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雙方吵架,派出所叫我去做筆錄,可以委託律師去嗎?

ZZA1300


個人觀點。

在美國法律中,有一個規則叫“米蘭達警告”,其中有一項規定便是說:如果你願意,你的律師可以在審訊的過程中全程陪同。我國沒有這樣的規定,但是對聘請、委託律師卻也有明確的規定。

一、一般治安案件,何時可以委託律師。

答案是隨時可以。

說是又方吵架,派出所叫去做筆錄,那麼應當沒有什麼大的問題,可能你的行為只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報警到報警後正常的受案,隨後傳喚當事人進行詢問。當然,你想要聘請、委託律師是可以的,但是律師只能陪同你去派出所,而無法陪同你一起接受接受詢問。

當然,既然回答這個問題,我個人還是建議暫是不著急委託律師,畢竟是需要花錢的,如果你覺得錢多,那也可以。

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一般性的爭吵、打架案件,公安機關正在調查期間,律師基本上沒有什麼事情可做,他們不可以調閱卷宗,也不可以插手案件,當然你有什麼疑問可以問他們,其實你也可以問辦案民警。

二、涉嫌刑事案件,何時可以委託律師。

這是有時間限制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次訊問或被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託律師。也就是說,派出所通知你問話,而你涉嫌的又是刑事犯罪,那麼問完話之後或是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你可以正式委託,法律才認可這個律師。

當然,此階段律師依舊不可以參與公安機關的審訊工作,也無法調閱卷宗,此時他們更多的作用是給你提供專業的意見,隨後在法院辯護。

三、總的來說,吵架後,派出所只是通知問話,不用小題大做去委託律師,如果你覺得問題嚴重了或者急需專業的意見,當然是可以委託的,但是治安案件,又不是打官司,律師可不會跟警察打起案件官司的。


月球賊亮


派出所的筆錄,其法律屬性就是“當事人陳述”或“證人證言”。這兩種證據均是法定的證據形式。

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這樣證據的法定要件為:證詞必須是當事人或證人的親眼所見和親口所述。

你委託律師代表你去,且不論公安機關是否接受,律師所說的言詞筆錄算什麼呢?

如果是請個律師隨你去派出所做筆錄,這應該是可以的,去了以後律師知道他該做什麼和怎麼做。


不糊塗時塗糊不


我覺得能帶律師的儘量帶上律師,因為如果發生糾紛,當事人到派出所不管是錄口供,還是調節也好,由律師來說明整個事情要好很多,他會知道什麼是該說的,什麼是不該說的。也不會引起不必要的爭吵了!有時候雙方各說各有理,越說越有理,又有可能臉紅脖子粗的。還有就是律師他本來就是專業人士,也會站在你的立場,通過法律法規去分析事情。如果是自己就會想當然的認為,所以容易發生爭吵!

當然,如果事情不是很大,自己能夠處理好,開始的時候就先自己處理吧!因為律師畢竟收費擺在那裡!

如果有律師朋友陪同去那就最好不過!

所以總結,在經濟允許的情況下,帶上律師不會錯的~


紅8182


一般律師陪同去


倪明772


吵個架而已,治安案件都算不上。如果律師是你親戚或者發小,帶去是沒問題的。如果你家是王思聰那種錢花不完的,帶律師去也是沒問題的。當然,如果你都不是,就想花錢過癮的話,帶律師,也是可以的。😜


飛寒湖582


單吵架的就不用請律師啦,儘量雙方和好協商解決,請律師是要錢的而且還浪費時間。


123456789心裡諮詢


別個做筆錄是取證,是取證言,你喊律師去喝茶嗎?


周東82242607


詢問筆錄期間律師是不允許在場的,你進的詢問室是有錄音錄像的。咱們國家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有獨立調查權,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介入。


奔跑的肋扇1


你歐美片子看了太多了,我國法律不像歐美,有"米蘭達法則",製作筆錄時律師不得在場,因為我國法律中沒有"沉默權",應當如實回答問題


MarKHattricKeR


因糾紛到派出所做筆錄最好帶律師一同前往!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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