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格尔木市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格尔木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方案》等多个涉及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和定位、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移交等多方面改革配套文件。目前,纳入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报表汇编户10家,注册资本金22亿元,资产总额81.8亿元。深化法人治理。对投资控股公司、农垦集团等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审计和清产核资,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初步确定格尔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组建方案并修改完善中。开展业绩考核。对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和交办任务等各方面进行分类和差异化经营业绩考核,制定年薪兑现方案,初步建立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体系。优化资本结构。投资控股公司积极参与察尔汗盐湖、胡杨林等景区开发建设,累计向16家民营企业投资7.72亿元,向民营企业发放委托贷款4亿元,提供担保贷款26.8亿元,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压力。实施农垦河东公司枸杞烘干厂项目和河西公司枸杞烘干、藜麦加工项目,成立垦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拓展经营方式,延伸产业链;深入推进14个公用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由盐湖城投资公司投资23亿元,有效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3个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总投资2.5亿元。

推进国企减负。对以往年度债务风险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并通过各种追偿方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加快“三供一业”和企业遗留问题剥离步伐,市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资金全部拨付到位。与中央及省驻格企业签订分离移交协议。青海油田公司格尔木石化基地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市政管理及文体职能己全面接收,农垦集团公司大部分社会职能已实现移交,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瘦身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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