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行政區劃變遷歷史

汕頭市區地處韓江、榕江、練江的出海口,汕頭灣把市區分成南北兩片。汕頭市區古為濱海沖積地。宋時砂尾(今金砂鄉)已形成村落,屬揭陽縣。南片達濠古為潮陽縣建制的招收都,元代光華埠一帶已有較大漁村,稱廈嶺。明初設蓬州守禦千戶所.嘉靖年間置澄海縣時隨屬澄海。因沙脊向海伸延,百姓設棚捕魚,稱沙汕。清康熙年間建沙汕頭炮臺。雍正年間簡稱汕頭。

汕頭行政區劃變遷歷史


汕頭素有“百載商埠”之稱,1858年恩格斯在《俄國在遠東的成功》中指出,汕頭是“惟一有一點商業意義的口岸。”(《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第38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汕頭l861年正式開埠,成為近代中國最早對外開放的港口城市之一。1919年冬設汕頭市政局。1921年7月成立市政廳,與澄海分治。1930年准予設市,隸屬廣東省政府。商貿歷來比較發達。20世紀30年代,汕頭港口吞吐量僅次於上海、廣州,居全國第3位;商業之盛僅次於上海、天津、大連、漢口、膠州、廣州,居全國第7位。曾有美、英、法、德、日、俄、荷、比等8個國家在汕設立領事館。從辛亥革命到東征、北伐、“八一”南昌起義,都在汕頭留下歷史烙印。

1949年10月24日汕頭市解放後,定為省轄地級市,市設置第一、二、三、四、五、六區公所。次年闢澄海縣的金砂、岐山、大窖3鄉併入汕頭市郊。1950年10月成立潮汕專員公署,轄潮安、潮陽、揭陽、饒平、南澳、普寧、惠來、澄海8個縣。1951年7月按廣東省第19次委員會議決定,成立粵東辦事處。

1952年11月14日撤銷粵東辦事處,成立粵東行政公署,轄潮安、饒平、普寧、澄海、揭陽、惠來、梅縣、豐順、興寧、蕉嶺、紫金、龍川、陸豐、大埔、五華、平遠、惠陽、河源、海豐、南澳21個縣和汕頭市。是歷史上轄縣最多的一次。

汕頭行政區劃變遷歷史


1956年11月16日經國務院批准,撤銷粵東行政公署,設立汕頭專區,治所設在汕頭市,汕頭市為省轄市,市第一區改為“安平區”,第二區為“同平區”,第三區為“公園區”,第四區改為“市郊區”,並將?石風景區併入安平區。汕頭專區轄潮安、饒平、潮陽、普寧、澄海、南澳、揭陽、惠來、梅縣、豐順、大埔、五華、興寧、平遠、蕉嶺15個縣和潮州市。

1958年11月25日經中共廣東省委批准,撤銷潮州市,改設為潮安縣城關人民公社,汕頭市由省轄改為汕頭專區管轄,同時擴大市區,將澄海的下蓬鄉,潮陽的河浦鄉、珠園鄉和達濠鎮劃入汕頭市,撤銷汕頭市郊區區公所,成立汕頭市郊區辦事處。

1965年7月19日經國務院批准,以揭陽、陸豐兩縣各一部分地域,設置揭西縣;同年,闢梅縣、大埔、豐順、蕉嶺、平遠、興寧、五華7個縣,設立梅縣專區。汕頭專區管轄潮安、潮陽、普寧、饒平、揭陽、陸豐、海豐、澄海、南澳、惠來、揭西11個縣和汕頭市。

1968年3月16日經廣東省革命委員會批准成立汕頭地區革命委員會。

1975年11月22日經國務院批准,汕頭市恢復為省轄地級市。

1979年3月2日中共廣東省委通知設立汕頭地區行政公署,1980年1月1日正式掛牌。

1980年8月26日經國務院批准,於汕頭市區東面龍湖片劃出1.6平方千米,建立汕頭經濟特區;1981年11月14日經上級批准,廣東省汕頭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正式成立;1984年11月29日經國務院批准,汕頭經濟特區面積由原1.6平方千米擴大為52.6平方千米。其中龍湖片區(含媽嶼島)22.6平方千米,廣澳片區30平方千米。1986年8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批准設立汕頭經濟特區。

1983年7月13日,中共廣東省委決定:撤銷汕頭地區建制,實行地市合併,市領導縣的體制,汕頭市為省直轄市(國務院12月22日正式批准)。汕頭市管轄區為揭陽、饒平、澄海、潮陽、南澳、普寧、惠來、揭西、海豐、陸豐、潮州市等10縣1市以及安平、同平、公園、金砂、市郊5個市轄區和一個經濟特區。27日,省委通知,從9月1日起,海豐、陸豐兩縣劃歸惠陽地區管轄。

1983年12月29日,市委發出《關於調整市轄區行政區劃的通知》,將市區調整為6個市轄區。安平、同平、公園、金砂區的行政區域不變;原郊區分為達濠區和郊區。調整區劃從1984年1月1日起執行(1984年11月29日國務院批准)。

1984年1月1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委託汕頭市代管潮州市。

1989年1月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潮州市列為省轄市,享受市(地)一級經濟管理權限。

1991年4月6日,國務院同意將汕頭經濟特區的範圍擴大到汕頭市區。擴大後的汕頭經濟特區界線是:東部以韓江支流新津河為界,南部以海岸線為界,西北部以桑浦山分水嶺為界,西南部以濠江為界,北部以龍坑山分水嶺為界,面積從原來的52.6平方千米擴大到約234平方千米。調整方案從1991年11月1日起實施。

1991年12月國務院決定,調整潮汕地區的行政區劃,設置汕頭、潮州、揭陽3個地級市。

1993年4月,國務院批准潮陽撤縣設市(縣級);1994年4月,國家遼批准澄海撤縣設市(縣級);同月,國務院批准潮陽市河清鎮劃歸汕頭市,設河浦區(縣級)。汕頭市轄龍湖、金園、昇平、達濠、河浦五個縣級區和南澳縣,代管潮陽市、澄海市。

2003年,經國務院批准,汕頭行政區劃作出重大調整,潮陽、澄海撤市建區,原市區5個區調整合併為3個區,其中河浦、達濠兩個區合併為濠江區;昇平、金園兩區合併為金平區;龍湖區保留,將原屬澄海市的外砂鎮、新溪鎮劃歸龍湖區;澄海市撤市設區;潮陽市撤市分設潮陽、潮南兩個區。調整後,市區面積從原來的310平方公里擴大到1956平方公里,市區人口從原來的120萬增加到487.5萬。只有128平方公里的南澳縣建制和區劃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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