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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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
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
但发动机或底盘严重损坏
经检验不符合
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或者不符合
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倘若这些报废车辆再上路
对于驾驶人、交通安全环境
都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
对于这些“马路杀手”“定时炸弹”
漯河交警也是零容忍
查处一起 处理一起 曝光一起
11月6日15时许,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大队重监办民警在辖区深圳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车身破旧的轻型普通货车,车头部位印着“送气”两个字!
出于安全考虑,执勤民警立即拦停该车例行检查。经查,该车前玻璃未粘贴检验标识和保险标识。通过系统对车辆车架号进行查询,显示该车2014年9月后未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于2017年达到报废标准,属于报废车辆。
经向该车驾驶人王某某了解,该车只是偶尔用于运送“液化气”,平时很少上路,今天也是由于外出办急事,这才铤而走险驾驶报废车上路。
目前,该车辆已经被强制报废,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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