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平臺要商家二選一是正常競爭還是壟斷?

3分鐘商學院


就事論事,電商平臺二選一肯定是涉嫌違法和壟斷。就以近期格蘭仕狀告天貓為例。如沒法律條文支持,法院斷不會受理這個案子。可直接駁回,不予受理。。。為什麼說此舉直接涉嫌壟斷?因為無論天貓京東拼多多唯品會等網上平臺,把話說開了,無非就是線上房東。但是,互聯網時代,這網上房東和原傳統線下房東還是略有區別。如北京房東和上海房東就不搭界,互不沾邊,各收各的租。但是,互聯網房東和傳統房東不同,和天下所有的房東都處於事實鄰居的地步,存在搶客和競爭的關係,每家都恨不得全體商家都來自已家交租,而不去鄰家。更由於社會消費總量是一個不可能平白增加的總和,這隱患就埋下了。。。說說阿里,經過這些年的努力,已佔據中國網上六成以上的份額,堪稱巨無霸。但是,問題也出來了,隨著各種成本的增加,旗下兩大線上房地產:淘寶天貓,房租已經收的不低了。線上房租,事實上不僅包括扣點,還有推廣直通車等各種費用,是一個總和。當然,你可以不交或少交,可是,黃金旺鋪(即排名靠前)也必和你無緣。。。說說淘寶天貓,過去由於種種原因,其租金是不收或少收的,當然租客雲集。但是,現在由於網上出現許多新的房東,如拼多多,其房租更便宜。於是,問題來了。。。過去在線下,房東是房東,廠商是廠商。廠商既可以在甲地開店,也可以去乙地開店,只要給房東交租,各房東是相安無事的。可是,互聯網時代,由於線上房東是按銷售額提點,有房東不願意了。。。如格蘭仕,還依往日經驗。天貓租貴,產品賣貴點,拼多多租低,產品賣低點這套運行。但是,天貓憤怒了,感覺格蘭仕是在有意砸場子,吃裡扒外。這如果是在線下,都不是事。但是,在線上,這是性命攸關大事。有阿里鐵粉就痛心疾首:同樣產品,憑什麼你要在拼多多賣便宜?而且兩家又是對門。。。在這裡,老牛想問一下阿里。一,你當年佔便宜對付實體店時是怎麼說的?二,互聯網時代,淘寶天貓和哪家房東不是鄰居?。。。此時如何發展?老牛暫不作推測,靜待法律裁決。。。


大力牛魔王之龍在天涯


個人認為是壟斷,即使不是壟斷也算是惡性競爭。理由如下:

在正常的市場競爭中,好的機制應當著力避免資源上的過度集中,尤其是向少數寡頭的集中。只有保持一定的自由度,上下游廠商才能有調整的空間和發展的活力。至於壟斷,說白了就是將某種資源緊緊地直接或間接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然後藉助資源形成壁壘,為自己帶來穩固的收益。當壟斷形成之後,消費者和生產者都很難保證寡頭企業不會利用自身優勢割韭菜。

電商平臺本質上賣的是信息服務,在賣家和買家之間充當中介作用。電商平臺的誕生確實勾連了產品的生產和銷售,降低了成本,但是,電商平臺利用自身優勢對消費者進行大數據殺熟,對商家加以盤剝的事情也不是完全沒有。多平臺的共存對於消費者和商家都是有利的,這既方便消費者貨比三家,也方便了商家規避來自平臺本身的風險。

電商平臺要求商家二選一,某種程度上就是要讓商家和特定的平臺綁定。表面上,平臺付出了相應的政策優惠和補償,商家理應從一而終。可是,優惠政策是可以調整的。當一個商家只在一個平臺上入駐時,它要轉向其他平臺就必須先退出現在的平臺,這中間的風險和成本都是比較高的。相反,當商家擁有多平臺時,退出某個平臺只不過等同於砍掉某個渠道而已。總之,二選一有利於電商平臺,但對消費者和商家而言未必是福音。

況且,今年的“二選一”看上去就像是騰訊系電商對阿里系電商的混戰,各方都想為自身樹立優勢。

所以,“二選一”暗含著要求商家佔隊併為電商平臺自身的利益買單的內在追求,這不僅不會給電商行業帶來新活力,長遠來看,可能還會傷害商家和消費者的利益。即使我們不能把它稱之為壟斷,這也算是惡性競爭了,對市場活力沒有太多的幫助。


木下小宅


電商平臺要求商家二選一是標準的壟斷霸王條款,市場競爭是經濟流動的必要組成部分,電商平臺應該利用自身獨有的優勢和服務來吸引商家入住及合作,二選一的模式顯示了電商平臺霸王的店大欺客思維,但也突顯了自身對競爭對手的不自信,對自己長期的品牌發展是非常不利的。同時商家也要打鐵還要自身硬,應該在意識裡面就要把自己做成平臺必爭的品牌,這樣就不是平臺要求你二選一,而是你來一選二。


腦前額葉


京東平臺流量大都給自營了,第三方

很多商家很難盈利,投入產出不成正比,商家偏向天貓很正常,天貓所有資源基本都給商家,很多商家都是自願退出京東的。再說天貓流量又不是白來的,憑什麼養著這些吃裡扒外的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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