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內妨害訴訟,一當事人被司法拘留

10月10日,因擾亂訴訟秩序,被法院給予制裁的王某主動現身鳳臺縣顧橋人民法庭,在強大的執行震懾下,他不得不主動到拘留所接受了15日拘留的處罰。

2018年,李某因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將王某起訴至顧橋法庭,同年8月10日上午,承辦法官准備開庭審理此案。王某到庭後,見到正在大廳內等候開庭的李某,二話不說即衝到李某面前,對其實施踢打,雖然被法庭工作人員強行拉開,但李某還是被踢打倒地,李某家人當即報警並將她送醫治療。

因王某毆打訴訟參加人,導致當日庭審未能正常進行,加之該毆打行為發生在法庭訴訟服務站內,來往群眾眾多,影響惡劣,王某不僅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權益,妨害了民事訴訟,更是嚴重挑釁了司法權威和司法尊嚴。承辦法官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萬元、拘留15日的處罰。得知處罰結果的王某選擇離家外出躲避,經網絡查控,1萬元罰款成功扣劃,但拘留15日的處罰一直未能履行。

承辦法官不定期到王某家中尋人,並向其親友釋法明理,勸其儘早履行。懾於“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的強大壓力,在親友的規勸下,王某於2019年10月10日主動到顧橋法庭承認錯誤,表示願意接受法院的處理,並於次日自行到拘留所接受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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