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專幹部擬被破格提拔”背後,原來還有這麼回事

近日,一則安徽潛山市委組織部發布的幹部任前公示公告,在網上引發了不少關注。儘管這則公告的規格並不算高,其發佈平臺“潛山先鋒網”也是一個點擊量十分有限的地方小網站,但是,因為公告的內容十分特別,還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成了輿論的討論對象。

在這則公告中,潛山市委組織部決定破格提拔一名最高學歷為中專的幹部,擬提名該名幹部為安徽省張恨水研究會秘書處秘書長人選,為此依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其加以公示。

“中專幹部擬被破格提拔”背後,原來還有這麼回事

在媒體的報道下,這則新聞很快引發了不少關注,而大多數人關注的重點,都自然而然地落到了新聞“主角”的學歷上面。然而事實上,這則通報中真正包含的“關鍵信息”,並不在這名擬被破格提拔的幹部身上,而在於“破格提拔”這四個字昭示出的張恨水研究會的參公管理性質上——這才是這起事件中真正具有社會討論價值的地方。

其實,公眾不必為一名中專學歷的幹部得到破格提拔大驚小怪。在基層,有不少幹部雖然學歷不高,其辦事能力卻十分突出,對於這樣的幹部,組織依法依規為其提供晉升空間,也是合情合理的事。相比之下,人們更有理由追問的是:為何張恨水研究會這樣一個純粹的學術研究型社團,其秘書長的任免也要與“破格提拔”掛鉤?這個問題的答案只有一個——張恨水研究會在當地是一個參公管理的社會團體。

“中專幹部擬被破格提拔”背後,原來還有這麼回事

張恨水是20世紀中國十分重要的小說家之一,被譽為現代文學史上的“章回小說大家”,憑藉《春明外史》、《金粉世家》等名作,張恨水對舊章回小說進行了革新,促進了新文學與通俗文學的交融。在張恨水研究會的官方網站上可以看到,該協會成立於1990年2月,1992年由安徽省民政廳頒發《安徽省社團法人登記證》,協會工作主要包括開展關於張恨水其人其作的宣傳、收集張恨水的資料和遺物、積極開展張恨水學術研究等。

所謂“參公管理”,指的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在通報當中,我們可以看到,這名擬被提名為張恨水研究會秘書處秘書長人選的幹部,是依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接受公示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適用範圍,僅包括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社會團體,而不包括普通的社會團體。而我們在張恨水研究會的官方網站上還可以看到:該研究會秘書處內,設有專職副主任科員一名,這有力地證明了該單位確係參公管理單位。

問題恰恰就出在這裡——長期以來,關於社會團體參公管理的界定標準,都是十分模糊不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明確可以參公管理的非公務員性質單位,僅有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而各類社會團體,雖然在實踐中有相當一部分都屬於參公管理單位,但卻一直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對此作出規定,因此常常引發爭議,令人質疑。

“中專幹部擬被破格提拔”背後,原來還有這麼回事

從公務員法中對事業單位參公管理的有關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在立法精神上,參公管理的非公務員性質單位,理應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因此,面對社會團體的參公管理問題,我們也應以此為標準加以審視。現有的參公管理的社會團體,大多數都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主要的代表就是工商業的各種聯合會。而與這些組織相比,像是“張恨水研究會”這樣的學術研究型社會團體,恐怕很難讓人看出有任何“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事實上,縱觀全國類似社會團體,不論是社科院創立的魯迅研究會、郭沫若研究會,還是大名鼎鼎的西泠印社,杭州書畫社等,都並未參公管理。而此前曾經具有行政級別的各級足球協會、籃球協會,也早已實現了去行政化,其領導不再擁有行政級別,因此自然不可能再涉及“破格提拔”的問題。

對此,張恨水研究會的上級主管單位恐怕還應認真想想:這樣的學術社團是否有充分的依據參公管理?而人們也應進一步追問:一個文學研究社團為何要有級別?其財政編制又是怎麼審批的?社會團體應當逐步與行政級別脫鉤,是我國社會發展的大方向,對於這一點,當地還應有更深刻的體察,而其他地方存在類似現象的社會團體,也應認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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