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樹錚幫張作霖冒領了段祺瑞的一批軍械,反而撿了一個大便宜

“不過徐樹錚卻因此撿了個大便宜,奉軍利用這批軍械編了五個補充旅,由於徐樹錚在截械事件中的作用,以及在這五個旅的編練過程中的深度參入,後來這五旅除一旅移駐嶽州外,其餘四旅都劃歸徐樹錚的參戰處。”

學界一般將1916年6月袁世凱去世,到1920年7月直皖戰爭中皖系戰敗這四年時間,稱為以段祺瑞為首的皖系軍閥統治時期。

自袁世凱死後,段祺瑞雖說位居權力中樞,但因為久遠兵柄,沒有直接兵權,不像馮國璋那樣長時間直接掌握部隊。

徐樹錚幫張作霖冒領了段祺瑞的一批軍械,反而撿了一個大便宜

段祺瑞執政府舊址

所以嚴格說來,在段祺瑞編練參戰軍以前,皖系只能是略具雛形,段祺瑞雖說身居高位,以其資歷、威望,在關鍵時刻能登高一呼,但也常因沒有直接掌控的軍事力量而遭掣肘。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1917年段祺瑞為組織軍隊討伐張勳而大傷腦筋,剛開始他曾找直隸省長朱家寶和天津警察廳長楊以德出兵協助,這兩個人因為段祺瑞已經下臺失勢沒有搭理他;段祺瑞又計劃與馮國璋合作討逆,被手下人阻止,因為當時馮國璋對張勳復辟一直沒有明確表態,此舉風險太高①。

最後想到了駐馬廠的李長泰第八師和駐廊坊的馮玉祥第十六混成旅,並且聯絡在保定的曹錕

(曹錕曾被人戲稱“兩棲將軍”,腳踩直、皖兩隻船)。

徐樹錚幫張作霖冒領了段祺瑞的一批軍械,反而撿了一個大便宜

馮玉祥

這些部隊不僅不屬皖系的部隊,反而是接近直系的軍隊,段祺瑞又許了很多金錢和官位上的好處,才把他們吸收到自己的討逆旗幟下。

經過這件事,段祺瑞深感“無軍隊實權不能有所展布也”②,急於想建立自己直接掌控的武力。

1917年8月4日,中國對德宣戰,其實這僅僅是外交意義上的宣戰,並未要求中國出兵,再說當時一戰已處於尾聲。

但段祺瑞以此為藉口,加快了與日本軍事合作的步伐。要求日本幫他編練參戰軍兩個師,並說至少要編練八萬到十萬的兵力③。

徐樹錚幫張作霖冒領了段祺瑞的一批軍械,反而撿了一個大便宜

段祺瑞劇照

根據相關協定和借款合同,日本分兩次提供給段祺瑞步槍125000支,子彈7550萬粒,機槍372挺,機槍子彈1590萬粒,山炮316門,野炮228門,以及各種炮彈、附件配件等④。

在獲取大宗參戰借款和大量新式武器裝備後,段祺瑞在1918年秋大規模開始籌建參戰軍。先成立軍官教導團和軍士教導團,團長分別由陳文運和曲同豐擔任,成員則分別從保定軍校的優秀畢業生中、親皖系部隊的初級軍官或優秀軍士中挑選。

教導團每期3個月,經培訓的團員將擔任參戰軍的初級軍官和軍士。

袁世凱在感到漸失對北洋系的控制時,也曾成立模範團培訓北洋軍隊軍官,首期自任團長,其實是想以此形成一種師生關係的紐帶,構成一種效忠個人的人身依附關係,段祺瑞自然也深諳此道。

徐樹錚幫張作霖冒領了段祺瑞的一批軍械,反而撿了一個大便宜

段祺瑞

1919年初,在教導團的基礎上,分別在安徽、山東、河南三省招兵,組成三個師,約3萬人,編成參戰軍第一、二、三師,師長分別為曲同豐、馬良、陳文運。

這支部隊無論是訓練還是裝備,在當時都是比較高的水準。

1919年8月,一戰已經結束半年多了,參戰軍的名稱實在是不好意思用了,於是改成“邊防軍”。

不過這支邊防軍並不駐守邊關,全部駐守在離北京不遠的地方(三個師分別駐北京北苑、北京南苑、山東濟南)。

徐樹錚幫張作霖冒領了段祺瑞的一批軍械,反而撿了一個大便宜

徐樹錚墓

此外皖系還掌握一支武力就是徐樹錚的西北邊防軍。1918年2月25日,奉軍截取了根據中日軍械借款協定從日本運來的一批軍火,這本來是段祺瑞用來編練參戰軍的。

其實軍火哪有那麼容易被冒領,實際上是徐樹錚先斬後奏,沒經段祺瑞同意,他將私自蓋了印信關防的證件提供給奉軍,才導致這批軍火被冒領的,其目的是以此為條件換取張作霖同意奉軍入關⑤。

不過徐樹錚卻因此佔了個大便宜,奉軍利用這批軍械編了五個補充旅,由於徐樹錚在截械事件中的作用,以及在這五個旅的編練過程中的深度參入(徐樹錚時任入關奉軍副司令),後來這五旅除一旅移駐嶽州外,其餘四旅都劃歸徐樹錚的參戰處⑥(徐樹錚後任督辦參戰事務處參謀長)。

徐樹錚幫張作霖冒領了段祺瑞的一批軍械,反而撿了一個大便宜

徐樹錚

1918年10月20日,徐樹錚奉命西北籌邊,將這四個旅重新整編,並從安徽、河南等地招募新兵,編成四個混成旅共2萬多人,這就是西北邊防軍,和由參戰軍改成的邊防軍不是一回事。

這兩支部隊都是皖系的嫡系部隊,在1920年7月發生的直皖戰爭後煙消雲散了。

① 陶菊隱 《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第三冊。

② 張一麐 《直皖秘史》,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116頁。

③ 《日本外交文書》第二冊上卷。

④ 《日本外交文書.兵器買賣契約》第二冊上卷。

⑤ 丁中江 《北洋軍閥史話》,第三冊第一三三 奉軍首次入關。

⑥ 《徐樹錚電稿》,第319頁,《致倪嗣沖簡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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