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自書遺囑指定撫卹金歸屬,法院認定:無效

四川綿陽的李某去世前,立有遺囑,稱包括撫卹金在內的財產兒女不得分割,均留給再婚的妻子。不過,在李某去世後,關於25萬元撫卹金、4.4萬元喪葬費和相關遺產分配問題,再婚妻子龍某某與李某的3個子女互不相讓,最後龍某某一紙訴狀告上法庭。

11月7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綿陽市遊仙區法院獲悉,李某的遺產按照遺囑歸龍某某所有,撫卹金、喪葬費不屬於遺產,由龍某某和李某的3個子女進行分割。

老人自書遺囑指定撫卹金歸屬,法院認定:無效

圖據IC photo

老人去世再婚妻子和老人子女鬧上法庭

1929年出生的李某,有3個子女,1996年老伴去世。2000年,李某和遊仙區人龍某某再婚,一家人相處融洽。

2018年6月,李某去世。因為李某死亡後的撫卹金和相關遺產分配問題,龍某某與李某的3個子女互不相讓。

龍某某認為,自己作為李某的配偶,18年來悉心照顧年老多病的丈夫,如今丈夫去世後自己也失去了主要生活來源,應該分得屬於自己那部分遺產。隨後,龍某某一紙訴狀遞交到了法院。

遊仙區法院經過審理,發現其實早在2014年2月,李某就自書遺囑一份,內容大意為:我現有住房一套留給我妻龍某某所有,其他人包括兒女不得侵佔,一切財產包括撫卹金在內,兒女不得分割。

同時,在2017年2月,龍某某用手機錄下了李某的一段視頻。視頻中,李某對龍某某的照顧表示感謝,並表達去世後撫卹金歸龍某某所有。

另經法院查明,李某去世後,龍某某領取喪葬費4.4萬餘元,李某所在單位發放撫卹金25萬餘元,但因遺屬間的糾紛,該撫卹金尚未發放。

庭審中,李某的3個子女共同辯稱,認可龍某某和父親的夫妻關係,但是父親留下的遺囑真實性有待考證。同時,3人稱其父親留下的遺產除了房改房外,還有一輛汽車和無法得知數額的存款,存款裡面包含了他們親生母親去世之後沒有分割的遺產。且撫卹金不屬於遺產,父親無權在生前作出分配。

爭議焦點撫卹金、喪葬費算不算遺產?

遊仙法院認為,李某生前書寫的自書遺囑的形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相關規定,3個子女雖對其真實性存疑,但並未舉證證明,故對該自書遺囑的真實性,法院予以確認。

同時,該遺囑對撫卹金的歸屬進行了處理,而撫卹金的性質並非李某的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一款“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8條“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之規定,該遺囑中涉及撫卹金歸屬的部分無效,其餘部分有效。

另一方面,3個子女認為,龍某某為李某錄製的視頻形成時間在自書遺囑書寫時間之後,且該視頻中,李某並未對遺產的歸屬作出處理,故兩份遺囑內容衝突,應以視頻遺囑的內容來處理遺產。對此法院認為,現行繼承法並未對以視頻方式立遺囑進行相應規定,可以參照錄音遺囑或口頭遺囑的生效條件予以審查。

本案視頻為原告龍某某一人錄製,並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第四款、第五款“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規定的形式要件,因此3個子女主張以視頻遺囑的內容來處理遺產,法院不予採信。

同時,3個子女認為父親名下的存款中部分為母親的遺產,但其並未舉證證明,對該意見法院不予支持。

近日,法院作出判決,李某的遺產,按照自書遺囑處理,歸原告龍某某繼承,4.4萬餘元喪葬費和25萬餘元的撫卹金由龍某某和3個子女分割。

汪江 張倏越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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