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人代某被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只因为养兔产生的废水直排污染环境
近日,津市市公安局接到津市环保局移交线索:津市新洲镇某养殖场未经任何处理,非法排污,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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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使用污水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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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环保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湖南某兔业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养殖过程中未使用污水处理设备,执法人员在下发整改通知书后,该公司也未在期限内进行整改,随即环保部门将该案件移交津市市公安局办理。
津市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初步调查发现,今年3月,代某与湖南某兔业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后,便开始在津市市新洲镇黄林堰村从事兔业养殖,期间未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尿液及冲洗舍栏的废水未经过处理便直接排放污水收集管道,给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并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目前,违法行为人代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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