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25種藥品在太原市的公立醫院“降價”

山西晚報訊(記者 武佳)11月7日,太原市醫保局對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擴面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確保12月1日以前,太原市公立醫療機構按規定正式採購使用中選藥品。這意味著,25種藥品將在太原市的公立醫院“降價”。

2019年初,國家藥品“4+7”帶量採購試點正式落地。所謂帶量採購,即藥品採購強調“量價掛鉤”,國家拿出60%—70%的市場份額作為招標籌碼,以達到以量換價的目的。第一批試點的行政區域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慶4個直轄市,以及廣州、深圳、瀋陽、大連、西安、成都、廈門7個城市。在試點城市,25箇中選藥品平均降價幅度達52%,藥品質量和供應得到保障。“因試點地區形成了‘價格窪地’,很多太原市民為治病常跑到北京或者西安去買藥。”太原市醫保局副局長強培東說,集中帶量採購在山西省的落地,將使得人民群眾在家門口的公立醫療機構也能以更實惠的價格買到適合的藥品。

據悉,國家醫療保障局等9部門日前印發《關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範圍的實施意見》(以下稱《實施意見》),意味著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將在全國範圍內推開。10月30日,山西省醫療保障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全面參與國家組織的帶量採購工作,以市(統籌區)公立醫療機構和省直公立醫療機構為帶量採購主體,加強中選藥品品種採購,引導公立醫療機構規範用藥。“太原市作為省會城市,要發揮排頭兵、先鋒隊的作用,必須在本月完成中選藥品掛網、其他品種價格聯動,簽訂帶量採購協議,藥品配送到位等具體舉措,確保12月1日起醫療機構的相關藥品能夠正常銷售使用。”強培東說。

9月24日,參加帶量採購擴圍的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上海開展聯合招採,25個“4+7”試點藥品擴圍採購全部成功。與2018年最低採購價相比,擬中選價平均降幅59%,與“4+7”試點中選價格水平相比,平均降幅25%。以抗癌藥物吉非替尼片為例。2018年12月,這款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明星藥參加了“4+7”試點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價格由招標前的每盒2358元降低至547元。帶量採購擴面後,吉非替尼片再次降價,齊魯製藥(海南)有限公司的中標價為每盒257元,降幅超過50%。

按規定,我省的醫療機構須按2018年度使用中選的25個通用藥品採購量的50%—70%作為本次集中採購約定採購量,進行帶量採購、以量換價。公立醫療機構須優先使用集中採購中選藥品,保證在協議期內完成合同用量。

對患者而言,藥品集中採購帶來的最明顯變化莫過於藥品價格下降。然而,“優先採用中選藥品可能和患者的用藥習慣有差異。”太原市衛健委副主任張澤表示,使用中選藥品可能導致患者用藥調整,醫護人員應跟患者及其家屬解釋說明,告訴對方中標藥品都是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效果有保障,強化患者科學用藥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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