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实缴资本被股东未经股东会同意收取利息应该怎么办?

用户450833368062


第一、实缴资本是什么意思?

 

实收资本(实缴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也就是公司账户实际拥有的资本。比方说你认缴了100万,但是只缴了50万。这50万就是实缴资本。故而实缴资本可能等于或小于注册资本。

公司成立后,股东的投资款已经转变为公司法人的财产了,股东失去了对投资款的所有权,这笔钱的提取需要,按照公司法走清算程序才能拿回,股东不能不能向公司主张投资款的利息。我国现行的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抽逃出资是什么意思?抽逃资金怎么处理?

抽逃出资是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的资金暗中撤回,却仍然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欺诈违法行为,对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52条之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偿权时,代表公司提起间接诉讼,要求将抽逃的资金退还公司。

2、对公司的民事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2条之规定,公司具有财产、名义和责任独立的特征。同时根据《公司法》第3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发起人、认股人不得抽逃出资,即不得抽回股本。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严格分离是公司法人人格独立的前提和显著特征。股东在出资后又抽逃出资的,构成对公司法人独立财产权的一种侵权行为,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公司可以起诉抽逃出资的股东,要求其归还所抽逃的出资及赔偿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3、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股东以其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可见,公司的资产是实现公司债权人权益的重要保障,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严重侵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实现,所以应当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付邦润


公司股东在未经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利用公司资源非法为自己谋取私利,已经涉嫌财务侵占,对所侵占的财物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可对其提起诉讼。


蜻蜓之声


既然都是公司股东,公平,对等是合作的前提。涉嫌财务侵占的,在沟通无结果的前提下,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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