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時期,清朝政府無能,對外簽訂不平等條約,割讓大面積領土。
新中國成立後,綜合國力日益增強,逐漸收復了一些領土:
1961年從緬甸收復片馬地區;
1963年從巴基斯坦收復喀喇崑崙走廊,面積約5800平方公里;
1997年收復香港;
1999年收復澳門;
1999年從吉爾吉斯斯坦收復烏宗圖什河源地區860平方公里的領土;
2003年從哈薩克斯坦收復夏爾希裡地區220平方公里的領土;
2004年中國從俄羅斯收復銀龍島和黑瞎子島西南部,面積約171平方公里;
2005年從俄羅斯收復額爾古納河西南側的阿巴該圖洲渚大部分,面積約34.55平方公里;
2011年從塔吉克斯坦收復帕米爾高原約1158平方公里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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