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毆打併往河中拖拽浸按一女孩,綏中警方:2人被刑拘,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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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受到了不少人的關注,大家關注的重點無疑是因為又是未成年人所做的事情。而對於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年齡如何取捨,一直是近年來人們比較重視的一件事情。

此事發生後,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重視,並隨即將涉案人員抓獲。受害女生張某15週歲,已輟學。主要參與施暴的有兩男兩女,田某,男,16週歲;董某,女,14週歲,為綏中職專在校生;齊某,男,18週歲;趙某,女,16週歲,為社會無業人員。

事情起因是田某懷疑張某背後傳播其生活隱私,雙方發生口角,田某隨即糾集多人對張某實施暴力。目前,齊某,趙某被刑事拘留,其他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涉案人員,調查處理中。

此事中的四個人均為未成年人,本應該都在學校學習,卻輟學的輟學、在社會上游蕩的遊蕩,其家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事情的發起人田某,僅僅是因為自己懷疑,便對張某施以暴力,足見其思想之極端。即便證實張某說了不該說的話,也應該冷靜處理。

在這件事情中,只有齊某年滿18週歲,屬於成年人,所以被刑事拘留了。有意思的是田某和趙某,趙某出生於2003年9月4日,而此事是發現在2019年10月20日,趙某剛好年滿16週歲,因此也被刑事拘留了。而田某是出生於2003年10月29日,到事發當日,還差9天年滿16週歲,因此,作為事情發起人的田某沒有被刑事拘留,為綏中民警的嚴謹點贊。我為什麼會在事件介紹中註明田某為16週歲,因為到今天,他已年滿16週歲7天。

我們都知道,大家一直在討論的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基線是14週歲,按理說,這幾個人都已經達到這個年齡標準,為什麼對差9天滿16週歲的田某和已滿14週歲的董某沒有刑事拘留,可能是因為這個案件所造成的後果還沒有達到那麼嚴重的程度。儘管受害者張某被拖到河中時幾次被往水裡按,但人還活著。如果張某沒有活著從河裡出來,可能處理結果會不一樣。我們也可以簡單的理解為,14週歲是未成年人承擔重大刑事責任的年齡標準,而16週歲是未成年人承擔一般刑事責任的年齡標準。

綜合來看,這也可能就是這件事情的最終處理結果,畢竟,一切都是按法律程序走的。至於被刑拘的齊某和趙某會如何處罰,儘管這件事情造成了比較惡劣的社會影響,但處罰可能也不會太嚴厲,因為並沒有造成太嚴重的後果。而董某和剛滿16週歲一週的田某,很可能是接受批評教育,畢竟具有年齡優勢。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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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堅決要求法院重判這幾個人!不管是男是女!如果不判刑法院就是混蛋法院!

定罪要嚴格尊照後果而判!如果被欺女孩被這幾個人摁到河裡死亡怎麼辦?


哈們-


我來說一下個人的看法:

據綏中警方通報,一女孩遭多人毆打,並拖至河中浸按,看起來事件相當惡劣,二人已被刑拘,另外二人因年齡小“網開一面”。



我們來分析一下這一夥人,其中被打者為2018年輟學女生,現年也才15週歲,還屬於適齡少年。參與打人的二男二女,最小的十四周歲,最大的十八週歲已成年,其中二人讀職專,二人無業人員。

初中輟學、職專就讀、無業人員,打上這些標籤聚在一起的“狐朋狗友”有多少是正經人。我們在同情弱者的同時,也要深思一下這起事件的發生也非偶然!正所謂無事才生非!

一幫不務正業的小青年,成天夥在一起能有什麼好事,何苦還夾雜著不清不楚的男女關係。

事件的原因也非常清楚,就是一些無中生有的起因,一些懷疑猜忌的壞話,他們對於這些問題最直接的解決辦法就是“以暴制暴”。

我在思考最近發生的“雲南昆明的李心草事件”、“甘肅天水的宿舍欺霸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無疑是令家長痛心疾首的,但這些事件的發生除了有社會因素、學校教育以外,我想更多的與家庭管教是不是有關係。

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如果家庭教育到位,孩子心理健康,學習踏實,就不會與那些“墨者”牽連,也不會給不三不四的人以可乘之機。



社會越來越進步,經濟越來越發展,但各種環境就會越來越複雜。我們希望每個家庭在奔向小康生活、追求享樂的同時,多花點時間和愛心照顧孩子,讓孩子健康快樂成長!

希望各位積極發表個人觀點,共同倡導正風氣,引導正能量!


南軒松1971


校園霸凌會對受害者留下嚴重的心理陰影, 特別是農村大部分省留守兒童,有些老師都不敢管,父母不在家,讓受欺凌的學生沒有一絲安全感,戰戰兢兢。 當年初中,我親身遭遇,被幾個遊蕩輟學的叫到圍牆暴打 ,並被敲詐十元錢要求買一條煙,…多年後,一直耿耿入懷,想親手滅了他們,幸好,有一個主犯上個月因為肺癌已經歸天了。是不是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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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不懲,善人難安。嚴懲惡人,是國家和人民賊予公檢法機關的神聖職責,是任何人都無權干涉的權力。公檢法理應行使好各自的權力,嚴厲地打擊各種犯罪行為,才能為人民伸張正義,才能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才能守護一方平安,才能保護所有善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正義在胸1


國家號召打黑除惡,但這幾個人確挑戰法律,無視國法,該重罰打人者。


凡事清心


不講理由,不說藉口。這就是赤裸裸的犯罪,只是沒置人於死地而已。雲南小草疑案決不能重演!


仰著臉的狗尾巴草


露頭就打!讓大家都敬畏法律。讓法律成為大家的護身符!讓法律成為大家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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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網傳視頻,在一處河堤旁,一名身著黑色衣服的女子遭一名黃衣女子毆打頭部,拽頭髮拖倒在地。此後,在場的一名男子將被打女子拖入河中,將女子頭部多次壓到水裡。

目前,公安機關已經查明案發原因,不法侵害人和被害人的身份情況。因田某銘懷疑被害人張某在背後傳播其生活隱私,雙方發生口角,並找來多人實施上述暴力行為。

其中,被害人張某、女、2004年7月18日出生,2018年4月輟學。主要參與施暴者兩男兩女,其中田某銘、男、2003年10月29日出生,董某菲、女、2005年8月16日出生,為綏中縣職專在校學生;齊某震、男、2001年2月17日出生,趙某、女、2003年9月4日出生,為社會無業人員。

從年齡來看,這個又是一起未成年人對未成年人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從網上視頻的行為以及造成的傷害後果來看,這個行為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犯罪。

但是,根據刑法刑事責任年齡規定,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週歲的屬於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只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負刑事責任。

因為本案發生於2019年10月20日,從這些行為人的年齡來看,只有兩個未成年人已滿十六週歲,其他兩個因未滿十六週歲將不負刑事責任。目前公安機關已經對對涉嫌尋釁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齊某震、趙某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其他因刑事責任年齡而不負刑事責任的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最後可能以行政處罰結案。


葉律師


堅決要求當地公檢法,嚴懲這幾個兇手,應該滿十八歲了吧!有點怕年齡不夠,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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