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南縣一女子阻礙交警執行公務被拘留15日

無證駕駛摩托車遇交警檢查,不但不配合,還對執勤交警謾罵、推搡、腳踹,11月7日,南縣公安局三仙湖派出所成功查處一起妨害公務案,違法人員龍某(女,41歲,南縣青樹嘴鎮人)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注意啦!南縣一女子阻礙交警執行公務被拘留15日

11月5日上午9時許,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五中隊依法在三仙湖鎮三仙湖橋頭開展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時,一女性摩托車駕駛員不僅不配合檢查,還肆意對交警謾罵、推搡,並踢傷輔警,後被民警控制並帶離現場。11月6日,南縣公安局三仙湖派出所依法將龍某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處理。

經審訊,龍某對無證駕駛機動車並妨害交警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違法人員龍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警方提醒

交通警察執法的目的是保證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保障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合法權,需要全體交通參與者的支持和配合。交通警察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任何無理取鬧、惡意阻撓甚至以暴力方式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法律責任。

在此呼籲廣大交通參與者如對交通民警的執法、事故處理或管理工作有異議,應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來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切勿以身試法,即侵害了國家的權威和法律的尊嚴又給自身和家人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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