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沟通】关于“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告家长书

【家校沟通】关于“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告家长书

关于“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告家长书

【家校沟通】关于“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给学生营造一个和谐、健康、文明、安全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是我们的追求,也是您的愿望。

【家校沟通】关于“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告家长书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网络的普及,特别是近年来智能手机的迅猛发展,学生在校使用手机弊远大于利,已影响到学生正常学习生活、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遏制学生过度使用智能手机的不良风气,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社部、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1、通过全校学生大会、主题班会等不同形式就我校“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的规定做专门的宣传引导教育,让学生清醒认识到手机对自己的危害,从而统一思想,达成共识,自觉地放下手机。

2、班主任组建家长微信群,与家长积极、有效的沟通,获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家校联动机制。

3、学生不经允许,无特殊情况不得把智能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须由家长到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年级主任同意并报学部登记入册。手机等电子产品由班主任统一保管至学生放学离校前。

4、学生出现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一经发现学校将依法依规对手机等电子产品予以保管并给予学生通报、警告、记过等处分,记入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并取消个人本学期各项评优资格。

5、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随时和家人保持联系,可以借助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所有的教职工也必须无条件配合学生与家长联系。

6.学校教职员工、生管人员等有权对违规携带、使用手机的学生进行暂扣手机处理。

【家校沟通】关于“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学校旨在通过以上规定,让校园不再有低头玩手机的学生,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还学生一个健康明净的学习生活环境。

请您在收到并阅读完这封书信后,能理解、支持并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自行收回学生的手机,使学校发起的手机治理规定能切实够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最终使孩子放下手机,努力学习,健康生活,快乐成长。(若家长朋友有何意见或更好的建议,可留言告知)

南师附中江宁分校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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