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干部在抚州被提起公诉

记者获悉,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原“新建城”项目警务室负责人、三级警长万向东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向宜黄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万向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万向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通过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和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