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律师明知道被告有欺诈行为参与诉讼,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律师是否承担责任?

褐瞳19700909


1,实话讲,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提供假证据的,陈述虚假的,很多。你可以怀疑法官的办案能力,但是你不能怀疑法官的智商,其实法官知道,心里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有的法官会把案件调解掉,不说破证据的虚假。有的法官不采信那份虚假证据,并没有过多涉及虚假的问题。严重的给当事人训诫,罚款。有律师代理的,有的法官会善意提醒,告知律师风险。那么一般律师会接受法院的建议,说服当事人撤诉或者调解处理,当事人不听解除委托。律师主动提供假证据,欺诈行为,正规律师是不会做的,难道要葬送自己的执业生涯?

2,本律师的做法,在律师接到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时,先进行形式审查,根据法律和常识去判断,那种一看就假的证据我会拒绝提交,大不了解除代理。如果当事人陈述虚假,我会提醒他讲话的合理性,别到时弄巧成拙,一般要求当事人到庭,让当事人自己去陈述,不要经过律师的口去表达当事人的意思。

3,上周去法院开一个劳动争议的案件。公司在仲裁时,说完全不认识劳动者,工作地点两个门牌号也不能确认是同一个地址,(工作地点确实是一个地方两个门牌号,上海是会有这种情况,不同的门,不同的路名,比如上海交通大学,有有华山路,广元西路,番禺路)。公司提交现金发放工资明细,一看就是自己做的,没有劳动者的名字,其他有认识的劳动者一看也不是他本人的签字。仲裁完全驳回了劳动者的申请请求。该案件起诉到法院。法官就发飙了,是不是同一个地点,它就在那里,这是个事实问题,大不了浪费大家一起去看一下,有什么好否认的,你这个工资明细,原告否认,关于财务账册,一般要保留两年的,下次开庭把近一年的财务账册给我拿过来,我要原始账册,牛皮纸封的那种。好家伙,这下公司肯定慌咯,不是能不能查出来有没有这个劳动者的问题,如果看到账册,可能查出来不止这个问题吧,其他账务等税务问题,万一被劳动者举报,那公司吃不了兜着走。

法官案件那么多,也不想纠结那么多,各让一步吧,能不能调解?最后劳动者和公司达成一致调解。

本律师也挺痛恨假证据,假陈述等欺诈行为。扰乱司法机关办案,造成当事人不相信法律。我这个当事人劳动者讲,这个法官好,为老百姓讲话,那个仲裁员我想去揍他一顿去。其实,仲裁后当事人看到结果比较悲观,起诉到法院,我是劝他起诉的,又让他对我国法律增添了信心!

如果你看到此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我很开心。福利:你可以私信问我一个法律问题,我会尽可能及时回答!


杨春敬律师


律师明知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有欺诈行为却欣然代理诉讼,是否承担侵害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从民事代理法律关系而言,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据此,律师对其受托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从律师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而言,明知当事人委托的诉讼事项不可能得到期望值,却仍然怂恿当事人进行诉讼,这样的服务行为最终会损害律师自己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


不糊涂时涂糊不


有没有欺诈是当事人说了算吗?原告与被告各执一词,法官该相信谁?法官谁都不会相信,原告与被告谁说的都有可能是谎话。这种情况下,法官就看证据。

就算一个人犯罪被抓现形,但是在没有经过法庭审理和判决,谁都不能说他是罪犯!侦查阶段、检察阶段一直称呼的是犯罪嫌疑人,到法院称呼的是被告人,直到法院判决以后才叫罪犯。

同理,你说一方欺诈是你自己单方认为的,不是法院认为的。


不知名的小律师


这个标题是什么意思?我没有看懂。我不赞成律师说假话,说结论明显不能成立的话。不过,原告要求被告律师承担责任,是稀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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