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滴滴順風車事件中被殺害,為什麼還是女性為此買單?

剛剛看到滴滴順風車的試運營方案出來了。

從今年的7月18日開始公佈要出整改方案,現在的方案是:

11月20日起,將在北京等7個城市試運營,提供5:00-23:00、市區(50公里以內)的順風車平臺服務,但是呢,女性只提供5:00-20:00的服務,也就是說,順風車對女性晚八點禁乘,只為男性服務

這就是他們對女性在滴滴順風車內被殺害的新聞之後的整改方案。

有沒有覺得這裡有一點彆扭?瘋狗咬人之後,狗還是可以在街上跑,但人要關起來,美名其曰保護。

女性在滴滴順風車事件中被殺害,為什麼還是女性為此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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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回顧一下,滴滴順風車為什麼會成為“眾矢之的”,需要整改這麼長時間。

2018年8月24日中午,滴滴順風車司機鍾某通過滴滴軟件約到女乘客趙某某到永嘉縣的訂單,以微信結算為由取消訂單,按約定接上趙某某之後,開車至14時15分許,在山路上持刀強劫、強姦趙某某,並殺死了她,隨後拋屍,棄車逃走。

問題是,前一天中午,鍾某就試圖在行駛途中搶劫女乘客林某了,最後因林某察覺鍾某行為反常而提前下車。林某也上平臺投訴過,奈何鍾某沒有被及時處理,終至下一樁悲劇發生。

實際上,鍾某提前就準備好尖刀、頭套、膠帶等作案工具了,早有預謀殺人搶劫。最終鍾某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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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日上午10時30分,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開開庭對“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進行

就在此案發生的兩個多月前,5月6日,河南一位21歲的空姐在凌晨23:50結束工作之後,在鄭州航空港區搭乘了一輛滴滴順車風趕往市內,也被順風車司機劉某殺害。劉某殺人之後跳河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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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1日,打撈人員打撈發現劉某屍體,12日,DNA鑑定其確係嫌犯。

百日之內,兩起如此相似的強姦殺人事件,滴滴是否盡到了審查車主資格的義務?之前有女性逃過一劫,向滴滴投訴,為何沒有得到及時反饋,導致悲劇的發生?

我們還看到滴滴順風車的廣告,竟然是“我們約會吧”!把一個“打車”的行為,變成了一種“打車女人都是想和司機發生一點什麼”的錯覺。在這種誘導之下,給了註冊順風車主的人一種很可怕的暗示,也幾乎置所有打車的女性於毫不知情的危險當中——我只是想打個車出門,廣告卻暗示我在跟你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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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的滴滴事業部總經理黃潔莉關於順風車的角色定位說過:“通過順風車你可以認識比較靠譜的人,獲得好的社交體驗……私家車也能成為一個半公開、半私密的社交空間。這是一個非常有未來感、非常 sexy 的場景,我們從一開始就想得非常清楚,一定要往這個方向打。”

無怪乎,該公司被大眾所抨擊,不得不多次整改。而這一次出來的整改結果,荒唐,滑稽,令人無言以對。

但這個整改的邏輯,也在意料當中,因為,認同這種價值觀的不在少數。一貫以來,不僅是某家公司,而這個社會的邏輯就是這樣的:

掩耳就能盜鈴,消滅了提問題的人,問題就不存在;讓受害人消失,事情就假裝沒發生,把人關在籠子裡,不出門就不會被狗咬。

這總比解決問題要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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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網約車接連出事後,女孩們紛紛修改自己的滴滴資料。

退一步來說,樂清滴滴案當中,遇害人是大中午被殺的;滴滴是不是應該改為中午不能讓女性搭順風車?如果說第一個案件當中,遇害者在比較偏僻的地方,那麼,第二個案件當中,遇害者是下班途中,沒有公共交通工具,不打車,她應該走路回家嗎?

我記得當時,在很多女性感慨不安全的時候,還有微博大V說:

人家是空姐長得漂亮,才會被強姦,你們長得那麼醜,放心,你們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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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

如果說,漂亮女生晚上打車才會不安全;不要忘了,2017年3月的一個下午,16點26分許,青島一女性帶著兒子,雙雙被出租車殺死,那又是怎麼回事呢?她不是在晚上,不是乘順風車,不是因為長得漂亮,但是她仍然遇害了。

你覺得,女性應該在什麼時間段,走什麼路線,穿什麼衣服,長什麼樣,乘坐什麼交通工具,才算沒有過錯呢?才算安全呢?

找得出來,算我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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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性侵受害者衣著展覽會”,與人們所想完全相反,遭受性侵時大多數女性都穿的極為保守,甚至還有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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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有一個有名的相聲段子:

“我心善,見不得窮苦人。”“明白!”——於是,把窮人全部趕走,不得在他的方圓五里之內現身。

每次看到這種“為了保護你們,所以要把你們關起來”的論調,都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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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的滴滴司機對乘客評價圖。

另一方面呢,大家又默認“潛在犯罪者”滿街走——否則,你們為什麼會說女人晚上出門不安全,不就是覺得男性都是“潛在強姦犯”嗎?

“每個男人都是潛在強姦犯”這話可不是我說的,也不是女性說的,是一位男性大V反覆強調,並得到眾多男性擁躉的理論。這種自貶是有目的的,就是誇耀男性的作惡能力,擴大自己的權力領域,威脅所有的女性,讓女性們天然地對男性產生恐懼感,更容易對你們服從。

理由就是:男人不好管,你不能讓男人不犯罪(記不記得每次都有人苦口婆心地說這句話?)。但是呢,女人好管呀,我們可以讓女人不成為受害者啊!辦法就是讓你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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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V@科學家種太陽 在參加節目時分享自己曾試圖強姦女同學的經歷,來告誡大家“每個男人都是潛在強姦犯”

這種邏輯,常常讓人無言以對。如果我要告訴你,早些年令人聞風喪膽的“白銀姦殺案”裡,那些女性,都是白天、在自己家裡遇害的,該怎麼破?你想說,女性不應該在白天呆在自己家裡嗎?

事實上,這些兇案的減少,不是因為女性自保能力強了,或者減少呆在家裡、才減少被害的;而是無所不在的監控和攝像頭,讓“白銀案”的犯罪者多年來一直不敢輕舉妄動。

而且,由於現在的技術手段以及發達的網絡,破獲惡性兇殺案也比過往容易多了,犯罪也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與這些技術手段和偵破能力同時進步的,則是女性的生活半徑比二十年前要大很多很大,生活要豐富很多很多。尤其對於可以從農村出門打工的女性來說,更是如此。如果你感覺到在新聞當中看到很多女性被害的案件;那是隻是因為,在她們不自由的時代裡,被害的女性更多、更常見,只不過新聞上看不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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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此等罪犯被釋放後必給予以備案存檔,其所在社區也會在罪犯門口掛牌通知鄰居。

我想說明兩個問題:

1.僅以男性的對陌生女性的性犯罪和惡性犯罪為例,現實已證明,這完全是可以通過多種方法來震懾和減少的。中國的大城市的主要街道的治安,這些年已有了很大進步,防治犯罪是有效的。這正說明了“我們無法讓男人不犯罪”是個偽問題。

2.女性的出行自由,並不必然帶來傷害,也不是導致男性犯罪的原因;法制不彰,才是犯罪增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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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滴滴順風車事件中被殺害,為什麼還是女性為此買單?

上圖為“低強姦率發生地區”加拿大的女性的穿著,下圖為“高強姦率發生地區”的中東的女性的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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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很讓我唏噓,為什麼每一次針對女性的惡性犯罪,在嘆息之餘,總是引來新一輪的對女性生活範圍的限制。

就算從最簡單粗暴的應對策略來說,既然男性是傷害他人的高危群體,難道不是應該男性車主在20:00以後不得接單,以防他們犯罪嗎?

想想看,樂清那位罪犯,前一位女性警惕性高,他就換一個人殺。晚上沒有成功,就在白天殺。他的目的就是搶劫殺人,會不斷擴大目標尋找獵物,與受害者是怎麼樣的人,毫無關係。

女性在滴滴順風車事件中被殺害,為什麼還是女性為此買單?

女性在滴滴順風車事件中被殺害,為什麼還是女性為此買單?

每次有女性遇害的新聞,評論裡總會出現這樣對女性的蕩婦羞辱。

我以前就曾分析過這個問題:

經常有一些女性自貶,認為女性都跟自己一樣,無能、笨拙、什麼都學不會、什麼都不懂、沒有上進心。這種對自身性別的貶低,是為了減小和限制女性的工作空間和生活空間;

而有不少男性也喜歡自貶,認為男性都是“潛在強姦犯”、男人都會出軌、男人都會嫖娼、男人都喜歡暴力、男人都毫無道德;這種對自身性別的貶低,則是為了張揚男性的作惡可能,讓女性恐懼,以擴大自己的控制的疆域——大有一副“男人就是流氓、你不想死就要對服從男人”的氣概。他們自己不一定要親自做這個流氓,但是,有別的流氓在後面狐假虎威,也能抖起來呢!

女性在滴滴順風車事件中被殺害,為什麼還是女性為此買單?

改編於“羅奇代爾街頭團伙誘姦案”的BBC紀錄片電視劇——《三個女孩》。在英國羅奇代爾海伍德小鎮,44

這個邏輯在現實中常見。比如說,在metoo 事件當中,姑且不論具體事實,常有人憂心忡忡地說:如果女生總是提被性騷擾的事,恐怕,男性就不敢跟女性打交道和說話了,那以後男導師就不敢招女研究生了,男領導也不敢招女員工了,那女性的升學率和就業率不就更差了嗎?勸你們不要“作”了。

這種觀念貫徹在各種領域裡,確實是滑天下之稽。說得彷彿男性不對女性性騷擾、不對女性上下其手、不說黃段子,就不能與女性正常交流似的。如果男性都是這麼腦垂體分泌異常,無法自控的話,不該是男性自己的問題嗎?

女性在滴滴順風車事件中被殺害,為什麼還是女性為此買單?

在好萊塢權威製片人韋恩斯坦的性侵醜聞曝光後,一場平權風暴席捲了整個社交網絡。第75屆金球獎,女星統一

實際上,在現實當中如果有好的制度約束、大家都有相對穩定的價值判斷的話,都不難做個正常人。比如說,西方的高校裡,就會有各種清晰的防止性騷擾的條例,包括在有相關學術關係的師生之間禁止談戀愛,否則,老師或者職位高的那位,就必須辭職。職場也如是。11月3日,麥當勞CEO史蒂夫·伊斯特布魯克,僅僅因為與員工談戀愛,就被炒掉了。

誰的權力大,誰就是主要過錯方。誰更有犯罪的傾向,誰就要經過更嚴格的審查、更多的監督機制、更多的制度約束。而不是反過來:誰受害,誰就是有罪。誰有可能受傷害,誰就會被控制、被禁足、被審查、被扒皮。

女性在滴滴順風車事件中被殺害,為什麼還是女性為此買單?

來自世界衛生組織(WHO,2016)的一組數據。2012年,全球每2名被他殺的女性中,就有1名是被她

再重複一遍,企業,做個正常企業, 人,做個正常人,沒有你們以為的那麼難。去年8月,深圳公安就做得很好,他們的官微寫了一篇《“世上好看的小裙子,你儘管穿!地鐵裡的色狼,我們來抓!”》,專門介紹了深圳市近期開展打擊地鐵猥褻的專項行動,標題就讓大家都很感動。

女性在滴滴順風車事件中被殺害,為什麼還是女性為此買單?

2018年7月11日07時10分許,唐某盼在乘坐地鐵時,以用手抓摸受害人臀部的方式猥褻女性事主,被便

讓守法市民都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讓犯罪嫌疑人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不難。

而不是反過來,讓守法女市民如過街老鼠,總怕被打、被殺。而外面,還有一群對她們喊打、喊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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