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失業保險金上調為每月1528元

失業保險金對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具有重要作用。近日,記者從文登區人社局瞭解到,從11月開始文登失業保險金由原來每人每月1337元上調為1528元,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也將得到進一步提高。

近日,市民王飛在區人社局綜合服務大廳辦理了失業登記,按照政策,他可以連續24個月每月領取1528元失業保險金。

市民王飛告訴記者,失業保險金每月漲了將近兩百元錢,對失業人員來說,能減輕一部分生活壓力。

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此次文登將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最低工資標準的70%上調為80%,參保繳費沒滿1年可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工作人員提醒,單位與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必須在60日內,持檔案、身份證、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到區人社局綜合服務大廳進行失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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