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溝通】關於“學生攜帶和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告家長書

【家校溝通】關於“學生攜帶和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告家長書

關於“學生攜帶和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告家長書

【家校沟通】关于“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長:

您好!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我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給學生營造一個和諧、健康、文明、安全的學習氛圍和生活環境,是我們的追求,也是您的願望。

【家校沟通】关于“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告家长书

隨著科技的進步和網絡的普及,特別是近年來智能手機的迅猛發展,學生在校使用手機弊遠大於利,已影響到學生正常學習生活、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遏制學生過度使用智能手機的不良風氣,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人社部、國家新聞出版署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中“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1、通過全校學生大會、主題班會等不同形式就我校“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的規定做專門的宣傳引導教育,讓學生清醒認識到手機對自己的危害,從而統一思想,達成共識,自覺地放下手機。

2、班主任組建家長微信群,與家長積極、有效的溝通,獲得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家校聯動機制。

3、學生不經允許,無特殊情況不得把智能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攜帶和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的,須由家長到校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年級主任同意並報學部登記入冊。手機等電子產品由班主任統一保管至學生放學離校前。

4、學生出現違規攜帶和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一經發現學校將依法依規對手機等電子產品予以保管並給予學生通報、警告、記過等處分,記入綜合素質評價系統,並取消個人本學期各項評優資格。

5、學生因特殊原因確需隨時和家人保持聯繫,可以藉助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所有的教職工也必須無條件配合學生與家長聯繫。

6.學校教職員工、生管人員等有權對違規攜帶、使用手機的學生進行暫扣手機處理。

【家校沟通】关于“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長,學校旨在通過以上規定,讓校園不再有低頭玩手機的學生,為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還學生一個健康明淨的學習生活環境。

請您在收到並閱讀完這封書信後,能理解、支持並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自行收回學生的手機,使學校發起的手機治理規定能切實夠落到實處,取得成效,最終使孩子放下手機,努力學習,健康生活,快樂成長。(若家長朋友有何意見或更好的建議,可留言告知)

南師附中江寧分校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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