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追逐你的任性,我堅持我的正義

2013年,武某因經濟困難向樸某借款30000元,在朋友張某的擔保下,雙方達成協議,武某於2015年7月償還樸某本息共計35000元,然而借款期滿,武某卻失信抵賴。2018年,樸某多次討要無果後,將武某、張某告上法庭。經判決,武某應償還樸某本息共計60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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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拒執齊上陣,隱瞞行蹤唱大戲

面對判決結果,武某藐視法律、不知悔過。無奈之下,樸某向輝南法院提出執行申請,執行法官李善林對雙方立即展開調解。面對法院威嚴執法,武某躲避逃匿,既不出面也不和解,更與其女組團上陣,以外出打工、聯繫不上等藉口哄騙執行幹警,用家庭貧寒、體弱多病等理由多次上演年度苦情大戲。執行法官多方調查後得知,武某未曾離開輝南境地,藏身於其女住所。執行法官加班蹲守,經過多次圍堵,終於將失信人員武某拘傳至法院,迫於執行壓力,武某當場償還借款20000元,並與申請人達成長期和解協議,承諾於2019年5月1日之前,償還剩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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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斷出擊追行蹤,強制拘留此案結

本以為此案圓滿結束,不曾想,武某再次失信,更是犯起了老毛病,拒接電話、拒絕出面,玩起了人間蒸發。2019年10月10日,樸某向輝南法院提出恢復執行申請,執行法官李善林果斷出擊,決定對武某施以強制措施,在申請人的協助下,立案當日成功抓捕拘留武某。面對法院的鐵腕執法,武某終於認識到法律的威嚴不可侵犯,立即償還剩餘借款4萬元,對自己之前荒唐可笑的拒執行為深表懺悔。此案恢復執行僅數小時,便高效告捷,至此,一起長達6年的追債糾紛終於圓滿解決。

執行路上,總會遇到形形色色的當事人,他們有的固執己見、不懂法不信法,有的知法犯法,任性而為逃避執行,但執行幹警始終站在人民的立場,捍衛法律的正義。執行攻堅,他們始終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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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解釋: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妨害執行行為的,人民法院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拘傳、罰款、拘留、限制出境、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消費、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強制措施或間接執行措施。

勸告所有應當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採取任何方式規避、逃避、抗拒執行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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