能讓特工在遭遇敵人時,趁其不備,迅速拔槍。

保鏢也是同理,跟特工一樣,必須要做好隱蔽,保持低調,讓現場對自己半透明,才能做到出其不備,先發制人。

肩套就是這種懷裡藏槍的利器。實際上,很多情況下,懷裡藏的槍要比腰部拔出來的容易瞄準。因為,不管掛在哪兒,首先考慮的還是出槍速度,而出槍速度主要不是看手離槍有多遠,主要是看槍離擊發位置有多遠,手槍的擊發位置是和肩膀水平的,所以理論上講,離肩膀越近越有利;

而且,使用肩套要比腰套更容易和更舒適的匿藏體積偏大的手槍,甚至還可以暗中攜帶微型衝鋒槍,電影中也多次演繹過相關情節。

相反的是,正在執勤的軍警把手槍別腰間,用的是“腰套”,看上去非常明顯。
實際上,如果直立行進過程中或正常站立時,腰部能算是個不錯的出槍位置,而且“腰套”穿戴起來簡單方便,還不影響動作的靈活性。此外,執勤的軍警身份在那兒擺著,把槍佩戴在明顯位置,還能產生一定的震懾力,可以威懾潛在犯罪。的確,實戰的機會不多,但裝樣子的效果很重要。

那麼,特種部隊則置於大腿外側的槍套,即“腿套”,又是個什麼緣由呢?

這還是出槍速度方面的考量,即,儘量讓槍靠近擊發位置。

其實,手槍更多的作用並不是殺敵,而是防衛。當一個人聽到槍聲時,下意識的動作是貓腰低頭,尋找掩體與武器,這時候,手槍如果跨在腰部,的確是不好拿的。

與大搖大擺當街執勤的警察,潛伏於吃瓜群眾隊伍裡的保鏢、特工不同,一般情況下,特種作戰中,士兵都是戰鬥姿勢,身體半躬,這樣,手的長度剛好到大腿位置,從腿部拔槍是最方便的。

加之,在特種兵的裝備中,一般手槍多為輔助武器(步槍等主武器出現故障或者打光了子彈後,不得不使用的次要裝備),腰部要騰出來放彈匣或手雷等更重要的裝備。

總結一下就是,掛在胸前或者腿上,主要是方便低姿勢拔槍;別腰間多是正常直立狀態下的拔槍姿勢。

實際上,手槍放在什麼位置,還是要根據具體任務來定的,有胸套,腿套,腰套,腕套等等,並沒有什麼特別固定的要求,方便好用就行。

本人文章一律原創,拒絕他人抄襲、任意轉載,如遇到類似“白鹿野史”、“堅持不懈創作的人”這種全部照抄者,一定投訴到底!


大學軍事理論教師


保鏢,是用來保護政府要員,某些社會名流什麼的,一般都會攜帶手槍,當然,有的國家禁止民間擁有槍支,除了政府官員的保鏢以外,民間性質的保鏢就無法攜槍了,即便保安公司也沒有槍械,那就另當別論了。

政府高級官員外訪時,通過外交途徑,接待國是允許保鏢攜帶手槍、微衝等槍械入境的,為隱蔽期間,手槍不便外露,政府要員的保鏢,通常就將手槍藏在掖下,或將微型衝鋒槍藏在手提箱內。

至於警察,其責職範圍就是維持社會治安,嚴懲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嫌疑分子,因此就將手槍別在腰間非常醒目的位置,既利於在緊急狀態下迅速出槍,同時就是為了讓人看見我腰間別有手槍,因為警察有執法權,所以攜帶手槍有利於震懾犯罪嫌疑分子。

特種部隊是由特勤人員所組成,和平年代要參與營救人質,戰時滲透搞偵察、爆破、暗殺,摧毀敵雷達、導彈、軍需基地等重要目標,是個高危的軍種,隨時要準備開打,行動時基本上要隱蔽接敵,貓腰前行是常態。


將手槍綁在大腿外側,利於特勤人員行進間拔槍擊發;況且,特勤人員腰間別有軍刺、彈匣、軍壺、手榴彈等雜七雜八的裝備,顯然手槍別在腰間,還不如綁在大腿內側,要方便許多。


國平軍史


通常情況下,保鏢手槍藏在懷裡,不會引起人群混亂,也方便觀察,主要是保衛重要人物,而不是和刺客槍戰。



而警察手槍是掛在腰上,主要還是方便拔槍,以美國為例,一般情況下手槍是警察常備武器,震懾犯罪分子,在槍支氾濫的美國,槍擊案例是屢見不鮮,槍手看見帶槍警員多數會心生畏懼,減少持槍犯罪,也很方便警察執法。


特種兵手槍放在腿包裡,因為上身作戰背心放步槍彈匣、手雷、其他作戰裝具和武器彈藥,所以把手槍放在腿包裡比較合適,在蹲姿或者臥姿時方便快速拔槍射擊。這是和特種兵面對的對手不同有關,是高度武裝的人員或者是軍隊,手槍是備用武器,多數情況下都是使用步槍和敵人作戰。下圖為在阿富汗,一名法軍特種部隊士兵打完了步槍子彈,拔出了右腿包裡的手槍和塔利班武裝人員激戰。

保鏢,警察,特種部隊所面對任務,性質,環境不同,所以他們的手槍放在位置不同。


一顆小白楊188818128


用途不一樣啊。

保鏢、間諜、殺手、便衣警察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就是要隱藏身份。槍並不是必須要耀武揚威的拿出來殺人的。所以會將槍放稍微隱蔽一些的地方。

其實並不是放在懷裡,而是放在腋下。

在這個位置放一把手槍,在穿上外衣(西裝、夾克)的時候很不容易被發現這個人持槍。

這樣對於需要拿槍的時機上的突然性和便利性就都有了保障。


而對於警察來說,拿著槍是為了嚇唬人的,說文一點就是震懾犯罪。所以警察可是巴不得人家知道他帶著槍,如果有一個警用帽子可以把槍頂在頭上,那麼警察絕對會將槍頂在頭上的。

在犯罪份子看來,周圍有帶槍的警察,那麼就會有很大程度上會放棄犯罪——震懾。


當然,頂在頭上其實是一個笑話,那麼別在腰間,就是一個很不錯的選擇了,很明顯,並且拿取方便。


而對於士兵來說,手槍並不是主要武器。

因此會放在次要位置。並且由於士兵本身並不是站在戰場上打仗,會有很多摸爬滾打的戰術動作。這時槍放在腿側則會更加適合在不同的動作狀態下取槍。

但從另外一方面講,其實美軍還會有一部分人將手槍放在胸前的。

這個事情其實真和個人習慣有關。並不是什麼標準。


軍武數據庫


各國政要保鏢因為頻繁出入政治場合,通常情況下是不會主動露出槍械的,他們的槍支一般都放在腋下。只有緊急情況才會拔出來。

警察就不一樣了。很大程度上,警察配槍是為了起到威懾作用的,配槍需要放在能夠看得到的位置。

而特種部隊的手槍,一般是作為他們最後一道防線的,通常情況下拔出手槍已是非常危險的情況,這種時候唯一的要求就是快,人的手垂直放下的位置剛好是在大腿上,放在這個位置的手槍,能夠方便射手以很快的速度取出手槍並射擊。

不過由於現在美軍特種部隊乘車作戰的時候更多,所以他們更喜歡把手槍放在胸口位置,如圖中紅圈處。


車前鑑


用什麼槍,槍放哪裡,這和每一個職業的任務性質以及運用環境密切相關,並不是說你想放哪裡就放哪裡!是否需要隱藏武器,如何更快的出槍、主副武器搭配、攜行具是否合理等等這一系列因素都是需要考慮在內的。我們經常看到保鏢手槍藏於外套內側、警察喜歡將槍別在腰間,特種兵們則又更偏好將手槍置於大腿外側的槍套之內,種種做法不一而同,但是都是結合自身需求而制定的合理化行為。


(帥不帥?)

首先說說保鏢,保鏢一般是政府首腦以及少數土豪、明星等專門用於保護自身安全的存在。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隱蔽,為了配合被保護人出席公開場合,所以通常著便裝,由於需要貼身圍繞在被保護人周圍,因此不可能將槍明晃晃的亮出來,那樣既向可能的襲擊者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要搞襲擊從我的屍體上踏過去),也會讓現場氣氛變得極其尷尬(像外交場合、新聞發佈會等等,亮出來一把槍,你想讓對方跟你斷交嗎?)。所以把槍藏在懷裡是最好的選擇,既不顯山露水,又方便緊急時刻拔槍。



當然了,除了手槍,在危險地區,保鏢通常為了增加火力密集度,還會攜帶衝鋒槍,而他們的衝鋒槍也不是直接拿在手上,通常是藏在手提箱內,比如下面這張圖。

而警察呢?和保鏢剛好相反,本來國內警察配置的武器種類就不多,很多還只有64小砸炮這樣的小威力自衛性武器,而警察巡邏更多的就是起到威懾潛在犯罪分子的作用,要是再不把槍給亮出來,那還怎麼威懾?所以警察把槍挎在腰間,別在胸前,明晃晃的甩起來,就是對人民群眾最大的安全感!

至於特種兵呢,其實手槍更多的只是作為副武器使用,他們身上拿著制式步槍,腰間又得掛上手榴彈、彈夾等裝備,如果再別把手槍,那就別提什麼靈活機動了,連戰術動作都不能完全展開,所以手槍的位置只能繼續往下挪,但是如果位置太偏下,士兵往往又得彎腰甚至蹲下才能夠得著槍,所以腰部稍微往下的大腿外側就成了手槍的最佳位置,一旦需要手槍,手掌順勢往下一摸就能快速出槍。


為了配合特種兵快速拔槍,目前還出現了專門的快拔槍套,這種槍套一般採用硬質的工程塑料製成,內部有專門的卡扣鎖死手槍,省卻了傳統槍套的扣環等結構,需要用槍時,只要用手指按住外面的解鎖開關就能直接將槍拔出去。

最重要的是這種槍套通過內部巧妙的設計使拔槍的同時(槍口下壓一下)也讓手槍同時完成了子彈上膛的動作,拔出槍就能立馬進行射擊,一個經過反覆訓練的熟練士兵完全可以做到在兩秒鐘之內完成拔槍、瞄準、射擊這一連串動作,比傳統槍套節約了50%以上的時間!


軍武吐槽君


一般來說,在城市裡的保鏢,都會使用揹帶式槍套,將手槍裝在懷裡,方便從西裝領口取槍。

這樣做首先是不會引起圍觀和人群騷動,而且多名保鏢,有在目標身邊的,也有在人群當中巡視的,這樣也比較容易將自己隱藏在人群當中。當然,在伊拉克,阿富汗,那些帶著墨鏡,穿著戰鬥背心,端著M-4卡賓槍的武裝保鏢是另外一種風格了。

警察喜歡把手槍別在腰裡,首先是這樣拔槍出槍速度是最快的。因為,警察遇到開槍的事件,一般都是近距離突發事件,也許對手已經舉起武器打過來了。在這種環境下,警察基本都是後發制人,發現威脅以後,才會拔槍。最適合採用這種拔槍速度最快的攜帶方式。

而特種兵則喜歡把手槍套系在大腿外側,那是因為手槍對於特種兵來說不是主要武器。特種兵的主要武器是突擊步槍或者火箭筒一類的武器。

特種兵使用手槍的機會,一般都是突擊步槍損壞或者打光子彈以後,自己被擊倒以後這些情況。比如在伊拉克戰爭的一次巷戰當中就發生過,美軍特種兵在室內遭到武裝人員AK-47射擊,雖然穿著防彈衣,還是被擊倒,步槍掉在比較遠的距離。

這個時候,這名被擊倒的特種兵拔出在大腿外側的手槍,對武裝人員進行了反擊。因為保鏢,警察和特種兵的槍械使用環境和場景不同,因此攜帶方式也不同。


深度軍事


三種人工作性質不同,需求就不同,怎麼工作就不同。

保鏢配槍,是為了保護,警察別槍,為了震懾人,而特種兵的手槍,是為了作戰。三種人截然不同,無論是工作性質,還是工作環境,還是遇到的情況,都不一樣。

保鏢,這個我們只看那些可以持槍的保鏢,比如那些國家領導人的保鏢,都是正兒八經的王牌特工。他們出席的場合都是那些正式場合,講究的是衣著得體,所以那些保鏢也是西裝革履的,這身打扮,外面放把槍,不好看吧。

而且,尤其外交場合,都是高官,你腰裡一把槍,幾個意思?是準備恐嚇人家還是要幹嘛?今天你不把那石油便宜賣我,我這噴子就不認人?這是外交麼,土匪啊。而保鏢的工作性質,就是要講究將槍支隱蔽,不光手槍,沒準大衣裡面還有微衝呢。當年我爺爺參加革命的時候,大衣裡面就揹著步槍的,根本看不見。

警察就不一樣了,警察的槍要的就是讓你看見,震懾犯罪分子和有可能犯罪的人,而且,他的槍還要放在一個拔槍方便的地方,放懷裡明顯不合適。只有腰間,這是最常見的一個位置。

而特種兵的手槍,首先要認清,這把手槍並不是他們的主武器,他們還有一把突擊步槍的,他們的手槍只是在適合的時候才是用。而特種兵,身上掛一堆手雷、彈匣、煙霧彈什麼的,手槍放腰上太累贅,直接綁腿上最合適了。而且一些特定的戰術動作上,拔槍也比較方便。

三種人,三種工作性質,三種不同的敵人,各方面完全不同,這樣就造就了他們很多事情的處理上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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