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華聯、世紀華聯2批次食品不合格,處置結果來了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43號)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關於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31號),涉及我省食品經營企業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一)2019年5月21日,在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六分公司抽檢的武昌魚(淡水魚)(規格:散裝、生產日期:2019年5月21日),經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孔雀石綠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標準要求,檢驗結論不合格。

(二)2019年5月26日,在海東市世紀華聯商貿連鎖有限公司抽檢的土雞蛋(規格:散裝、生產日期:2019年5月22日),經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標準要求,檢驗結論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一)西寧市城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六分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批次產品“武昌魚”共購進5公斤,已全部售出。執法人員對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召回不合格產品。因該產品全部售完,去向不明,無法召回。西寧市城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六分公司未進行處罰,但下達了《違章(警示)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嚴格做好進貨查驗工作,並加強索證索票管理,確保食用農產品來源可查可追溯。

(二)海東市平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海東市世紀華聯商貿連鎖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批次產品“土雞蛋”購進107.3公斤,貨值1244.68元,已全部售出。執法人員對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召回不合格產品。該產品全部售完,去向不明,無法召回。海東市平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未對青藏高原農副產品集散中心進行處罰,但下達了《違章(警示)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嚴格做好進貨查驗工作,並加強索證索票管理,確保食用農產品來源可查可追溯。

三、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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