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雙11”這4類投訴最多 購物要注意留存憑證

去年“雙11”4類投訴最多

“血拼”要注意留存憑證

“雙11”臨近,記者從12315投訴舉報平臺獲悉,據對去年“雙11”的投訴分析,擅自取消訂單、發貨延遲、促銷優惠活動不明晰、七天無理由退貨難執行等4類投訴最多。

12315去年“雙11”網絡集中促銷期間,共接處網絡消費投訴舉報473件。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理性消費、切莫衝動,遇到消費糾紛,理性依法維權。

11月6日,12315投訴舉報平臺介紹了4類較多的投訴。

買的優惠貨品收不到

消費者黃先生通過網購平臺在東西湖區某商家購買棉服,使用優惠券享受滿減,4件棉服僅57元,付款後卻遲遲未收到貨,多次聯繫商家均告知已經發貨,但黃先生始終查詢不到物流信息,他認為商家虛假髮貨,要求退還貨款遭拒後,向武漢市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經調解,商家同意全額退款,並按實際付款金額的30%賠付消費者。

提醒:消費者“雙11”促銷活動期間,交易量激增,快遞行業遭遇“井噴”,如果消費者遇到商家延遲發貨、不予退款的情況,可留存證據及時向網絡交易平臺或者網絡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以為搶到優惠名額

實際卻沒有

張先生通過網購平臺在漢陽區某商家購買了一臺烤箱,促銷活動宣傳稱前200名購買者可享受優惠,張先生搶購成功完成支付後,卻被告知不在優惠名單中,張先生懷疑促銷活動的真實性並投訴。

經市場監管部門調取商家交易相關數據核實,被投訴商家開展前200名半價商品搶購活動,在開搶後22秒200位名單已滿,而張先生下單時間是在開搶後的6分鐘,確實不在優惠名單之列。

提醒:消費者參與網絡集中促銷活動時,要關注商家活動規則,及時將活動廣告宣傳截屏,留存交易證據以及聊天記錄等,遇到虛假促銷活動的情況,可向網絡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商家單方面取消訂單

張先生通過網購平臺購買橄欖油等商品,享受“雙11”優惠價,但當天晚上發現商家取消了訂單,聯繫商家被告知取消原因是商品無貨,但查看網頁商品仍顯示有售。

經調解,商家同意按優惠價為消費者發貨。

提醒:根據《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網絡經營者對促銷商品銷售情況進行監控,一旦發現商品超售,要第一時間做出提示告知消費者,不得在訂單形成後以超售為由單方面取消訂單。如消費者遇到因商品超售訂單被取消的情況,可留存證據及時向網絡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七天無理由退貨執行難

高女士通過網購平臺在江岸區某商家購買運動褲和運動鞋,收貨試穿後覺得不滿意,於是申請無理由退貨,但商家只退了運動褲的貨款,沒有退鞋子的貨款。

經調解,商家為消費者辦理全額退款。

提醒:根據《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但消費者在行使網絡購買商品“7天無理由退貨”權利時,要注意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範圍和相關規定。

記者劉睿徹 通訊員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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