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籍姚某餘債臺高築,他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南寧一名女老闆“露富”,得知女老闆開豪車後,跟老鄉林某合夥搶劫,並索要10萬元。近日,姚某餘、林某一審被判重刑。
28歲男子姚某餘曾經營一家電子商務公司,由於經營投資不善,欠下不少債務。姚某餘萌生綁架有錢人搶劫錢財歹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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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初,姚某餘發現從事金融行業的女老闆黎女士有一輛保時捷汽車後,將目標鎖定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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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姚某餘和老鄉林某一起到南寧,準備作案工具,並多次對黎女士準備實施綁架,但一直沒有機會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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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日,黎女士獨自一人到停車場取車,姚某餘和林某衝上前將一把刀架在黎女士的脖子處後,強行將她拉上車,並捆綁手腳。兩人恐嚇威脅逼迫黎女士交出財物。
黎女士同意給10萬元,姚某餘、林某拿到錢後放人。事後,姚某餘分得6萬元,林某分得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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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清晨6時許,在南寧開往北海方向的六欽高速陸屋收費站,嫌疑人姚某餘、林某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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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姚某餘、林某被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檢察院以搶劫罪依法提起公訴。
10月24日,姚某餘、林某因犯搶劫罪分別被一審判處10年6個月和11年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萬元。
為了這點錢財
搭上10多年青春
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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