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響歐洲騎士的輓歌——闊劍

提起歐洲騎兵,在大部分人的心目中,要麼是中世紀那個手持十字長劍或圓錐樣長矛的高大騎士,要麼是近代以後穿著整齊軍裝手持來自穆斯林的軍刀(sabre)的近代騎兵,而提起闊劍,軍迷們第一時間會想到的是美軍的闊劍地雷(M18A1 Claymore),但要說那個曾經讓騎士們顏面掃地的闊劍(Broadsword),恐怕就很少有人知道了。

相對於中世紀的長劍,闊劍最大也是最顯眼的差別在於劍的護手部分(guard)部分,中世紀簡單樸素的十字護手到了文藝復興時期,已經把華麗二字衍生到了極限。

闊劍剛剛誕生不久就受到了不少軍事家的青睞,騎兵們配上轉輪打火槍和闊劍之後就成為了新的兵種——手槍騎兵,他們中最有名的便是16世紀40年代崛起的德意志黑衫騎士(Reiter),闊劍開始挑戰在中世紀騎兵霸權的象徵——騎矛(lance)。

唱响欧洲骑士的挽歌——阔剑

【圖 佩戴著手槍和闊劍的騎兵】

16世紀末期最優秀的西班牙軍事理論家當屬博納迪諾·門多薩(Bernardino Mendoza),他的主要著作包括寫於1592年的《1567-1577年間尼德蘭戰爭史》(Comentario de lo sucecido en los Paises Bajos desde el a o 1567 hasta el de 1577)和寫於1595年的《戰爭理論及實踐》(Theórica y práctica de la guerra)。同時,門多薩也是久經沙場的將軍,聖地亞哥騎士團的騎士。他曾在阿爾瓦公爵麾下與尼德蘭人作戰。他堅持認為騎矛是比火槍更有用的騎兵武器:一個100—120人的槍騎兵連,如果能夠分成數個小隊從多方向同時向敵人發動衝鋒,那麼他們可以擊敗一支為數400—500人的裝備火槍的騎兵,當然如果有一定數量使用火槍的騎兵在側翼支援槍騎兵的話就更好了。門多薩還指出,之所以當時有這麼多人青睞火槍,那是因為火槍騎兵對人員和馬匹的素質都要求較低,因此更便宜,更容易組建的緣故。至於騎兵應採用的隊形,他認為指揮官應該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隊形的深淺寬窄,但縱深與正面之比不宜大於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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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轉輪打火槍】

另一位出名的騎兵將軍是出生於1550年的喬治·巴斯塔(Georg Basta)。他很年輕的時候就當上了騎兵團長,帶了40多年的騎兵部隊,後來做到駐巴爾幹地區神聖羅馬帝國軍的統帥。巴斯塔晚年也寫了一本論騎兵的專著《輕騎兵作戰法則》(Governo della Cavalleria Leggiera),於1612年在威尼斯出版。書中認為,火槍騎兵是優越於槍騎兵的兵種。可是,儘管巴斯塔作為一名將軍的豐富經驗無人可以質疑,但他是不是一名合格的學者和作家就很難說了。在他的書中,下斷言太多,論證則過少,論證的章節中時常能找到互相沖突的論據,甚至連一些基本概念都有所模糊,如他經常將持騎矛的重甲騎兵和持短矛的輕騎兵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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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經典的法蘭西長矛騎士】

巴斯塔這本書遭到了一個鑽研騎兵戰術的軍事理論家馮·沃爾豪森毫不客氣地猛烈攻擊。沃爾豪森早先是但澤城(即格爾丹斯克)的民兵統領,後來做過莫里斯親王的顧問,與德拉諾這樣的將軍不同,他沒有帶兵打過大仗而是專注于軍事理論研究和教育事業。但他是16世紀末17世紀初,德意志地區乃至全歐洲最有名的軍事理論家,歐洲最早的軍校之一錫根(Siegen)軍校的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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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手槍騎兵對陣方陣】

沃爾豪森著作頗豐,其中影響比較大的就包括出版於1616年的《騎兵兵法》。這本百科全書式的著作鉅細無遺地涵蓋了一名騎兵指揮官從徵募、訓練到戰術、戰略等等方面所應瞭解的知識。由於沃爾豪森在軍事教育界的影響力,圍繞推崇他及其著作的人出現了一個學派。其中有英國人約翰·克魯索,他於1632年在倫敦出版了《騎兵軍事教程》一書,基本上是沃爾豪森《騎兵兵法》的英文復刻。

沃爾豪森是老式法國騎兵戰術堅定不移的支持者,書中處處可見對巴斯塔及其理論的批判和嘲弄。當德拉諾和塔瓦納等前一代法國統帥都更鐘情於手槍騎兵,並且長矛騎兵事實上在17世紀初已經被絕大多數國家所淘汰了之後,沃爾豪森反而卻狂熱地提倡復興法式戰術。他認為,騎兵應該手執重騎矛以小單位排成不超過兩排的橫隊發起衝鋒,並認為在隊形之間應該留出20~30步(約30~50米)的間隙以防止前排倒下的阻絆後面,也方便在第一陣衝鋒不成功時前排人員向後撤離。這樣就幾乎完全推翻了密集縱隊的原則,他認為這種縱隊“由於自相牽絆踩踏造成的傷亡甚至要比敵人造成的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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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沃爾豪森理想中的騎兵裝備】

不過軍事家在理論上的爭論終究要讓位於現實的戰例和實際的需求,在胡格諾宗教戰爭時期雙方一開始都是裝備著騎矛的傳統騎兵,不過,當時天主教更加深入人心,所以天主教一方有著更多的敕令騎士(法軍於百年戰爭期間建立的常備騎士,屬於當時的第一流長矛騎兵)。於是新教徒們被迫更加倚重被他們大量僱傭的德意志騎兵,甚至起學習德意志僱傭騎兵,拋棄了自己傳統的長矛轉而裝備起了騎兵闊劍和火槍。

很快他們做到了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不像德國老師們佩戴著好幾把手槍只敢遠遠地打轉圈輪流開槍式的“半迴旋戰術”,法國新教徒得益於法蘭西悠久的騎兵傳統,攻擊更加勇猛和無畏,他們的戰術往往把闊劍放在首位,騎兵在以中速度衝近敵人方陣的時候才會打出一波手槍,目的是撕開敵人的陣型,然後手持闊劍的前排騎兵們乘機衝入敵陣,而後排的依舊手持火槍作為預備隊在混戰中使用。

新教徒們很快得到了報答,戰爭開始不久,天主教方面的主要統帥Montmorency就在聖丹尼斯戰役的騎兵混戰中被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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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神羅猛將帕本海姆和帕本海姆闊劍 這種闊劍為他麾下騎兵所裝備】

而在16世紀晚期尼德蘭人反抗西班牙的戰爭中莫里斯親王率領手槍騎兵們在蒂倫豪特(Turnhout)擊敗了西班牙的矛騎兵部隊,給那時候迷信長矛的西班牙人結結實實的上了一課。

當然對於統治者來說更重要的是性價比了,騎槍發展到後期,長度可以超過5米,以便應對步兵們的超長矛(pike)。但也在同一時期,由於板甲技術和製造業的發展,哪怕是步兵用的胸甲厚度也達到2mm左右,騎兵更是動輒衝到喪心病狂的4mm,這使得騎士必須準確刺入無護甲的部分,才能做到一擊必殺,而要在奔馳的戰馬上操作這麼長的武器準確刺入指定部位,長矛騎兵們就必須經過想當長時間的訓練才行。相比之下,手槍和闊劍訓練和操作就要簡單的多,闊劍往往長度只有80-90多釐米,接受過簡單訓練的人單手便能準確操作,手槍更是“朝學暮成”的典範,其威力在近距離混戰中可以輕鬆洞穿普通步兵甲,在戰爭規模日漸擴大,武器殺傷力越來越高效的時代,騎槍被取代只是時間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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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三十年戰爭的騎兵】

各組利弊綜合下來,到了三十年戰爭時,騎矛基本已經退出了西歐的歷史舞臺,闊劍徹底壟斷了騎兵近戰的武器,是時候彰顯這個時代王者的風采了。

1631年9月17日的布萊登菲爾德會戰被譽為“改變世界之戰”。神聖羅馬帝國的約翰·蒂利(Johann Tserclaes)伯爵在帝國皇帝斐迪南二世(FerdinandⅡ)的支持下,與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GustavⅡ)的瑞典—薩克森聯軍主力正面相撞。

期間,帝國軍隊的騎兵驍將帕彭海姆率領自己的重甲騎兵向瑞典人一連發動了七次衝鋒。其勇猛的表現令瑞典側的官兵們感到不寒而慄,根據當時瑞典軍中一位叫門羅的軍官的說法,“敵軍的衝鋒攻勢非常之兇猛”。

如果說布萊登菲爾德會戰只是讓瑞典人見識到了手持闊劍的騎兵們的兇猛,那麼1632年的呂岑會戰就是實實在在地展現了手持闊劍的騎兵們的可怕。

1632年11月16日,古斯塔夫統帥的瑞典軍隊和阿爾佈雷赫特·馮·華倫斯坦(Albrecht Wenzel Eusebius von Wallenstein)指揮的神聖羅馬帝國軍隊在萊比錫附近的一個叫呂岑的地方擺開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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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華倫斯坦 腰上所配即為闊劍】

古斯塔夫本人在與帝國軍奧克塔維奧·皮科洛米尼-皮裡親王(Prince Octavio Piccolomini-Pieri)麾下的騎兵團的混戰中,因坐騎中彈受驚,只帶三名隨從誤闖入一大群在戰線中央遊蕩的帝國騎兵之中。接下來的短兵格鬥中,古斯塔夫的隨從兩個被砍死,另一個受傷逃走,而古斯塔夫本人頭部、頸部、背部接連中了幾處致命傷,幾乎立刻墜馬而死。只有他的戰馬,帶著渾身的血跡,自己跑回了瑞典軍的陣線。

當後來瑞典官兵重新找到自己的國王之時,他們看到的只是一具被帝國軍剝去外套與首飾等值錢物的遺體。名震歐洲的北歐雄獅,就這樣在闊劍的打擊下,用自己的性命成就了德意志騎兵的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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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欧洲骑士的挽歌——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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