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公冶長篇(十二)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

《論語》:公冶長篇(十二)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

【原文】

5.12 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①,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

【註釋】

①加:有兩種解釋,一是施加,一是凌辱。今從前義。

【翻譯】

子貢說“我不願別人把不合理的事加在我身上,我也不想把不合理的事加在別人身上。”孔子說:“賜呀,這不是你可以做得到的。”

【解讀】

仁道與恕道

在本章中,子貢的這番言論是自己求學的心得,表明了他的志向。他希望自己能做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的境界,但是,孔子卻認為子貢很難達於此境。

“我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是一種仁善生命的自由,在孔子看來,能做到這一點,就是達到仁的境界,相當於把握並能施行仁道。在孔子的思想體系中,仁具有著至高無上的地位,是極難達到的境界,連孔子本人都不敢說自己達到此境。所以,當子貢說出這個思想後,孔子直言相告,“這不是你能做到的”。

簡單講來,“我不欲人之加諸我”的意思是“我不希望別人把事情強加到我頭上”,這一點實在太難了。我們知道,每個人都具有一定的社會性,並非獨立的個體。人在社會上生存,社會就像一張大網,生活在其中的每一個人都是一個節點,既不能掙脫,也不能逃離,每個人的行動都會受到他人制約。為了生存,為了周圍的親人,許多時候,人都要做一些別人強加到自己身上的、違背自己願望的事情。唯有生命超越凡俗,才可以達到不受世間人事約束的超脫境界。孔子認為,子貢連人世間君子的層次尚未到達,更不用說成為聖人了。而“吾亦欲無加諸人”的意思是“強加到我頭上我不願意做的事情,不去強加於人”,這句話與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一個意思。在孔子的思想體系裡,這叫作“恕道”。孔子覺得,子貢勉強能把握“恕道”離“仁道”還有著巨大差距。

在孔子的思想中,也有著許多可以操作的程序性理論,比如這裡的“仁道”和“恕道”,就存在一個修為的程序性問題。作為一個追求仁道的人,不可以一開始就強修“仁道”,可以從'恕道”做起,隨著道德修養的提高,漸次過渡到對“仁道”的追求。

作為對孔子儒學思想了解不多的現代人,學習《論語》,最好的辦法是邊學邊做。當我們讀到孔子的某個觀點,認為有道理,能夠幫助自己提高個人修養和才能時,就應立即記在心裡,並在實踐中加以運用。比如這一章,我們就不妨從“恕道”做起,在日常生活中,不要把自己不願做的事情請強加於人,應當經常進行換位思考。久而久之,我們的思想和道德水平都會有所提升,接下來,再學習,再實踐,循序漸進,慢慢走上偉大的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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