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同事热情帮忙 “酒驾”被抓双双后悔

10月29日,峡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对违法当事人张某依法给予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罚款1500元的严厉处罚。为此,当事人张某一时傻眼,张某的同事朱某也叫苦不迭。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当天中午,峡江交警在辖区某路段开展“酒驾”整治。1点55分许,执勤民警拦下一辆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一名中年男子面色潮红,嘴里呼出一股“酒味”。遂立即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属“酒后驾驶”。经询问,该张姓男子对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副驾驶座上同行的中年男子朱某交待,他和骑车人张某是同事,一起在峡江县某工地务工,吃过中饭后,朱某接到家里电话,说有急事要他赶回去。朱某正为找不到回家的车子着急,同事张某听说后,非常热情地提出愿意骑摩托车送朱某回家。但因走得太急,把刚刚午饭时喝酒这茬给忘了。谁知哪壶不开提哪壶,刚走到半路,恰逢交警查“酒驾”,停车一查,立马露馅!

查证属实后,办案民警对当事人张某作出了上述处罚。张某一脸无奈,非常后悔。朱某也很自责,埋怨自己连累了同事。(峡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姚永忠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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