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法院执行再发力 强制腾退350余平方米房屋

银海法院执行再发力 强制腾退350余平方米房屋

腾退现场,银海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刘瑞作最后部署

银海法院执行再发力 强制腾退350余平方米房屋

法官刘瑞部署腾退现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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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钱芳劝抚被执行人朱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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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周华春向被执行人解释法律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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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陈某某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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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清点物品并制作物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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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清点屋内物品

银海法院执行再发力 强制腾退350余平方米房屋

法警维护腾退现场秩序及安保

“按照预定计划,稳控安置组先去现场做好被执行人的安抚工作,其余小组做好腾退准备。”银海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刘瑞作出了最后的腾退指令。

11月6日上午9时,银海法院的40余名干警整装待发,分组行动,对位于北海市海宁路的一栋4层半楼房依法进行腾退,清腾面积达350余平方米。此次腾退工作共拘留2名被执行人,其中陈某某移送拘留所,朱某某提前解除拘留。

而这场“腾房”的起因,是源于19年前的一起借贷纠纷官司,1998年10月16日,因承包建筑工程需要,被执行人陈某向申请执行人陆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于2000年6月16日前归还,但经陆某多次催促,陈某却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偿还。为此,陆某遂将陈某诉至法院。银海法院立案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承诺将分两期偿还借款。文书生效后,陈某却未能履行协议,陆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核查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时,除了一栋暂不具备处置条件的位于北海市海宁路的4层半楼房以外,并未发现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所以执行只得被迫暂停。而陈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还有6件。

2015年1月7日,被执行人陈某离世,而这栋楼房也由陈某的妻子朱某某、儿子陈某某、女儿陈某某共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遗产者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经申请人申请后,银海法院依法裁定追加朱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陈某的女儿)为被执行人,并在陈某遗产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陆某履行义务。

2018年10月10日,申请执行人陆某再次来到银海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19年2月28日,银海法院通过淘宝网发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朱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陈某的女儿)所有的位于北海市海宁路楼房,并由买受人叶某以2204000元的最高价竞得。所得拍卖款项在扣除执行费后均用于偿还拖欠的款项。

历时19年的案件终于在拍卖工作的顺利完成下圆满告一段落,本以为案件即将尘埃落定,不想却突然按下了暂停键。由于被执行人朱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陈某的女儿)一直未迁出房屋,买受人的权益无法得以实现,银海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陈某某及其家人沟通,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又多次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应承担的严重后果,要求其限期将房屋腾空。但被执行人朱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陈某的女儿)仍拒不履行,银海法院遂依法对其采取强制腾退。

为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银海法院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设置了执行清场安置组、现场安保组、外围警戒组、稳控安置组等小组有序开展执行工作。到达现场后,设置外围警戒,疏散聚集人群。并安排执行干警先进入该房屋对执行财产进行摄像,清点屋内物品,现场制作物品清单,并全程录像取证。

“欠钱的不是我,你们凭什么要来找我。”腾退屋内,61岁的朱某某坐在沙发的一侧不停哭泣。“你先冷静一下,不要哭,你这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执行法官钱芳一边安抚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朱某某,一边与其沟通,耐心释法。但朱某某依旧拒不履行该义务。最终,被执行人朱某某被带回了法院。

此外,在腾退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某在现场被外围警戒干警辨认出,法警随立即上前盘问并迅速控制住陈某某,并带回法院。

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奋战,房屋内的全部物品已被清除,银海法院将已被拍卖房屋全部交移到买受人手中,至此,这起腾退案件顺利执结。此外,为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银海法院依法帮助被执行人租房1年,并保留7年租金。

为解决保障群众利益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银海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坚定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跃上新台阶。

文章出处:银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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