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名下没车没房,法院会如何处理?

赵哲婷


最近几年失信被执行人不断增多,每年都有数十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当事人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各方面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一谈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很多人都是谈黑色变。


我们先来看一下什么情况下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规定,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我国实行失信被执行名单最初的目的是为了震慑那些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老赖,并不是所有欠款不还的人都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欠款不还的人有多种类型,有的人有能力偿还但是从主观上拒绝偿还,而有的人在欠款之后确实没有任何能力偿还。所以应不应该将欠款不还的人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是一刀切。

不过目前有些地方在执行政策的过程当中,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而是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将欠款人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来达到执法的目的,这种做法明显有违政策的初衷。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可以执行的,经法院确认之后,可以从失信被执行名单当中移除。

欠款不还的人并不一定都是不讲诚信的人,有些人向银行借款去做生意,因为行情不好导致投资失败没有能力还钱的大有人在。对这些投资失败的人来说,并不是他们不想还钱,而是他们确实没有能力还,但只要还有机会他们还是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偿还所欠下的债务。

因此对这类有意愿还款的人,不能简单粗暴的把他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为一旦把他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他们的很多行为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工作生活都受到很多限制之后反而不利于他们的还款,因为他们想做很多事情都做不了,这样他们连赚钱的机会都没有,那又怎么去偿还所欠下的债务呢?

在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最高法院在2017年发布了新的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修改被执行失信人名单若干规定的决定》增加了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删除失信人名单的规定。

其中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和网络查询,最高法在两次确认,被执行失信人却无财产可执行,而申请执行人或者他人没有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最高法应该在3个工作日删除被执行失信人黑名单。

根据最高法院的这个法律文件,如果大家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以执行,没有房产没有车产,也没有其他任何可供变卖的财产,那法院在经过两次核实之后,就应该在三个工作日之内解除你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果你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可以执行,但是法院仍然没有把你移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抗诉,要求法院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但是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即便你名下没有房产车产,法院仍然不会把你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现实当中,有些人名下确实没有任何房产车产,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很多人在自己欠下债务之后,在被债权人起诉之前就通过转移或者藏匿财产的方式,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卖出去了。

如果在债务延续期间,借款人刻意把自己名下的相关财产以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别人,或者无偿转让给其他人,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法院对不合理的财产转移做出相关的查封,而且借款人也不会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贷款教授


没房没车,没财产可执行,普遍性的执行难问题。

这种情况,法院所能做的事情也不多。一般来说,法院会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公示,并限制其高消费。然后告知你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将依法终结此次执行程序。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看下图,这个是我经办的一个案件,法院出具的告知书。

这个确实很无奈。根据法院公布的数据,有将近40%左右的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并以此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是,从我实际碰到的情况来说,感觉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比例可能还远不止该比例,甚至应当是更高的比例。

但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这个是客观执行不能,即便再怎么执行,采取什么样的执行措施,也没有办法让申请人是债权得到清偿。所以,这种情况也就只能接受现实。


叶律师


判决下来了,但到了执行的时候却遇到了执行难的问题,多数情况下,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但往往失信人员名下无车无房,甚至连存款也寥寥无几,如果真要以为这样法院就拿这些老赖没辙了,那就大错特错了。

一般情况下,失信人员名下的所有财产都处在可执行财产单位范围,只是某些财产还处于不可提取状态,像个人账户中的养老保险金等,一旦到了退休年龄,便可被法院强制执行。当然,日常工资、住房公积金等,法院也可以在扣除保证被执行人员正常生活的费用的情况下直接予以执行,不需要经过被执行人。

当然,也有一些失信人员恶意隐藏自己财产,对于这些人,法官经过调查后,不仅可以执行这部分财产,还可以将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按照司法程序定罪处罚。


小猪的教育经


失信人员名下没车没房并不意味着不能继续执行,法院还是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直到法院查询无财产且并执行人未能提供任何的财产线索后,法院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等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执行财产后恢复执行。

所以并不是失信人员名下没车没房就不能执行,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债券;支付宝、微信余额;工资等等财产都可以被执行,就连被执行人的知识产权、债权等无形财产也有可能被执行。

可能有一些申请执行人自己就对“可执行财产”有误解,认为只有房、车、现金、银行存款这些常见财产可以执行,从而没有提交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者是未对被执行人可能转移的财产进行吊车,导致执行陷入困境,最终只能终本执行。

申请执行人需要了解,在填写执行申请书时,可以将自己所知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全部罗列其中,财产线索并不是财产证据,所以申请执行人提供房产的具体地址,车辆的车牌号等线索即可。


东友律师团


往死路上逼,逼死了你也爽了,钱也没了,对方也死了,这样会成为可怕的社会问题,应该从跟本上解决,是什么原因?经济现代化了,GDP是上去了,人没现代化没跟上,这是跟本原因,很多人成老赖,他们这些人文化素质很高,诚信这两个字对他们来说是很重要的,诚信经营连三岁小孩都懂,他们不会不知道,谁也不愿成为老赖,真正老赖不是没有,但就很多是为了梦想,为了品牌,为了国家经济发展,为了成为对国家有供献的企业家,为了出人头地,为了员工有工作,为了准时发工资,为了员工有房子,为了员工有稳定的工作,为了准时给供应商结货款,为了准时交租,为了供房子,为了供车,为了各种各样的税,营业税,企业所各税,个人所得税,做账费,动不动来个罚款,在中国创业成为企业家,太难了,你在做企业家前得要做也进牢房的准备,做老赖的准备,要么你就别进入这一行,要么你有好的项目,大公司来烧钱,一夜间烧个10亿,成了就成了,失败了就破产,对个人来说没多大影响,只是换个法人而已,个人创业有几个能给阿里,腾讯,等大财团看上的,少之又少,大部分企业还是一步一步来,最后死在创业路上,我是一线创业工作者,国家不了解这些,所以中国经济不会有长久高效的发展,个别砖家,给国家的建议只会给国带来经济上的灾难,国家经济要长久,稳定,的发展必须考虑成千上万的民营企业家,他们者实体经济的主力,创造就业的主力,信不信时间证明一切,任何国家和外部力量都无法打败中国历史上也如此,唯有自己打败自己,我们等着吧


HZDHZQ


您好!这里是众和法律咨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首先,这是在执行过程中,一个常见的问题。很多时候,都是属于什么都没有,然后没办法去执行,但是随着司法制度的完善,也多了很多可以被“执行”的项目:

(1)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被执行

(2)被执行人为离、退休职工的,可以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3)银行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对其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可以执行

现在对“老赖”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严了,出行交通什么的也会受影响,这些举措都会让“老赖”无处可逃!

希望上面的答案会对你有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们头条号私聊咨询,或者在下方评论留言咨询。


众和法律咨询


没有房子,没有存款,没车,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你以为法院就不会执行了?那就大错特错了,法院还可以通知划拨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等,行政单位还可被执行财政资金。现在法院对执行难问题比较重视,力求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可被执行

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的财产,可以由个人支配,个人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答复》: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由上文的答复意见可以看出只有当被执行人符合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时(如购买住房、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等)执行法院才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账户强制执行。

退休人员可执行养老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由此可见离休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账户也是可以被执行的!


刘辉律师


没房、没车、没存款,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这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情况。

1、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被执行;

2、被执行人为离、退休职工的,可以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3、行政单位作为被执行人时,可执行其财政资金;

4、可冻结、扣划企业党组织的党费账户中非党费资产;

5、对被执行人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内的资金能否执行?

被执行人名下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执行法院应当查明账户资金的性质,严格区分账户内被执行人自有资金与客户交易资金,并只能对被执行人自有资金予以执行。

6、银行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对其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能否执行?

客户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无论是银行自己发行的(包括总行和省分行发行的,简称自营产品),还是银行代理销售的(简称代售产品),都属于客户拥有的财产权。当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甘熠敏律师


现在是提倡发展经,从实业才能有发展,从宽容和谐促发展。大多数是没钱才借钱,甚至基本生活和生命保障出危机了才借我,何必不给人出路。十几年前,一兄弟借我两千多块,后来因贫老婆离了,他独自带着孩子,勤劳节俭还是还不上,我多次说没关系,好好养好儿子。我农民生活也非常拮据的。


手机用户55945804147


感谢您对北京得众法律咨询的关注,专业的法律维权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对于失信人的限制是有很多的

比如限制高消费,不能称作火车或者飞机等。失信人员,一旦上了名单,在公共领域会感到寸步难行。迫使其对债务进行偿还。

而名下没有房车,只能说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失信人每月的工资进行扣除,进行偿还。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可以点击我的头像,添加关注,私信我们。点击我的头像,关注北京得众法律,专业的法律维权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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