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撞人致死逃逸 宜春交警5小時破案

黑夜撞人致死逃逸 宜春交警5小時破案

11月6日,在宜春中心城區機場A線路段發生了一起小車撞行人一死一傷後逃逸的交通事故,現場只遺留了一些反光鏡碎片,宜春交警直屬一大隊事故中隊連夜展開偵查,僅用5小時就破獲該案,並抓獲了嫌疑人。

當日20時許,宜春交警直屬一大隊事故中隊接到指揮中心警情:在機場A線路段,有兩名行人被撞受傷,肇事司機已開車逃離現場。接到報警後,事故中隊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發現現場只有一些反光鏡的碎片,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在現場勘查過程中,事故中隊民警接到醫院消息,有一名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名傷者輕微傷。案情陡然升級,時間緊迫,直屬一大隊事故中隊立即將情況上報,並於當日21時許成立了辦案小組,分成了視頻偵查組和現場走訪排查組對案件展開偵查。視頻偵查組民警首先調取了事故發生路段附近卡口監控,發現事故發生時有兩輛白色小車一前一後出現在事故現場,據監控顯示,其中有一輛小車有車牌,車牌號為贛CN6***,另一輛小車沒有車牌。通過現場走訪組民警的摸排,兩輛車的駕駛員當時都下車查看了情況,停留了幾分鐘後,兩車都相繼離開了現場,贛CN6***號小車往湖田方向行駛。通過現場偵查組民警調查甄別、以及走訪摸排組民警提供的信息,民警首先鎖定了車牌號為贛CN6***號小車,並通過該車車牌號調取到了該駕駛員的信息,一路往湖田方向追蹤,在湖田鎮一所居民樓內找到了贛CN6***號小車車主。他告訴民警,不是自己撞到人,當時自己確實路過了事故現場,因為看到發生了交通事故,便停車查看了情況,但沒有撥打110。民警現場比對了他的車輛,發現反光鏡完好無損,基本排除嫌疑。

調查戛然而止。辦案民警重新梳理偵查方向,對當時經過事故路段的另一輛白色小車展開追查。

事故中隊民警通過已獲取的少量線索,反覆調取監控查看、對比,發現該車車身懸掛車牌的位置印有“**車行”的字樣,於是,民警立即對宜春市所有的車行名稱進行排查,最終在宜春城區朝陽西路找到了該車行,連夜找到店主進行調查,獲知該款車型為電動四輪車,共出售了30多輛,並提取了購買這30多輛車車主的姓名和電話號碼。民警遂對這30多輛車進行逐一排查,當民警排查到第26輛車車主劉某時,劉某面對民警的提問支支吾吾,交代不清,民警立即追問劉某當時是不是他開的車,劉某說車子是自己的,但是車子借給了自己的侄子開,具體情況需要找其侄子核實。

民警通過劉某提供的聯繫方式,聯繫到了其侄子劉某根,接到民警的電話,劉某根對自己撞人後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他告訴民警自己已經將車開回了宜春市袁州區洪塘鎮家中,併發短信告知民警自己所在的詳細地址。11月6日1時許,辦案民警趕到劉某根居住地將其抓獲,在其家中的一間鐵棚內,找到了肇事車輛,經核查,該車左側反光鏡已損壞,經對比與民警在現場找到的反光鏡碎片吻合。

經查,劉某根,宜春市袁州區洪塘鎮人,當日18時許,劉某根駕駛電動四輪車途徑機場A線路段時撞上了此時正在過馬路的兩名行人,下車查看情況後,沒有選擇報警,而因為害怕選擇了駕車逃逸,致使兩名行人一死一傷。

目前,劉某根因交通肇事逃逸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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