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猶一男子餐費拖了近5年,被法院拘傳趕緊打電話還錢

上猶一男子餐費拖了近5年,被法院拘傳趕緊打電話還錢

拒付餐費當“老賴” 法院拘傳終履行

上猶一男子餐費拖了近5年,被法院拘傳趕緊打電話還錢

贛州法院網訊 “吳某,我們是上猶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這是我們的工作證,因你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依法對你實施拘傳,請你配合執行。”11月1日清晨,失信人周某因拒不支付餐費被上猶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找到並拘傳,得知自己有可能被拘留後,這才急忙與申請執行人胡某進行協商,並聯系家屬還清餐費7576元。

2014年12月,吳某在胡某經營的餐館就餐消費,欠胡某餐費7576元,並出具了一張欠條。後吳某以種種理由拒不付款,胡某無奈提起了訴訟。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付款協議。到期後,吳某未主動履行義務,胡某只好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向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材料並多次催促吳某履行義務,並沒有引起被執行人吳某的重視。另外,經網絡查控系統查詢,並未發現吳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存款。終不負苦心,執行法官調查發現吳某在南康玻纖廠上班,有能力履行案件義務,鑑於吳某未按規定向法院報告財產和不履行義務的事實,決定將吳某拘傳,強制其履行義務。在警車上吳某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當即向執行法官申請打電話湊錢還款。一個小時後,被執行人吳某的妻子已將款項足額打入法院的標的款賬戶上。至此,吳某避免了一場牢獄之災,胡某也如數拿到了餐費,案件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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