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搶劫、敲詐勒索......“仙人跳”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受公判

近日,清鎮市人民法院對楊某等8名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涉嫌犯搶劫、敲詐勒索等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涉嫌犯搶劫、敲詐勒索......“仙人跳”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受公判

清鎮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5月,被告人楊某糾集社會閒散人員黃某等人在貴陽市觀山湖區和浙江省麗水市一帶的酒店、賓館等場所,從上家接收招嫖信息後,安排失足女子進入酒店房間向招嫖者提供性服務,然後團伙成員衝進賓館酒店,採用語言威脅、恐嚇等方式向對方收取高額出臺費。一旦對方不配合或反抗,就對其進行持刀威脅、暴力毆打,強行奪取身上現金和手機,強迫對方說出微信和支付寶密碼,轉走對方的錢財,甚至用對方微信、支付寶中的貸款平臺貸款轉走。被告人石某某、張某某等六人先後加入這一團夥,逐步形成了以楊某為首要分子,黃某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涉嫌犯搶劫、敲詐勒索......“仙人跳”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受公判

犯罪集團大肆實施犯罪,給被害人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身心傷害,對酒店行業管理人員造成心理恐慌,對案發酒店及賓館的聲譽及經營秩序造成了極大的危害,擾亂了犯罪活動區域的經濟和社會秩序,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涉嫌犯搶劫、敲詐勒索......“仙人跳”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受公判

經清鎮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楊某等8名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犯搶劫罪、敲詐勒索罪,被判處三年至十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一萬至五萬元不等的罰金。

涉嫌犯搶劫、敲詐勒索......“仙人跳”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受公判

涉嫌犯搶劫、敲詐勒索......“仙人跳”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受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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