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旅店,不僅僅是提供住宿與飲食

大抵是受武俠小說和電視劇影響,一說起古代的旅店,人們總會想起“客棧”二字,但這個稱呼似乎自清代才出現,其實早在唐代,就已經有“旅店”這個稱呼了。

由於古代官辦的館驛只接待一些官員和使人,民間士庶民無權住宿,因此私人經營的旅店便應運而生,其最早可追溯到戰國時期。至唐代,旅店已經發展得比較興盛了。在不少傳奇小說中,旅店成了一個重要場景。比如黃粱一夢的盧生,是在邯鄲道上的旅店中枕著呂翁贈他的枕頭入夢,夢見一生富貴。後世人盡皆知的月老傳說,是杜陵韋固投宿在宋城旅店,欲求婚於清河司馬潘氏之女,結果逢月下老人指說姻緣。

但旅店在當時並無統一的稱呼,除了叫旅店,還有逆旅、旅邸、邸舍、邸店、客舍、旅舍、旅館、村店等等叫法。這其中很多都是諸前朝沿襲下來的稱呼,如“邸店”就是南北朝對旅店的叫法。相對而言,唐代對旅店的稱呼還是以逆旅、客舍、旅舍和村店用得較多。

唐代的旅店,不僅僅是提供住宿與飲食

《定婚店》月下老人

旅店的地理分佈

旅店的盈利能力取決於入住率,所以必須靠近客源多的地方。唐代的各大城市,便成為了旅店最密集的地方。其中尤以長安、洛陽為最,因為除了商賈雲集以外,還多了參加科舉考試的士人,以及等待調選的官員。這些人若無親友處寄居,通常只能在兩京城坊中的旅店居住。如《李娃傳》講鄭生至長安應舉,“居於佈政裡”。《太平廣記》卷一七九“閻濟美”條說他到洛陽赴舉,“更無相知,便投跡清化裡店”。這裡的佈政裡店和清化裡店便是設在長安和洛陽裡坊中的旅店。由於兩京人地稠密,租賃、投宿的人又多,旅店不但價格高昂,甚至出現了一室難求的情況。

除了城市,便數各交通要道人員往來頻繁,唐代的交通大道上便到處都有旅店。《通典》卷七記載唐玄宗開元年間時:

東至宋、汴,西至岐州,夾路列店肆待客,酒饌豐溢……南詣荊襄,北至太原、范陽,西至蜀川、涼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

唐代道路上的旅店有兩個特點。一是與驛設在一起,《朝野僉載》卷三載富商何遠不但擔任了三個官驛的驛長,還在每個驛站的旁邊設旅店,以招待過往的商人,可說是個精明的商人。所以我們在唐代文獻中往往能看到一些與驛站同名的店,如有馬嵬驛,又有馬嵬店;有敷水驛,又有敷水店;有稠桑驛,又有稠桑店等。《太平廣記》卷一百六十“李行修”條載,御史李行修出行至稠桑驛,“已聞敕使數人先至,遂取稠桑店”。從這裡不僅可以看出有同名的驛和店,而且也說明唐代一些官員因某些情況,也租住私人開設的旅店。

除了這種驛和店設置在一處的情況外,為了便於旅客的投宿住頓,也有一些旅店設置在驛與驛之間,其相隔距離大約在十五至二十里之間,恰好是在兩驛的中點左右。唐孫樵在《興元新路記》中,記述了自扶風至褒城縣的道路,其中說:“又十里至松嶺驛,逆旅三戶。”這是和驛設在一起的旅店。又說:“南行三十五里至靈泉驛,自靈泉平行十五里至長柳店,夾道居民。”這裡的店便是置於兩驛之間。

唐代的旅店,不僅僅是提供住宿與飲食

五代後梁關仝《關山行旅圖》(局部)中道路兩旁的旅店

提供各種相關的服務

旅店的主要任務是安置旅客住宿,與住宿相關的,便是負責旅客的飲食了。從唐代的一些小說中,可見當時的旅店中,店主人會提供飲食。《太平廣記》卷二八六“板橋三娘子”條,說三娘子在汴州之西的板橋開了一個旅店,她每天都要做燒餅來供應客人,“置燒餅於食床上……諸客圍床食燒餅”。此外,如果有興趣,也可以自己煮飯吃,《虯髯客傳》說,李靖攜紅拂女回太原,“行次靈石旅舍。既設床,爐中烹肉且熟。張氏(紅拂女)以髮長委地,立梳床前”。當然了,也可以到外面專門的飲食店去買東西回來吃。《虯髯客傳》中,李靖為了招待虯髯客,便出去買了胡餅,打了酒回來同吃。

除了住宿和飲食這兩大業務外,有的旅店還為旅客提供出行工具。前述三娘子的板橋店中就養了很多驢,往來的商旅有驢馬因故無法代步的,三娘子便將驢低價賣與之。除了賣驢給客人外,也有租借牲畜給客人的,前引《通典》卷七所謂沿路“每店皆有驢賃,客乘倏忽數十里”,講的就是這種情形。如旅客需要僱傭挑夫、馭手,運送行李雜物等,也可由旅店主人承辦,亦可以向傭作坊臨時僱人。《太平廣記》載有陳生出行至延陵地方,到傭作坊覓人擔負藥物到他山居的家中。坊人有一夫應聲說:“去得,去得。”陳生遂僱此傭夫絜囊而行,就是一例。

唐代的旅店,不僅僅是提供住宿與飲食

唐楊昇《雪山行騎圖》

安全問題

大體上說,當國家承平時,通行大道上,旅舍林立,招待周到。行旅可以不攜糧食、不帶兵刃防身,一路上自有旅店殷勤待客,供備也十分周到。行途中亦十分安全,《通典》卷七謂開元年間“遠適數千裡,不持寸刃”即對此而言。但當社會動盪時,道路上便極不安全,更遑論旅店了。不但盜賊沿路搶劫殺人,甚至一些地方官也當起強盜。唐末滄景節度使王鐸帶著眾多行李赴鎮,路過魏州時,魏博節度使樂彥貞指使其子,率“州卒數百人伏於漳南之高雞泊。及(王)鐸行李至,皆為所掠。鐸與賓客十餘人皆遇害”。這些人連官員都敢殺,一般商人更不在話下,所以動盪社會中出行者根本沒有安全可言。

唐代的旅店,不僅僅是提供住宿與飲食

胡商遇盜圖

旅店興盛的原因

唐前期,由於政治穩定、社會安寧,手工業和農業已經發展到較高水平,商業也隨之興盛起來。唐中後期,隨著均田制遭到破壞和瓦解,廣大農民不再被束縛於土地上,紛紛棄農經商,商人數量急劇增加。唐朝廷不得不順應這股浪潮,摒棄抑商政策,向保護經商轉變,並相對提高商人的地位。加之一貫實行的開放對外政策,對海陸絲綢之路的大力經營。這一切因素使商品經濟在唐代迎來大發展,商人活動更加頻繁,活動範圍更廣泛,直接推動了旅店的發展與興盛。

除了熙熙攘攘的商人,唐代官員也往往一生都在四處奔波。因為按當時規定,不許在本籍為官,每任官的任期又短,再加上貶官等,因此很多官員在三四十歲時,就已經跑遍了大江南北,即當時人稱為的“宦遊”或“遊宦”。而這些人中,並不一定都有資格住官舍。另外還有每年到京城考科舉的士人,以及四處干謁求官的各色人等。這些都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旅店的發展。

參考文獻:

《通典》《太平廣記》《全唐文》

宋丹《唐代旅店的歷史發展述要》

徐連達《唐朝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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