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商标非法获利 黄某等4人被提请批捕

本报讯(记者陆鑫 通讯员蒲秦静)自家商品卖得不好,在临桂开滑石粉厂的黄某想的不是提高产品品质,而是动起了歪脑筋。从2014年至今的5年间,他和其余3名同伙一直冒用“桂星”品牌商标生产假冒滑石粉,并从中非法获利。最近,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成功将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嫌疑人黄某等4人抓获,并向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民警介绍,黄某早前是临桂县某滑石制品厂的法人代表。2014年,厂里的滑石粉销量下降,他急着想将滑石粉销售出去。就在这时,谢某、林某找到了他,希望他帮忙制造一批滑石粉。但林某和谢某要求,黄某厂里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要使用“桂星”牌滑石粉的包装和名字。

黄某明知“桂星”商标是龙胜各族自治县某滑石制品厂的注册商标,但财迷心窍的他最终还是答应了谢某和林某的要求。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三人一直以这样的方式,制造、销售假冒的“桂星”品牌滑石粉,销售总额超过160万元。

赵某则负责供应造假使用的滑石粉外包装,非法制作“桂星牌”滑石粉袋供黄某等三人使用,并获得一定非法所得。

今年10月27日,黄某等4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桂星”牌滑石粉,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4人已经被提请批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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