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考上縣級公安局警察,現在有機會去縣委政法委,去不去?

勝敗是非轉頭空


剛考上縣級公安局警察又有去縣委政法委的機會,這話聽起來有矛盾,因為縣公安局警察是通過省公務員考試招錄的,必須要有警編的。而縣委政法委幹部是從公檢法司和其它部門通過縣委組織部調任的,小編的話只能理解為作者考上警察進到公安局上班後再調到縣委政法委工作。筆者正是一名從公安局調到縣委政法委工作的老者,其建議應該是中肯的。

一、在常識中,縣委政法委是縣公安局也包括檢察院、法院、司法局、民政局的領導機關,也可以認為縣委政法委是統一領導、協調公檢法司民部門的。目前,在十八大後縣公安局長統一由縣委政法委書記兼任調整為縣政府副縣長兼任後,縣委政法委書記則調整為縣委副書記兼任,從黨委一員化領導的角度來說,縣委兼任政法委書記的縣委副書記在黨內的職務要高於副縣長的公安局長,要高於副縣級的檢法兩長的。同時公檢法三長在縣委政法委只是兼職副書記,司民兩長只是委員,而且縣委政法委還有內設的三位常任副書記主持工作。由此,可以看出縣委政法委是司法機關的領導機關。

二、依照有關組識程序規定,公檢法司民五部門幹部提拔晉升必須先向縣委政法委申報材料,經縣委政法委研究同意再向縣委組織部或縣人大報送材料,科員級經縣委政法委研究批准,縣委組織部發文,科副科級以上的幹部須經縣委常委會研究批准,縣委組織部發文。

三、縣委政法委是代表縣委統一領導、指導、協調全縣政法工作職能部門,直接對公檢法司民和各鄉鎮黨委以及縣直機關部門行使政法職能。因此,縣委政法委機關除內設科室行使政法工作職能外,還有縣綜治辦、縣防邪辦、縣維穩辦、以及縣委610辦等全縣的各專業職能機構掛靠在縣委政法委並行使領導權。而公安局只是對全縣的公安工作行使職能,並對各鄉鎮派出派出所行使公安職能。

四、由於縣委政法委領導職能特點的要求,所以縣委政法委常任副書記多是縣委安排的鄉鎮黨委書記或縣直各機關一把手擔任,而在縣委政法委各部門工作的人員大多是從公檢法司民的政法部門或者縣直其它部門挑選的具有一定工作經歷和工作經驗的幹部到縣委政法委工作,縣委政法委並不直接招錄幹部。能夠從公安局警察中挑選的多是中層以上領導幹部進縣委政法委工作,由縣委政法委是地方黨委的職能部門,幹部是行政編制,公安局警察調進縣委政法委去工作是要脫掉警服和不享受警察各種補貼的。在縣委政法委歷史上唯有一次縣委610辦主任是由警察身份的領導同志擔任的。這個剛考上警察的朋友能否進縣委政法委還是打上一個問號?既使是你有門路從公安局調進縣委政法委工作,必須要有脫掉警服失去各種警察補貼的思想準備的。

五、在公安局工作,作為一名新警察首先是要下到派出所基層去工作的,留在局機關工作的可能性不多。而縣委政法委是領導機關,其工作是機關工作,是不會下基層的。長期在縣委政法委上班在縣委領導身邊工作,其政治進步是要快一些的,多少年後,也許會調任到公安局當上一名局領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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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去肯定是好事,主要是接觸的層面又不同,以前我知道的一名縣公安局鄉鎮派出所所長調到縣政法委辦公室主任,後升任副書記,幾年後回公安局任政委,現在也不過四十多歲,如果從派出所所長几年想幹到政委,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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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曾經的老公安,首先幫你分析一下政法委與公安局的區別,再做參考。

一、二者的工作性質區別。政法委是公檢法司的黨委主管單位和協調議事單位,雖然與公安局同級別,但屬於黨委工作部門。而公安局是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社會面管控的,下設所隊較多,比如交警、刑偵、治安、國保、法制等等,工作量比較大。

二、二者的實際權力區別。政法委的一把手一般是黨委常委,公安局長通常是市縣政府副市縣長兼任;如果公安局長也是常委兼的話,政法委書記往往是黨委副書記兼任。也就是政法委書記比公安局長職務要高,說話份量要大。但是,公安民警的社會接觸面要比政法委普通幹部大很多,公安部門有很多審批權限、行政管理服務和行政處罰、刑事偵查等實際權力,能調動的資源也大一些。比如老百姓求助會找警察,但不會找政法委的。不過最近幾年掃黑除惡打傘比較猛,很多公安系統領導出事,警察權力受限很大,工作起來也有點畏手畏腳了。

三、二者發展前景的區別。政法委在機構改革後,雖然撤銷了綜治辦、610辦、維穩辦等二級同級別單位,職數減少一半以上,但是相對同級於公安系統,人均職數還是多不少的。因為公安局雖然內設所隊室較多,但民警數量一般都是同級政法委的十倍以上,人均下來就不如政法委了。而公安局長是政府副職兼任的,公安民警的提拔往往要通過政法委同意後再走組織程序,在常委會上,政法委書記的話語權很大。所以,同等條件下,提拔的話肯定是政法委更快。

四、二者的收入待遇區別。目前而言,同級別的公安民警要比政法委幹部每個月收入多兩到三千元。特別是公安警務序列改革以後,普通民警退休前正常都可以到四級高級警長,收入提升確實比政法委多不少。政法委幹部主要是以辦文辦會和外出檢查指導為主,工作強度相對較小,所以收入少一點也是可以理解的。

綜上所述,從發展角度來說,如果在公安局班子裡沒有什麼特定關係人的情況下,而且對收入多少不是特別看重的話,最好還是去政法委。但是,如果是警校畢業生或者警察情結比較重,特別是有志於以後從藍領換成白領的話,還是留在公安系統,也還是不錯的。

一家之言,僅供參考。我是巴釐虎,謝謝您的信任和支持!


巴釐虎10


公安局和政法委,一個政府口,一個黨口,都是政法系統的權重部門,從單位本身來說都不差,個人怎麼選擇,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從收入上來看,兩個單位旗鼓相當。政法委有1200元的政法專項補貼,公安局有執勤補貼、警銜津貼,林林總總加起來每月也有小兩千。兩個單位的收入都比同級其它單位要高出一截,這是優勢。

二、從職務晉升來看,政法委略佔優勢。首先在機構設置上,公安局和政法委都是高配機構,縣一級都是副處。區別在於公安局是政府班子成員,即副縣長;而政法委是黨委班子成員,即縣委常委。按照黨領導一切原則,黨委常委的話語權明顯大於政府班子成員,特別是在人事問題上,地方的人事話語權基本集中在常委班子手中,相比政府班子成員具有絕對的優勢。比如政法委書記要提拔一個人,或者從政法委機關推薦一個幹部出去,力度肯定比公安局局長要大。而且,政法委和公安局本身就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政法委書記雖然不見得插得上手公安局的人事問題,但作為黨委牽頭領導政法機關的職能機構,公安局局長再牛也得買政法委書記的賬。這也是政法委最大的優勢。況且,政法委本身人少位子多(機構改革後綜治辦等機構清理後職數有所壓縮),提拔晉升相對較快。而公安局隊伍太過龐大,以前存在大量的超編、超職數配備幹部的現象,這幾年雖然規範了,類似的現象有所減少,但礙於人員太多,提拔競爭非常激烈,想從一眾競爭對手中殺出一條血路,不太容易。好在現在實行職級並行了,無論政法委還是公安局職級職數都有增加,客觀上解決了一部分幹部的晉升問題。

不過總的來看,在公安局晉升還是不如政法委快。政法委幹部條件合適可以提拔交流到檢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任職,公安局的幹部在本單位提拔不了,基本上沒有太多機會交流到其它單位。為什麼經常有公安局的基層幹部搶著去政法委工作,而很少有政法委的調去公安局,很大原因即在此。

三、從工作性質來看,公安局特別是一線基層民警的忙碌辛苦有目共睹,常年值班執勤,加班加點,很難兼顧家庭,一些警種比如巡特警、刑事偵查民警、緝毒警察,在執行防控、追逃任務中,有時會出現受傷犧牲的狀況,職業的風險性越來越高,警察不好當已經是當下社會的共識。政法委都是機關工作,主要任務是辦文辦會搞調研,負責協調公檢法司相關事務,寫材料、開會比較多,工作相對務虛,雖然時有忙碌,相對公安局而言,總體強度要低得多,風險系統也要小得多。

總的來說,不考慮個人的喜好問題,比如有的人比較喜歡穿制服鍾愛公安工作,文字功底尚可,個人認為去政法委是比較明智的選擇。


80後小公


縣政法委與縣公安局分屬兩個不同的組織體系,政法委人員任命、調動歸縣委組織部安排,而公、檢、法三家領導人事變動歸上一級垂直安排,縣一級無權任免。普通民警由縣局內調整。縣司法局任免縣委有權安排。縣局主要領導職務按行政級別難以到三監(高一級或高二級調研員即正處)。政法委不是年輕人呆的地方,可能是用公安的編制去做臨時工。如有能力、身體好應去縣局夯實工作基礎幹一番事業。我在公安機關幹了幾十年,從普通民警開始一直幹到現在,很好的。多年前,被授予三級警監警銜即穿白襯衫的警察。小夥子去基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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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恭喜你。因為無論是縣公安局的警察,還是縣委政法委的公務員,在縣裡都是很不錯的工作,有著很好的發展前景和較高的社會地位,因此,要好好珍惜。

其次,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公安局的警察和政法委的公務員是兩個不同的崗位,工作職能、環境、職業前景等都有較大差別。雖然現在你面前有兩條路可以選擇,但當你選擇了其中一條的時候,另一條路就會消失,你只能在自己選擇的道路上走下去,不能報怨和反悔。因此,你要針對兩個職業的不同特點,結合自己的特長、性格、愛好等,進行綜合分析,慎重決策。這裡提醒一點,兩個職業沒有絕對的好壞之分,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第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警察職業的特點,主要是社會工作,工作中會與社會上的各色人等打交道,能夠積累豐富的人脈關係和人生經驗,但是工作比較累,職業發展前景相對狹窄,要想在公安隊伍中混個一官半職,需要極高的天賦、極強的業務能力和極大的付出,成長比較困難。政法委職業的特點,主要是與公檢法司等黨委、政府內部機構人員打交道,開展工作協調,工作環境較好,交往人員層次、素質較高,如果個人公文寫作、協調能力較強,能夠很快脫穎而出,得到領導賞識,得到提拔重用。

第四,決定權在自己。至於到底是留在警察隊伍還是去政法委工作,你要根據自己的情況,結合兩個職業的特點,自己作出決斷。兩個職業選擇沒有好壞之分,只有利弊之辨。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此心光明夫復何言


我認為如果你想奔仕途的話,還是建議你去縣委政法委工作。

為什麼要這麼說呢?

第一,縣委政法委是縣委工作部門,縣委常委兼任一把手。

縣委政法委是縣委的工作部門之一,這些年來一直是由縣委常委擔任政法委書記也就是政法委的部門一把手,常務副書記相當於其他科級單位的各個局的一把手。而公安局的局長現在多數由副縣長兼任,可想而知副縣長在縣級班子中排位是排在常委後面的,從單位的程度來看也就是可見一斑了。

第二,縣委政法委是全縣政法工作的領導機關。

縣委政法委從政法工作的角度看,掌管者全縣的公、檢、法、司的各項涉法工作。那麼你在縣委政法委工作的話,你就能經常性的和公檢法司的各級領導還有相當多的同志進行接觸聯繫。工作的涉及面要廣一些,而且作為政法委可能和其他單位也都聯繫在一起。

但是假如你在公安局工作,做一名小警察的話,你的聯繫只是自己的科所隊,只能是自己的公安局內部人員,剩下的面對的都是具體的涉案人員,你的接觸面相對的窄一些。

第三,縣委政法委人員相對較少,提拔進步快。

縣委政法委的行政編制相對較少,一般的編制不會超過十人,除去幾個領導編制之外,剩下的科員就少的可憐。假如你的工作能力很強的話,具備一定的基本素質,而且能夠很快的適應政法工作的話,那麼幾年之後,你在政法委提拔很輕鬆的。

但是,在公安局就很難了,一般的縣的公安局都有二、三百個編制。一個科所隊有的都有十幾個人,那麼你只能幹到副所長、所長,所長現在有的時候還不是副科級,在往上幹就更難了。

我認識的一個朋友,原先就是我們縣公安局看守所的一名幹警,後來調到了縣委政法委,幾年之後,他就提拔了副科,現在已經是縣委政法委副書記了。

綜上所述,如果你有機會進入縣委政法委工作,而且喜歡政法工作,那麼你就可以堅決的去縣委政法委工作。


職場一局棋


客觀的說,政法委和公安局各有各的好處,具體看你自己的喜好。

從仕途的角度看。雖然政法委和公安局都是正科級單位,但一般這兩個單位的老大會高套,政法委書記往往兼縣委常委,公安局長往往兼副縣長。論及提拔,政法委書記肯定比公安局長有話語權,此其一。其二,公安部門提拔很難,這個大家都知道,想提一個副科級的派出所長難於登天。在政法委則不同,機會很多,提拔可以留在政法系統,也可以離開去別的部門,選擇的機會更多,提拔的概率更大,去政法委有利於仕途發展。

從個人喜好看。政法委的工作一般是兩個方面,一是協調公檢法等部門,二是維穩。協調公檢法是領導的是,下面的小兵無法涉及,即便參與,也是做做小跟班。而維穩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說不定一到重大節慶日就要去北京勸訪,不知道你願不願意。相對來講,公安的工作當然也辛苦,但是公安在社會上的地位要比政法委的幹部高。因此,假如你喜歡公安工作,未必要去政法委。


老羅侃史


縣公安局警察調去縣委政法委工作好嗎?這其實是個很有意思的問題,也反映出我國政法體制設置的獨特之處 。哪個好我先不下結論,我只知道事實就是,從公安局調入政法委工作的幹部很多,而從政法委調去公安局工作的幹部鮮見,提拔交流到公安局任職的除外。

一是從機構設置來看。

政法委是黨委領導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公安局是政府組成部門和從事政法工作的專門力量,政法委與公安局的關係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但從實際運作來看,政法委對公安局的領導主要體現在把握政治方向、統籌協調工作、督促依法履職等方面,實際上是管不到公安局的人財物的。對選配公安局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權也主要掌握在政法委書記手中,政法委機關基本說不上話。

同時,就單位職能而言,政法委以抓大事、議大事為主,在政法工作中發揮的是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不會也不能干涉公安局具體個案的辦理。而公安局掌握著行政審批權、刑事偵查權、行政處罰權,每項權力都是實打實且與老百姓密切相關,從這個角度來說公安警察絕對比政法委幹部更有實權,在社會上影響力更大,也讓老百姓既敬重又敬畏!

二是從工資待遇來看。

公安局警察也是公務員,其工資待遇由當地政府財政保障,除了比其他黨政機關同級別公務員多個警銜津貼和執勤補貼,大概在1500元至2000元左右外,其他皆相同。而政法委公務員無論職級高低,每月也能比其他黨政機關公務員多領1200元的政法委工作津貼,總數算下來,其實與同級別的公安警察相差不大。

三是從晉升快慢來看。

要是在機構改革之前,政法委公務員絕對要比公安警察提拔晉升快,政法委的最大優勢就是領導職數多,幹部提拔機會多。但機構改革後,隨著綜治辦、維穩辦等機構的撤銷,領導職數大幅壓減,提拔晉升想快也快不起來了。而公安機關推行警長制後,一級至四級警長、一級至四級高級警長職數均有不同幅度增加,公安警察的晉升通道大大拓展。當然,政法委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後,職級職數也相應增加了。

所以總的說來,由於公安隊伍大、人數多,特別是不少地區公安機關還存在超編現象,而警長、高級警長職數又是以其政法專項編制總數為基數進行核定,其領導職數和職級職數佔總人數的比例還是要比政法委略低,提拔晉升還是不如政法委幹部快。再者,政法委畢竟是領導機關,幹部出路較廣,本單位提拔不了,還可提拔交流到公、檢、法、司等單位去任職,比公安警察佔有優勢。

四是從辛苦程度來看。

公安警察的辛苦是大家公認的,越往基層越忙碌,值班執勤出警多,安保維穩任務重,加班加點更是常態,有些警種還得迎風雨冒冰雪上街執勤巡邏,刑事偵查、追逃緝犯危險係數高,老百姓平安的“守護神”確實不好當。

政法委作為黨委工作部門,也是典型的機關工作,寫材料多、辦會議多、搞調研多,又普遍存在人手緊張、工作力量不足的情況,其任務也重、加班也多、壓力也大,屬於黨政機關中比較吃重的部門。總體而言,政法委幹部更多是在辦公室工作和加班,辛苦程度和工作強度還是不如公安警察。

綜上所述,如果題主公安情結不重,文字基礎不錯,選擇去政法委顯然比留在公安局發展空間更大,也更便於照顧家庭。如果更在乎實權和社會影響力,則留在公安局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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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李論


這裡面涉及2問題,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一是政治待遇,公安系統提拔肯定沒有政法委快,這點是肯定的,公安人數多,競爭大,政法委平臺高(一般地方政法委書記都是常委,人事上有一定話語權,浙江省是副書記兼,話語權更大,公安局長一般只是政府部門副職,副縣長或者副市長,不入常,高下立判),人少,崗位多(現在機構改革了,砍掉一些)但副科級的崗位相對公安來說還是多的多。二待遇問題。待遇肯定是公安部門高,這點全國估計都差不多,政法委就一個政法津貼1200每月,有的省還沒實行,比如浙江。三出路問題。去了政法委再想回公安比較難了,再入公安必須的是任班子成員,比如任公安局副局長,一般幹部或者不是班子成員的副科是回不了公安的。最好的一條路是你選擇去政法委,但你這期間一定要通過司法考試,在政法委提到副科,甚至正科,因為你通過了司法考試,即使回不了公安,還能去法院檢察院,這2單位待遇不比公安差!這樣級別有了,待遇也有了!當然我說的這些是你不丟棄專業,在政法隊伍裡幹一輩子。你要有出政法隊伍的想法那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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